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育保险联系单怎么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的办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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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报销不同的生育险待遇,需要的材料是不一样的,那么生育保险联系单怎么办理?小编介绍,生育保险联系单是女方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凭证,人口计生部门受市人社局的委托为妊娠后缴纳生育保险的妇女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

那么苏州生育保险联系单怎么办理?

具体的办理步骤如下:

如果夫妻均为初育,妊娠后可在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女方单位职工婚育证明,灵活就业提供《劳动手册》,女方户籍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男方的婚育证明材料。

《生育状况证明》是苏州户籍夫妻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凭证和为孩子申报户籍用的,除了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如果是集体户口的,还须提供户口挂靠单位同意所生育的孩子户口报入的证明。

如果集体户口挂靠单位不同意所生育的孩子户口报入,则办理《生育联系单》(作为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凭证),或办理《流动人口一孩服务登记单》,或也可回男(女)方户籍地办理生育第一个孩子的证明。

但是,不影响女方享受生育保险保险。如果非初育(含一方),须向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申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持证合法生育。户籍申报问题请咨询公安户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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