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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2020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二胎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吗

工作之后公司都会给我们购买五险一金,生育保险也是其中一项,作为社会保险的一部分,现在已经开放了二胎,二胎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吗?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二胎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生活津贴: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终止妊娠后申报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5.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医院级别证明;

6.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手术待遇申报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6.实施复通手术的必须出具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再生育服务证。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领或支付

1.生育生活津贴

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

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二、参保职工申领生育或终止妊娠待遇需提供什么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5.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医院级别证明;

6.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参保职工申领计划生育手术待遇需提供什么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6.实施复通手术的必须出具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再生育服务证。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有交“五险一金”的妈妈们都知道,怀孕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那么生二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有什么条 件呢?其实,只要是符合政策生二胎,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比如符合以下北京二胎政策:“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生 育第二个子女”的北京户口居民在生育二胎时就满足报销条件。 享受生育保险 还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不管是生第一胎还是第二胎,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生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领取二胎待遇时,有两种情况需分别处理: 一种是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一胎和二胎待遇一致, 即可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和生育医疗费。 另一种情况是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 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第二胎,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的流程和第一胎是一样的。

(一)申领生育待遇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参保人本人户籍所在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流产证明)或户口簿。

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

4.诊断证明及费用凭据(异地或境外剖腹产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或提供生育所在地医疗机构电脑打印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证明;难产的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或医嘱复印件)。

5.代为申领的,代领人须提供其本人身份证。

符合生二胎可享受生育险

(二)生育保险金申领流程

1.生育生活津贴

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

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三)以大连市社保局相关规定为例:

领取二胎生育保险金具体待遇分两种情况

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领取二胎待遇时,有两种情况需分别处理。

一种是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一胎和二胎待遇一致,即可一次性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即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和生育医疗费。

另一种情况是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小编提醒各位读者,二胎生育是否享受生育险,首先要看你的第二胎在当地政策是允许的,而且取得了准生证等手续,那么是可以享受报销待遇的。要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2.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流程有哪些?

二胎政策全面开放,很多妈妈比较关注二胎生育保险报销问题。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职工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报销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流程有哪些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职工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

2、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3、报销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二、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产前检查、生产费用,职工携带结婚证、社保卡、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即可结算。

2、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职工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需加盖公章)、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保险报销。

三、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一、生育医疗费报销申请材料

1、《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2、《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收费票据;

4、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5、出院诊断证明;

6、急诊证明;

7、结婚证复印件;

8、《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9、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

10、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二、生育津贴报销申请材料

1、《生育服务证》;

2、《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3、《工作居住证》;

4、医学诊断证明书;

5、婴儿出生证明;

6、《结婚证》;

7、《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8、《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

9、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的其它相关材料。

三、配偶生育男职工报销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

青岛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都有什么?

青岛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快来看看小编为您提供的青岛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详细内容吧。

青岛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二胎生育保险保险条件和报销第一个孩子一样,就是多一个再生育准生证。

一般规定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青岛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企业缴费比例:企业、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8%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按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生育保险费。

2020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二胎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吗

工作之后公司都会给我们购买五险一金,生育保险也是其中一项,作为社会保险的一部分,现在已经开放了二胎,二胎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吗?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二胎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生活津贴: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终止妊娠后申报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5.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医院级别证明;

6.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手术待遇申报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6.实施复通手术的必须出具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再生育服务证。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领或支付

1.生育生活津贴

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

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二、参保职工申领生育或终止妊娠待遇需提供什么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5.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医院级别证明;

6.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参保职工申领计划生育手术待遇需提供什么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6.实施复通手术的必须出具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再生育服务证。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有交“五险一金”的妈妈们都知道,怀孕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那么生二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有什么条 件呢?其实,只要是符合政策生二胎,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比如符合以下北京二胎政策:“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生 育第二个子女”的北京户口居民在生育二胎时就满足报销条件。 享受生育保险 还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不管是生第一胎还是第二胎,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生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领取二胎待遇时,有两种情况需分别处理: 一种是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一胎和二胎待遇一致, 即可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和生育医疗费。 另一种情况是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 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2017年二胎生育保险新政策:报销条件及报销流程

我们都知道,怀孕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那么生二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有什么条件呢?其实,只要是符合政策生二胎,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不管是生第一胎还是第二胎,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生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领取二胎待遇时,有两种情况需分别处理:

一种是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一胎和二胎待遇一致,即可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和生育医疗费。

另一种情况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一胎和二胎待遇一致,即可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和生育医疗费。

广州市7类人可以合法生二胎

1、经广州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经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的,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3、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

4、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5、夫妻双方的户籍登记为村民委员会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6、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7、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