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手续,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欲了解广州市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请参阅以下介绍。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一)劳动者跨统筹地区变更工作单位或者单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由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P>1、本单位申请报告;

<P>2、领取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证明。

(二)异地城镇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所属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转移手续(驻花都、番禺区和增城市的市属参保单位,其失业人员的转移手续由原单位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携带以下资料办理:

1.本人书面申请报告;

2.接收地的同意接收的证明(含失业保险发放机构的开户银行、开户户名和银行账号);

3.未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的提供《通知书》。

(三)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区转移户籍的,到迁出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凭迁出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出具的转移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办理领取手续。

携带以下资料办理: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

3.《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

(四)异地失业的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回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携带以下资料办理:

1.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单;

2.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

3.如果集体转移清单不详细,还需提供银行信函、汇款或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详细清单的复印件。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失业保险 失业 保险关系 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