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的过程是怎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的过程
欲了解更多有关生育保险金申请流程的信息,请参阅下面的介绍。生育保险的申请流程是确认因生育就医需要申报的女职工身份。本文详细介绍了军队人员、关闭或破产企业的女职工、当年从政府转入企业的女职工的情况,以及在省参加社会保障或在外地参加保险后转入本市的。
<P>一、生育医生身份确认:怀孕16周后,女工享受流产、引产、生育检查、生育保险待遇的,自2005年9月1日起到广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医疗保险中心”)办理,确认医疗程序,申报指定生育医院。
二、需办理备案女职工的申报:
1、办理备案的女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
(1)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原件)的一并提供;
(2)《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3)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原件)。
2、军人军属人员
军人军属人员不受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限制。在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前,需提供另一方的军官证或士兵证和结婚证(原件)。军人军属人员须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然后到医保中心进行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3、关闭、破产企业女职工
经政府批准,企业在被批准关闭或法院裁定破产之月,应填写《广州市关闭,破产企业怀孕女职工名册》一式三份,连同本单位关闭或破产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以及女职工怀孕诊断证明(注明怀孕周数及有医院盖章)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然后再到医保中心进行生育就医身份确认。
4、当年从机关调入企业人员
当年转业,复原,退伍的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的人员不受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限制,从参保当月起(十二个月内),单位无欠费的,凭相应证件或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然后再到医保中心进行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5、原来在省社保或是在外地参保后转入本市人员
提供省级社会保障局或其他社会保障机构参加生育保险的年限证明,在本市必须处于参加生育保险的状态,并参加生育保险的,所在市和外地或省级社保对生育总年限缴费一年的,先报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再到医保中心办理生育医疗身份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