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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关于潍坊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

潍坊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
5月19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潍坊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对保险费筹集标准进行了调整,建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据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高密市将有50多万参保居民受益。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的《通知》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市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
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保户和五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据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市政府根据国家、省规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及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标准。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说,《通知》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做出了明确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
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一次性发放不低于500元的丧葬补助金。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启动以来,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最初的每人每月55元,经历两次调整后目前已达到每人每月65元。

201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上调,最低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1000元

近日,记者从街道社保所获悉,日前,201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上调,最低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1000元,比往年增加40元,最高缴费标准仍为每年7420元,即日起,残疾参保人员在10月10日前,其他参保居民在12月1日前均可到街道社保所办理缴费手续。据了解,近三年来,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均实行定额缴费机制,为确保居民能够持续缴费并保持一定的待遇水平,结合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较快、但发展又不平衡的实际情况,今年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仍继续实行定额缴费机制,并将今年的最低缴费标准比往年增加了40元,定为1000元,实行小幅增长,最高缴费标准仍为7420元。据社保所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最低和最高缴费标准之间自由选择额度作为本年度的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到达退休年龄时,将根据缴费年限核算养老金,多缴多得。新参保和续保的城乡居民,都需要在指定日期前办理缴费。地区参保人员需到北京银行将应缴纳的费用存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存折,其中新参保人员需新开立存折并存入保险费用。参保人员再携带存折及相关材料,到街道社保所办理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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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低定为960元

日前,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确定,最低为960元,最高为7420元。

这已经是本市连续三年保持此标准不变。

常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提高

记者昨日从常州市人社局获悉,常州于近日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新修订的内容,缴费标准、政府缴费补贴标准及丧葬补助金标准均有所提高,并将于7月起实施。

缴费标准等将提高

《常州市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于2010年实施,2012年经历了第一次修订,此次修订完善,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常州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

常州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修订的内容变化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提高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缴费标准最高档由原1560元提高到2520元,最低档仍为600元;同时缴费档次由原9档减少到5档(即:600元、1080元、1560元、2040元、2520元5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档次,多缴多得。

二是提高政府缴费补贴标准。政府对正常参保缴费及延长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由原每缴费满1年补贴50元调整为补贴60元。

三是提高丧葬补助金标准。参保缴费人员死亡后,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由原1200元调整为1500元。

两项规定停止施行

此外,根据《通知》,此次有两项规定予以停止施行。

一是规定“未参保缴费人员不再享受基础养老金”。

对于《通知》施行后不参保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城乡居民,取消了“到龄未参保缴费人员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的规定。

二是停止施行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

《通知》施行前已经享受了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的仍按规定继续执行;《通知》施行后不再新增享受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待遇的对象。

上述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在符合退休条件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通知》还规定,参保缴费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缴费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补缴或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愿补缴或延长缴费的,可书面申请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一次性退还本人。

市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相关待遇计发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当地的具体调整办法,其中武进区的调整办法需报市审核同意后施行,其他地区的调整办法报市备案。

2015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15年居民缴费标准,是一些地方探索建立的由城镇非就业居民参加的一项。在制度模式上也是实行个人账户与基础相结合,筹资方式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目前城镇居民还不是一项成熟的制度,没有全国统一的制度安排。
据了解,15省并轨并不表示城乡养老并轨工作在2014年才启动。其实早在2011年,有些地方在城居保诞生之际就直接把和城居保合并起来了。此次城乡养老保险并轨,意味着城镇参保人员和农村参保人员以后的养老保险待遇将统一。农村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和城镇参保人员的养老金的同步,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
城市案例:重庆2015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个人缴费
1.中青年参保人员,可在一档100元、二档200元、三档300元、四档400元、五档500元、六档600元、七档700元、八档800元、九档900元、十档1000元、十一档1500元、十二档2000元12个年缴费档次中自愿选择缴费标准。缴费标准均应按年申报,如未按时申报的,按上年缴费标准进行缴费。按申报的缴费标准,于每年11月30日前足额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一年缴纳一次,其中残疾等级达到1、2级的重度残疾人,政府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除因病、因灾等原因经本人申请可在次年补缴外,养老保险费原则上不得补缴。因病、因灾等原因在次年仍未缴纳的,以后不再补缴。养老保险费通过委托银行在参保人员开设的银行账户中代扣代缴。
2.老年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不缴费,也可以选择缴费,具体缴费办法仍按照渝府发〔2009〕85号文件规定执行。集体补助村集体对当年已缴费的中青年参保人员给予的缴费补助可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村集体给予缴费补助时,应向参保人员参保地社会保障服务所进行缴费补助申报,并提交经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的补助对象、标准及办法。当年的补助、资助总金额不超过我市个人最高缴费档次标准。村集体补助资金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并从资金到账之月起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政府补贴政府补贴实行不缴不补原则。政府补贴额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记入时间为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费到账之月。
中青年参保人员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后,政府对其进行缴费补贴,其补贴标准分别为一档30元、二档40元、三档50元、四档60元、五档70元、六档80元、七档90元、八档100元、九档110元、十档120元、十一档130元、十二档140元。老年参保人员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按其一次性趸交的缴费年限每人每年代缴30元养老保险费。

