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会保险征缴条例应该如何解读?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社保的办理目的本就是为了给人们提供基础的保障,比如说医疗相关的保险可以用于日常医药治疗保险,使用起来还是很方便的。那么江苏省社会保险征缴条例究竟应该如何解读呢?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江苏省社会保险征缴条例的相关知识介绍,不如和小编一起看看下文的内容吧。

根据规定,缴费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收入和费率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这主要是明确了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申报依据,以及职工工资总额的具体范围。

除此之外,缴费单位与缴费个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缴费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保留或者转移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十日内办结。而参加社会保险的异地就业的城镇居民和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本人意愿,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给予保留社会保险关系或者随同转移个人账户、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对无法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可以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失业保险生活补助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归其本人所有,在其达到城镇职工退休年龄后一次性地领取,并享受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有关待遇。

当然,如果交费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在缓缴期满后不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依法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是要并入社会保险基金的。

这里只是对江苏省社会保险征缴条例的部分内容进行解读和介绍了,其他的内容大家完全可以到当地官方社保网站上查询。一般来说,社保的缴纳是由单位统一代缴的,但如果是自由职业者,就需要自行缴纳了。总的来说,希望上述内容可以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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