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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审核申报,审核申报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来源: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 发布时间:2019-10-11 栏目:【行业动态】

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责任,当事人首先需要对工伤进行鉴定,确定为工伤。对于自己的损失,可以由用人单位处理,双方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那么,工伤医疗费审计申报表提供了哪些信息?下面,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由用人单位或预付工伤医疗费用的合同医疗机构向被保险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并提供以下相关信息:

(一)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二)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原件;

(三)工伤职工的工伤诊断证明;

(四)《事故伤害报告表》或《重庆市工伤职工特殊情况申报表》;

(五)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康复)原始票据、门诊、住院费用清单(含一日清单)、复式处方笺、检查结果报告单;

(六)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原件或复印件;

(七)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的涉及工伤职工的所有审批手续报表;

(八)区县(自治县、市)经办机构规定提供的其他资料。

工伤赔偿由谁支付: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同时支付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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