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省三年内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广东全省三年内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覆盖未成年人在校大中专学生等
农村居民有合作医疗,城镇职工有医疗保险,而生活在两者之间的未成年人等人群,有个头痛脑热却得自掏腰包。为此,省委省政府决定,广东将通过财政资助参保(资助金额将按人均每年不低于50元的标准)的方式,力争在未来三年内(2009年前)在全省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这一人群提供报销率达四至六成的基本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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