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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应该怎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也称非正规就业人员,是指诸如钟点工、个体户等没有用人单位或与用人单位间没有正规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由于没有用人单位为他们缴纳社会统筹部分的保险费,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不能适用正规就业职工那样的缴费制度,而是需要根据他们的特点设计出相应的特殊缴费制度。

早在;2000;年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中就规定,自由职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005年,根据各省的实践情况,国务院作出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加%,其中;8;%记人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险法;》;延续了这样的缴费方法,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相较正规就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在基本模式上没有变化,仍然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模式。但在筹资方式上则存在区别,原来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现在全部由灵活就业者自行承担,缴费费率也相应地调整为20;%,比正规就业职工的总缴费额下调了8%。而其缴纳的20%保险费中,8%仍然记人个人账户,剩余的12%归人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而在缴费基数方面则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作为标准进行计算。

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

(一)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以下简称缴费工资基数)。企业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60%的,按 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二)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为“缴费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三)企业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缴费,并在税前列支。
  职工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缴费。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缴费比例随着职工工资收入的增长而逐步提高。具体比例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和职工承受能力确定。已离退休人员不缴纳养老保险费。
  (四)个体工商户本人、私营企业主等非工薪收入者,可以当地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不超过当地企业缴费比例与个人缴费比例之和,具体比例由当地政府规定。缴费年限自开始缴费始,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止。
(五)社会统筹基金发生困难时,由同级财政予以支持。

市人社局对外公布了2012社保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标准

日前,市人社局对外公布了2012社保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标准。
根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市2012社保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为2658元,月缴费额为532元,较上年增加22元,全年缴费额为6380元。
考虑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经济状况差异等因素,为使每一位参保者的缴费年限都能够得到连续,从而保障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请示上级部门批准,共设置了60%、70%、80%、90%、100%、200%、300%7个缴费档次,供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自主选择。
此外, 4050 、 4555 人员的年缴费金额确定为2552元。市社保局提醒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如需更改缴费档次,请参保人务于7月20日前到所属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沈阳补缴养老保险费政策暂时延续

退休后能开多少退休金关系到亲的晚年幸福指数。按照眼下的退休待遇标准,只缴15年养老保险现退休月领700元左右。看着别人月开三四千元,让亲情何以堪。亲不禁要问,都是岁数差不多的,差距咋就恁大呢?其实,亲可能中断过缴纳养老保险费,也没想着及时补缴。但到退休时傻眼了,可哪儿有那么多的后悔药啊。 2月12日,记者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处获悉:目前,想补缴养老保险费还能办理。想补缴赶紧补缴,啥时停办那还真说不定呢,可别说我没提醒你呀! 据透露:按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14年年底前允许补缴。目前,这一惠民新政得到暂时延续(只能做不能说),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允许补缴。
补缴2011年6月前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按规定收取相应的滞纳金,滞纳金9000元封顶(病退的5000元封顶)。补缴2011年7月以后的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补缴近6个月内的保险费,可选档补缴,而补缴超过近6个月的保险费,则只可按100%档补缴。到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等条件计算退休金。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7档可选。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在原来的60%、70%、80%、90%、100%五个档次上,新增了200%和300%两个档次,缴费基数也由原来的4158.33元,调整为4371.83元。如果参保者按最低档60%缴费,调整基数后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最少多缴25.62元。此外,缴费基数选定后,在一个社保年度(指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不再调整。 退休时延缴5年费仍不足15年可一次性趸缴。 如果是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延长缴费5年仍不足15年的,剩余的年限按原延长缴费第5年的缴费基数一次性趸缴。以完成趸缴的时点为退休时间,按其完成趸缴时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趸缴年限内各自然年度指数统一按趸缴当时的缴费基数对应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即趸缴年限内各年的指数等同)。 缴费基数比例高低影响退休待遇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记入个人账户。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沈阳市是按企业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缴纳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沈阳市上年社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不得高于沈阳市上年社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对个人缴费基数设置上下限,主要是考虑职工达到退休后的养老金能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又能够避免退休人员之间养老金差距过大。如果有的单位缴费没有按政策规定执行,分档缴费是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的,虽然操作容易,但可能造成职工工资高的少缴了,工资低的多缴了,工资高的因为没有足额缴费,退休计算养老金时就相对少些。
只缴15年养老保险现退休月领700元左右 按照相关规定,养老保险多缴多得。

好消息 养老保险费率要下调啦!

