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异地居住和外出务工的城乡居民如何异地就医?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很多人在异地长期居住的,应办理异地居住备案手续。尤其是在住院时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告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联网备案。参保人带上社保卡、身份证到医院异地就医窗口办理联网住院手续,出院时在医院医保窗口直接结算费用,只需缴纳应由本人担负的费用。

长期异地居住和外出务工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应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1、需要的材料:

(1)居住地居住证明(可以是居住地居住证、暂住证或街道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2)二代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确认已激活)

2、办理地点:缴费所在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或市医保中心。

3、结算方式:入院划卡,在备案城市联网医院直接结算。

注:办理后,当年不可转回,未转回前在呼和浩特市的医院不能直接划卡使用。

二、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参保居民所患疾病在本地定点医院因技术、设备条件所限,诊断不明或治疗有困难确需转外地治疗的,可转往外地三级甲等定点综合医院或三级以上定点专科医院治疗,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市三级甲等定点综合医院或三级以上定点专科医院近期出具的病情诊断书;

2、二代社会保障卡。

注:尚未领取二代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持医疗保险证历和病情诊断书到所在旗县区备案,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到所在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三、急症备案

参保居民外出期间发生急性病需就地治疗,应在入院后7个工作日内打电话(0471-5181348),最终能否报销以审核病历结果为准。

注:出院后,提供病历和备案号先到市医保中心异地就医备案窗口办理正式备案手续,然后到缴费所在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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