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待遇费用报销办理程序,医疗待遇费用报销办理程序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欲了解更多有关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程序的信息,请参见下面的介绍。

问:山东省聊城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已辞职。这家公司已经交了两年多的生育保险,怀孕才三个月,我现在不上班,所以不能再付了,我以前付的钱能报销吗?

答: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程序:

申请条件: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⑴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⑵参保人在生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按国家规定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中间中断不超过3个月,视作连续),且生育前一月还在缴纳社保的,才能报销国家规定标准的100%。

如果你现在中断已超过3个月,就是说之前已缴纳的社保视作中断了,要重新连续缴纳12个月才能报销国家标准的100%。

建议:你现在才怀孕3个月。您可以立即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生育时享受生育保险30%的报销。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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