人社部:五险中养老保险费率偏高 将适时下调称“五险”当中养老保险费率偏高 其他四项在国际上处于中等偏上水平  
近日,有媒体称我国社会保险费率全球第一,缴费基数连年上涨,成为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对此,人社部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5项社会保险费率中,主要是养老保险费率偏高,今后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社保费率将适时适当下调。 
 费率水平  国情不同不宜对比  社会保险费率是指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占缴费工资的比例。我国城镇职工法定社会保险为5项,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前3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后两项只由企业缴费。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单位一般为20%左右,职工个人为8%,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20%;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单位为6%左右,职工个人为2%;失业保险费率,单位为2%,职工1%,农民工参保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单位费率在0.5%

员工辞职转社保手续 公司追索养老保险费

辞职后,李先生所在的公司追索为其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否则,不予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经咸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协调,李先生的社保手续可在新公司“落户”了。辞职员工转社保手续受阻
2009年2月17日,李先生应聘到陕西君寿堂制药有限公司,并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条款约定:“乙方(李先生)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甲方(陕西君寿堂制药有限公司)将停止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并由乙方退还甲方为其缴纳的全部养老费用。”
“如果我辞职了,还得给他退回去。”李先生觉得有点麻烦,因此,2009年2月至2012年年底,养老保险费用一直由他本人缴纳,共14752.41元。
2012年2月,合同即将到期,李先生与公司续签了3年的合同,劳动合同的条款未变,李先生决定由公司缴纳养老保险。去年,陕西君寿堂制药有限公司为李先生缴纳了全年养老保险费,共计5320.8元。
这次合同没到期,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并于去年12月11日办理了辞职手续,“辞职时,公司说,等我找到工作,新公司办理社保转入时再去公司办手续就行了。”
今年7月25日,李先生回原单位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时,却被告知需要退还公司为其所缴纳的社保费后才能办理。“从7月27日到8月7日,我也试图联系过公司的负责人,但电话一直打不通,发短信也没人回。”劳动人事仲裁调解未成功
无奈之下,李先生向咸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8月19日,仲裁委送达通知,决定在10月8日对李先生社保一事进行开庭仲裁。
“开庭调解时,公司负责人和法务律师都到了现场,但他们依然坚持说要把之前的五千多块钱退了,再办社保转出手续,现场没有调解成功。”李先生说,仲裁委人员介绍,根据《合同法》规定,公司已经办理的社保,没有退还给公司的法律依据。10月13日仲裁委员会下达了《咸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22日,李先生提供的《裁决书》:“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第五十条之规定裁决如下,被申请人(陕西君寿堂制药有限公司)在本裁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为申请人(李先生)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下达后,公司方面说我没有按合同办事,让我交2660.4元,就给我办社保转出手续。”李先生称,为此,他一直很着急。
昨日,陕西君寿堂制药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许君寿表示,李先生单方面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应该由他个人承担企业为其缴纳的相关费用。
陕西秦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锋称,这是属于无效条款。企业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是法定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员工要退还公司为其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用,这是与法律规定相悖的。
街头购手机
花260元买了个模具
街头购买手机,买到的是一个模具。再次街头相遇,受害人及时报警,诈骗疑犯被警方抓获,并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
这一屡见不鲜的骗术近日又在咸阳街头上演。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广场派出所民警21日将涉嫌诈骗的汪某行政拘留。民警提醒,市民购买手机应该到正规场所,不应贪图便宜以免上当受骗。交易中一来一回真手机变成模具
21岁的小李是泾阳县王桥镇人,目前在咸阳一家院校读书,出于对智能手机的偏爱,一直想换一部高端手机,但眼看过高的价格只能作罢。
10月11日中午12时许,小李在嘉惠商场里面购物,出来后碰到一个20十多岁的男子,上穿黑色夹克,下穿牛仔裤,操着一口外地口音。
“夹克男”声称自己有苹果5手机,可以低价卖出,这一问,小李有些动心了。
“你的手机哪里来的”、“这你应该明白,我偷得”“多少钱”“1000元”。
小李一边和“夹克男”交谈,一边拿着九成新的苹果5手机,爱不释手地打量着,确认手机确实是真的后又经过一番交涉,以260元成交。
小李从书包拿出260元交给“夹克男”,在付钱的时候,“夹克男”将手机要过去。交钱之后,“夹克男”又把手机交给小李。这一来一回,苹果手机被掉了包,当小李发现手里的是一个手机模具时,对方已消失在人群中。
260元买了一个模具,一瞬间,对于还在上学的小李来说,心理非常懊悔和气愤,但是想到毕竟还在校读书,只能自认倒霉。
虽然被骗,但小李心里一直憋着一股气,想着如果下次在街上看到当初骗自己买手机的人,一定要报警,给予骗子应有的惩罚。街头相遇对方再次上前兜售手机
果不其然,10天后的21日中午13时许,小李准备去咸阳市汽车南站,经过人民路嘉惠商场时,又一次遇到“夹克男”。这一次,小李没有鲁莽的上前要回自己的手机,而是假装逛街。
可能是骗过的人太多,对方并未认出小李。见小李迎面走来,“夹克男”再次上前兜售手机,这一次小李回绝了他,并悄悄尾随其后,同时拨打110,不一会,广场派出所民警在人民路消防队门口,将“夹克男”抓获。
经查,“夹克男”姓汪,是河南西峡县人。随身携带3部苹果5手机中,只有一部是真的,另两部是模具,在近期的10天时间里,他曾流窜到渭南。最终,汪某因诈骗行为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广场派出所民警王鹏辉介绍,一般街头骗子行骗时试用的手机是真的,当买家付完钱后,骗子顺手将手机与事先准备的好的同品牌、同机型手机模具调换并迅速离开。
“一般这样的案子,受害人被骗了也不愿意报案,都是自认倒霉,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骗子的气焰。”王鹏辉说,他提醒市民,购买手机时应到正规卖场购买,以防上当受骗,若发现上当,市民应第一时间报警。

