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设有观察期是否合理呢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不少消费者在购买了健康险后,被告知“观察期”内出险保险公司免责。对于这样的条款,到底是否公平呢,保险公司为什么要设立这样的条款?和大家解开这个疑惑。

您在购买健康险时是否留意到了保险条款中的“观察期”了呢?保险公司设立观察期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带病投保,有一些医疗保险合同对疾病发生的时间以及什么时间可以赔偿做了专门规定,即观察期。在观察期内发生的疾病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我们要活用免责期规定,挑选免责期最短的健康险购买。同时免责期内保险事故是不赔偿的,因此对于健康来说,早投保比晚投保好,身体健康时候投保比身体不健康时候投保好。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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