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形成全民医疗保障体系
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一是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6%以上,新农合参合率99.8%;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至240元;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75%、70%和75%左右。
二是率先在全国出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意见,肺癌等20类大病累计报销比例不低于90%。
三是2012年全省城乡医疗救助人数达188.8万人,救助支出达1.62亿元;重特大疾病救助基金共救助3153人,发放救助金35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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