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合肥生育保险新政策,合肥生育保险政策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欲了解合肥市生育保险新政策的更多信息,请参见下面的介绍。生育保险从业人员凭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一、享受待遇的前提

根据《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参加并持续缴纳。参保职工从履行足额缴费义务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待遇支付标准

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最高限额标准下据实结算。超目录外和最高限额的由个人支付。

1、产前检查费用800元。

2、生育费用:顺产3000元;助娩产3500元;剖宫产5000元;多胎妊娠的,每多生育1名婴儿,增加其基本费用的10%。

3、流产:3个月以下门诊流产300元;住院流产500元;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住院流产1000元。

4、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120元。

5、输卵管绝育术1500元;输精管绝育术1500元;输精管复通术3500元。

6、生育当期合并症并发症、生育产假期并发症,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实时结算。没有门槛费没有比例支付。

7、创新举措:6月以来,合肥市已有21家定点生育医疗机构试点“无钱养儿”医疗机构。参保人选择“子女无钱”定点医院,对生育方式不作独立要求,生育医疗费用个人支付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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