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保险哪些费用可以报销,北京生育保险报销
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各类城镇企业(乡镇企业除外)、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管理机构和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职工,包括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职工。但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不在此范围内,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仍按现行办法执行。
谁付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企业总支付基数是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支付基数之和。职工的缴费基数按照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产假该有多少天?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到16周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到28周流产的产假为42天;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产假15天。
休产假工资怎么算?
参保后,产假期间工资将被“生育津贴”代替。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报销范围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门诊和住院)、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不包括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以上费用报销的前提是:不超出医保规定的药品和医疗项目目录。
被保险人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发生上述费用后,应先以现金支付,并妥善保管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明细、处方、原始收据及相关证明。按规定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由本人所在单位汇总,向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结算。参保人在外埠发生的生育保险费也按此方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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