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计算公式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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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失业保险金是如何计算的?计算公式为失业金领取总金额=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X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下面具体介绍宿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时限标准和失业金发放标准。
计算公式:失业金领取总金额=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X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
宿迁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时限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宿迁市失业金发放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
提示:宿迁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时间长短是由缴费年限确定的,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等。缴费年限越久发放金额时间越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