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帮人开车被处罚 临时号牌过期未投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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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不识路,男子帮忙开车。出人意料的是,朋友车上粘贴的竟是不属于该车的过期临时号牌,而且朋友的车还未投保交强险,结果正遇交警检查。  13日,贵阳市公安交管局特勤分局四中队民警在东二环设卡,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中午12时35分许,民警发现一辆从蟠桃宫方向往乌当方向行驶的白色长安轿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遂将该车拦下检查。检查中,交警发现该车上张贴的临时号牌已过期,并且记录的车辆信息明显与该车不符。该车使用的是别车的过期临时号牌。同时,交警还发现该车尚未投保交强险,于是依法将该车暂扣。  驾驶员黄某某向民警交代,这辆车是他朋友王某某的,当天朋友王某某驾车从关岭准备到贵阳市乌当区阿栗乡游玩,行至二环路时,王某某因不识路,请他帮忙带路,他并未看车辆手续就上车驾驶,结果不到5分钟就被交警拦了下来,朋友的车存在这些交通违法情况他并不知道。  按照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将被罚款3500元、记12分,而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将处交强险金额两倍的罚款。黄某某面临共计5000余元的罚款和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借用他人机动车或帮他人开车时,除要先了解车况外,还要先查看行驶证记录,看清车辆是否按期检验、交强险是否按期投保,如使用临时号牌的,还应检查号牌信息是否与该车相符,是否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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