广州养老保险费率调整 国企民企统一为14%

国企负担大减20%民企负担略增12%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14%无论国企还是民企,也不分员工是否广州户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都“一视同仁”。昨日,广州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本月起,广州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由现行的20%和12%,统一为14%。民企养老保险负担加重目前广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但单位缴费比例则有12%和20%两个比例。具体来说,国有、集体、三资企业等单位的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的单位缴费比例为20%;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从业人员(含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及国有、集体、三资企业等单位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的单位缴费比例为12%。由于本市户籍人员和非本市户籍人员单位需缴纳的保险费率不同,造成了一些单位宁愿聘用非本市户籍人员也不愿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同时,国有企业等缴费比例普遍高于民企等,二者在市场竞争中也处于不平等地位。此外,广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普遍高于珠三角其他城市,造成了一些单位选择性“人在广州工作,社保买在周边城市”等现象。为解决这些问题,广州决定将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14%。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陈敏表示,目前广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平均缴费比例为14.2%(根据缴费金额的加权平均),“国企等缴费比例会下降,民企等会增加。由于民企等占大多数,因而缴费比例提高的(企业)占多数”。职工养老待遇不受影响单位缴费比例统一,对个人有影响吗?陈敏表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仍维持不变(8%)。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也维持原缴费比例20%不变。在省社保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不参与本次调整,即单位缴费比例仍为15%。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仍按国家规定的“单位缴20%,个人缴8%”执行。单位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比例由14.2%调整为14%,相当于单位缴的养老金少了,会影响将来职工退休后的待遇吗?对此,陈敏明确表示“不会”,因为养老保险待遇与个人缴费基数的高低和缴费年限的长短挂钩,跟单位的缴费比例和缴费的额度多少没有关联。问答1
为何统一缴费比例?统一缴费比例利于社保扩面
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陈敏介绍,2008年,广州曾动议统一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但该年年底发生金融危机,此事就此耽搁。

转制单位不再补缴养老保险费

时事政治: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如何补缴职工养老保险费备受业内人员关心。这一问题随着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的制发获得了明确:转制企业在职人员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转制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国办今天对外公开的《通知》称,中宣部等14家单位联合拟定的《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获国务院同意。
《规定》对转制单位的资产和土地处置、社会保障、人员分流安置、财政税收等政策均进行了明确。对于转制单位普遍关心的社保问题,《规定》提出,转制后自工商注册登记的次月起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转制时在职人员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转制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企业办法执行。在转制后5年过渡期内,按企业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如低于按原事业单位退休办法计发的退休金,其差额部分采取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转制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可以提前离岗。
关于医疗保障,《规定》明确: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也可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相关规定纳入离休人员医药费单独统筹,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制前已退休人员中,原享受公费医疗的,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可以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实行医疗补助。
《规定》指出,转制后具备条件的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并通过企业年金等方式妥善解决转制后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