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失业保险转入流程有哪些,广州失业保险转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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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广州市失业保险转移过程的更多信息,请参见下面的介绍。广州市失业保险转移过程:失业保险转移如何处理?以下是对您的简要介绍。

失业保险转移流程

(一)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过程

1.申请人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并领取《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原件。转入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与广州市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有重复的,应当回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费后方能办理转入。

2.申请人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申请转入手续。

3.经审核同意转入的,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加盖公章(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原件)、(跨省《同意接受函》原件至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后,向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加盖公章(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原件)、(跨省《失业保险缴费明细单》原件。

5.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加盖公章(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原件)、(跨省转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明细单》原件、转关系《失业保险缴费明细单》原件后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二)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入流程

1.申请人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并领取《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原件。转入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与广州市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有重复的,应当回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费后方能办理转入。

2.申请人向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3.经审核同意转入的,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加盖公章(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原件)、(跨省《同意接受函》原件,向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

4.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后,向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加盖公章(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原件)、(跨省《失业保险缴费明细单》原件,并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

5.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原件并加盖公章(原《省内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原《省间转移失业保险待遇明细表》,将原失业保险缴费明细表跨省转移支付福利金),并将原和基金加盖公章的《关于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决定》交给申请人。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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