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核心内容:再保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再保险合同是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再保险合同的主体都是保险人。再保险合同主要包括共同利益条款、过失或疏忽条款等条款以及缔约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等内容。太平洋保险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再保险合同的内容。   一、再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   1、缔约当事人的名称、地址;   2、保险期限,包括合同开始和终止时间;   3、执行条款,包括再保险的方式、业务范围、地区范围及责任范围;   4、除外责任;   5、保险费的计算、支付方式及对原保险人的税收处理;   6、手续费条款;   7、赔款条款;   8、账务条款,即账单编送及账务结算事宜;   9、仲裁条款,规定再保险合同仲裁范围、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和仲裁效力等;   10、保险合同终止条款,规定终止合同的通知,订明特殊终止合同的情形;   11、货币条款,规定自负责任额、分保责任额、保费和赔款使用的货币以及结付应用的汇率;   12、保险责任的分担及除外责任;   13、争议处理,包括仲裁或诉讼条款;赔款规定等。   二、再保险合同的条款   再保险合同的条款一般包括:共同利益条款、过失或疏忽条款、双方权利保障条款、其他条款。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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