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原社区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每年的医疗保险政策都会有所不同,今天根据太原市的医疗保险给大家做个分享。太原市社区医疗保险不再区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缴费金额各地区略有差异。除此之外,关于社区医保一个自然年度内的补偿标准以及补助对象和新生儿缴费标准也已经出炉,下面一一为大家介绍。

太原社区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看这里

太原市社区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统一为每年每人180元,不再区分成年人、未成年人。不过各区有差异,具体参照当地实际缴费金额,如迎泽区有每人每年补助10元的惠民政策,医保缴费标准为每年170元。

重度残疾人、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大学生)、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者、享受40%救济对象)、农村建档立卡对象、计生特困对象,个人不缴费,由民政部门或财政部门补助。

参保人员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社区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500元、1000元,省外1500元,二次以后住院费用报销起标准比现行起付标准降低50%。参保人员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70%、60%;

转外就医政策内报销55%;急诊转住院(包括死亡)政策范围内统筹金支付比例50%。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农村建档立卡对象和计生特困对象要主动到社区办理申报手续;具有太原市户籍的新生儿,须在出生后到新生儿户籍所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并续交下一年度医保费。

以上便是关于太原市的医疗保险政策分享,如果想知道自己当地的医疗保险政策请致电医保总局或者官网查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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