无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高档提至1300元

10月11日从社保部门了解到,2012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方式均有所调整。
据悉,本年度的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在原每人每年缴费100元、300元、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六个档次的基础上,再增设一个最高档1300元,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居民医疗保险方面,财政补助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均有所提高。
此外,2012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的征收方式也有了进一步完善。由参保人员到街道(镇)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所或村(社区)缴纳现金改为由无锡农村商业银行通过市民卡代扣代缴。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所或村(社区)参保缴费窗口办理缴费核定,打印《无锡市区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单》,次日起,本人凭市民卡及缴费单到就近的收费银行网点办理缴费。同时参加居民养老、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所或村(社区)参保缴费窗口办理缴费核定,打印《无锡市区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通知单》,在次日起一个月内,本人或监护人凭缴费通知单和市民卡到就近的收费银行网点办理缴费。单独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以及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重残二类人员和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低保、三无对象、农村五保、社会特困、60年代精简退职、优抚、重残、特困职工家庭等个人免缴人员仍按原办法办理缴费手续。

江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已上调最低120元/年

最近,国务院宣布城居保与新农保并轨运行。不少市民都关注,城居保和新农保合并后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江门市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城镇居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障范围,已经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
从今年1月起,江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档次标准发生了调整,缴费最低档从100元/年调整为120元/年,最高档从1000元/年调整为3600/年。更改缴费档次需在3月20日前办理。江门市2013年参保缴费档次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
从2014年按顺序自动对应变更为每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在缴费的十个档次中,最高档次是最低档次的30倍。由于城乡居保完全由参保人自行选择缴费档次,设立一二个较高的缴费档次,既可以适应区域发展差异大的实际,满足部分缴费能力较强的参保人的需要,又不影响大多数居民的缴费。江门市社保局提醒市民,若未及时办理缴费档次变更手续,城乡居保信息管理系统将按参保人原选定的缴费档次,顺序对应2014年规定缴费档次标准自动默认进行扣缴。
变更缴费标准后,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标准对应的养老金也不一样。按照2013年缴费标准每年缴100元的,缴满15年后达到60岁每月领取的养老金约为79.03元(不含利息和养老金调整,下同),如果是1000元的标准缴15年则每月领176.15元。
缴费档次调整后,每年缴120元,缴满15年后每月领取81.19元,每年缴3600元,缴满15年后每月领取456.73元。

南京上调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低年缴600元

记者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南京已上调2013年度(2013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每档标准分别提高100元,政府缴费最低补贴标准提高10元。据悉,目前南京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人员达74万多人。
个人最低年缴费600元,鼓励多缴多得据介绍,具有南京户籍,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当前未参加企保或参保中止缴费;未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的人员,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对个人缴费给予补助。个人年缴费标准按市人社局定期公布的标准执行。2012年度,全市个人年缴费标准是500—1200元八个档次,其中江南八区(指未调整前,下同)是800—1200元五个档次。2013年度,全市个人年缴费标准上调100元,即分为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300元八个档次,其中江南八区为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300元五个档次。
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多缴多得。政府每年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随个人缴费同期记入个人账户。2013年度,政府缴费最低补贴标准从110元提到120元。
人社部门提醒参保人员尽快缴费。年满60周岁领基本养老金参保人员按规定缴纳保费,年满60周岁时,且南京市户籍满5年,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人员基本养老金月计发标准=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1月起,南京市缴费人员基础养老金最低计发标准为130元/月,江南八区城乡居民统一为245元/月;缴费每满1年,缴费年限养老金增加10元/月。假设栖霞区一名今年59岁的无保障居民,去年首次纳入居民养老保险,当年他按最低标准缴了800元,今年依旧选年最低缴费标准900元,那么他达到养老年龄60周岁时,每月可领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245元)+缴费年限养老金(10元×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全额1700元+政府补贴230]/139)=278.9元,一年就是3346.8元。
据悉,符合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在达到领取年龄前一个月,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