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如下:
⑴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工资的10%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
⑵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工资的1%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⑶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工资的1%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⑷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职工个人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
⑸补充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缴纳,职工个人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缴纳。
1、城镇职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平均收入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上限上年社平工资300%(2007年为9024元)/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的40%(5年内过渡到60%,与医疗保险一样),医疗保险上限为上年社平工资300%(2007年为9024元)/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60%(2007年为1805元)。
2、农民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最低工资和社平工资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保险基数为本市最低工资(2007年为640元),生育、医疗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2007年为1805元),本市、外埠农民工工伤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
3、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视各单位情况由社保核定。一般在0.2%-2%之间。
4、生育保险只覆盖本市户口职工、或者有居住证的外地户口职工。
5、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保留两位小数。
6、农民工缴费办法比较特殊。
一、工伤、医疗保险有单行文件出台,在缴费比例、医院选择、报销待遇等方面均有特殊规定。
二、农民工保险缴纳办法具有可选性。
一是、可先行办理工伤、医疗险,也可以五险全上,养老、失业、生育保险比例与城镇职工一样,但农民工失业保险个人不缴费;
二是、医疗可以按照单位9%+1%个人2%+3元的本市/外埠农村劳动力缴纳,也可以按照单位2%个人不缴费的本市/外埠农民工缴纳。
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住房公积金比例为8-10%,每年7月核定基数。缴费保留整数。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单位每年与商业保险机构谈判签订商业保险合同,费用由各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4%提取在成本中列支,统一管理使用。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已经制定,目前已有部分单位加入,具体按各单位办法执行。
问:
我单位是一家新成立的企业,正准备为职工办理各大社会保险的参保手续。请问目前我市共开展了哪几种社会保险,各个险种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
目前我市已全面开展的社会保险有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四大保险,生育保险在部分区县进行了试点。其中,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目前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下同),单位缴费比例为企业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失业保险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单位按照性质的不同,其缴费基数分为三类,其中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医疗保险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退休人员占在职职工比例不超过35%的单位,其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8%;工伤保险职工个人不缴费,单位按照行业费率的不同,其缴费比例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左右、1.0%左右、2.0%左右。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3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大致缴费比例如下: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
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在合同中约定保险费用由你个人缴纳的条款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员工入职30天内须缴社保 未按时缴费可采取强制措施
11月1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实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保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将被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面临处罚。
社保法实施之后,为了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部分企业工作满一定年限才给参加社保、以企业效益不佳为理由少缴社保费等行为,都是违法的。
未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员工也属于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着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费怎么办?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目前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如下:
⑴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工资的10%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
⑵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工资的1%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⑶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工资的1%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⑷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职工个人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
⑸补充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缴纳,职工个人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缴纳。
1、城镇职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平均收入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上限上年社平工资300%(2007年为9024元)/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的40%(5年内过渡到60%,与医疗保险一样),医疗保险上限为上年社平工资300%(2007年为9024元)/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60%(2007年为1805元)。
2、农民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最低工资和社平工资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保险基数为本市最低工资(2007年为640元),生育、医疗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2007年为1805元),本市、外埠农民工工伤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
3、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视各单位情况由社保核定。一般在0.2%-2%之间。
4、生育保险只覆盖本市户口职工、或者有居住证的外地户口职工。
5、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保留两位小数。
6、农民工缴费办法比较特殊。
一、工伤、医疗保险有单行文件出台,在缴费比例、医院选择、报销待遇等方面均有特殊规定。
二、农民工保险缴纳办法具有可选性。
一是、可先行办理工伤、医疗险,也可以五险全上,养老、失业、生育保险比例与城镇职工一样,但农民工失业保险个人不缴费;
二是、医疗可以按照单位9%+1%个人2%+3元的本市/外埠农村劳动力缴纳,也可以按照单位2%个人不缴费的本市/外埠农民工缴纳。
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住房公积金比例为8-10%,每年7月核定基数。缴费保留整数。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单位每年与商业保险机构谈判签订商业保险合同,费用由各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4%提取在成本中列支,统一管理使用。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已经制定,目前已有部分单位加入,具体按各单位办法执行。
我想知道无锡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要交几年?别的地方听说医保女的20年,男的25年,养老保险15年,我今年24周岁,要交几年后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待遇?
答案:各地规定会不同,应以参保地的政策为准。建议亲临社保中心或者拨打电话12333咨询。
一、社会保险是国家举办的公益性互济性的社会保障。
1.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社会保险险种:
1.养老保险;2.失业保险;3.医疗保险;4.工伤保险;5.生育保险。
三、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劳动者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有的地方是40%-300%)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
四、单位职工参保的险种和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五、个人身份参保的险种和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20%。
2.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5%。
3.生育保险费:个人缴纳1%(部分地区)。
六、退休领取社保养老金的2个条件:
1.参保人的实际缴费年限在10年(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或15年(1998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以上;
2.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达到退休年龄而缴费年限不足的,继续缴费直至缴足方可退休)。
七、现行法定退休年龄:
1.女:单位参保的工人50岁;管理人员55岁。个人参保的一律55岁。
2.男:一律60岁。不分工人,管理人员,单位参保,个人参保。
3.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区和常年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可以提前退休(女工人45岁,男工人55岁)。
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提前退休(简称病退,女45岁,男50岁)。
八、影响养老金多少的3个因素:
1.退休时上年度省平工资(省平工资每年都在增加,养老金也就逐年水涨船高。所以,退休时间越晚,养老金越多);
2.本人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为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多);
3.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越多)。
九、医疗保险待遇:
1.一般疾病医保:
a.门诊费用不能报销。
b.住院费用报销80%左右,个人承担20%左右。
2.慢性疾病门诊医保:门诊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同上。
3.大病住院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同上。报销封顶金额二十万元左右(部分地区三十万元)。
十、其他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待遇: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者,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待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包括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致残的享受伤残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产前检查和生产的费用,由社保按比例报销;同期参保的丈夫有一周的陪护假,假期工资由社保支付。
十一、保留、转移、退保、继承:
1.保留:因停保、参军、出国留学、判刑等情况的社会保险关系予以保留。之后可以再续保,前后几次个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累计计算。
2.转移:可以同城转移单位或转为个人缴费;异地转移的需要转入地社保中心同意。
3.退保:城镇户口的不能退保。出国定居的和农民工返乡的可以退保。
4.继承:参保人在退休前逝世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金额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问:
我单位是一家新成立的企业,正准备为职工办理各大社会保险的参保手续。请问目前我市共开展了哪几种社会保险,各个险种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
目前我市已全面开展的社会保险有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四大保险,生育保险在部分区县进行了试点。其中,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目前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下同),单位缴费比例为企业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失业保险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单位按照性质的不同,其缴费基数分为三类,其中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医疗保险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退休人员占在职职工比例不超过35%的单位,其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8%;工伤保险职工个人不缴费,单位按照行业费率的不同,其缴费比例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左右、1.0%左右、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