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京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政策是什么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南京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政策是什么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南京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政策是什么?下面小编就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明确享受医保待遇退休人员缴费年限

①缴费不足10年难享医保待遇

南京退休人员可享受医保的条件,明确了参保年限,即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须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退休后可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②年限不足可按最长年限一次性缴清

缴费年限不足怎么办?据了解,不足上述缴费年限的,按应补足的最长年限一次性足额缴纳,月补足标准为本人退休前一个月缴费基数的9%。补足的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不划个人账户。

2、统一养老金个人账户最低划入标准

退休(职)人员按本人实发养老金的5.4%划入,70周岁及以下退休(职)人员个人账户最低划入标准为100元/月(含按规定应由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救助费,下同),70周岁以上至80周岁为120元/月,80周岁以上为150元/月,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为200元/月。不足最低标准的,由统筹基金予以补足。

3、统一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南京还统一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即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18万元,超过部分由大病救助基金按规定支付。

以上就是“南京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政策解读”的全部内容,更多医保知识欢迎大家关注。

本文标签
退休人员 退休 医疗保险政策 医疗保险 医疗 保险政策 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