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城镇居民家庭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城镇家庭居民医疗保险主要是为城镇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制度,为居民看病住院医疗费用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山东青岛城镇居民家庭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山东青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山东青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青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5000元以下部分
1.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
2.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40%。
二、5000元至10000元部分
1.三级医疗机构报销45%;
2.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35%。
三、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
1.三级医疗机构报销40%;
2.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30%。
四、20000元以上部分
不分医疗机构级别,统一报销30%。
山东青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为200元;
2.二级医院为500元;
3.三级医院为800元。
山东青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1.在职职工3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3%计入;
2.在职职工35周岁及以上4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7%计入;
3.在职职工45周岁及以上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35%计入;
4.退休人员按照本人养老金的5%计入。其中,70周岁以下月计入额低于60元的按60元计入;70周岁及以上月计入额低于70元的按70元计入。
山东青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青岛市成年居民(二档)、少年儿童、大学生的个人缴费标准均提高20元,即成年居民二档个人缴费标准为130元,少年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130元,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其他缴费政策不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参保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其中成年居民按照一档标准补贴;低保边缘家庭参保人、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