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医疗保险可以在职工生病住院时为职工减轻一些经济负担,提供一些保障,是我们国家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之一,那么退休职工是否还可以享受这一福利待遇呢?答案是肯定的。但是退休职工缴费不足十五年需要在退休前,应予补足。
什么是退休医疗保险福利?什么是退休医疗保险政策?养老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是多少?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政策,一起来看看小编的详细介绍。
一、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如何缴纳
1.个人帐户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和管理的机关、事业、市属企业单位按在职职工和退休(职)人员之和以市本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按月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个人帐户暂由用人单位建立和管理的,按本单位参保人数以市本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5%按月申报。
二、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
1.2001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在退休时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作年限)男不低于25周年,女不低于20周年可继续参加和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不满的应予补足。补缴费用以补足时的缴费标准为基数,属用人单位应缴未缴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补缴,其余由职工个人负责补缴。
三、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组成部分
75周岁(含)以下按上年度市本级职工平均工资的4.5%划入;75周岁以上按上年度市本级职工平均工资的5%划入。
四、退休职工医疗保险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门诊医疗费、药品购进费中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部分(不含自费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发生的特定疾病的住院费和医疗费(自费部分除外),按年度使用。年末有余额的,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