桂林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制度,提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确保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制度的通知》(桂政发〔2005〕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制度,提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确保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制度的通知》(桂政发〔2005〕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