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怎样申办?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怎样申办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参保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申办
1、申报流程
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相关的原始资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
(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4)如果要求补缴1998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社保一旦断了需要及时补缴,关于个人社保缴纳,你了解多少呢?下面是小编为您介绍的深圳个人补缴社会保险流程如下:个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以个人名义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从1998年1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深圳个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流程是怎样的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个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1、以个人名义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从1998年1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可以补缴单位及个人1992年1月后曾经参保以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个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流程
1、本人身份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2、报城镇个人缴交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在大厅办理缴费。
3、在确无能力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用人单位中就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按个人参保办法参加养老、医疗保险,但不得由个人补缴以往基本养老保险欠费;如需补缴,由单位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以单位名义补缴。
4、在1998年前应缴养老保险费而从未缴纳的从业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档案、劳动合同等)审批后,均可办理补缴手续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本金及利息。
三、计算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
为职工交纳社保保险是每个用人单位的责任,而在实践中有些人用人单位是不购买或者不足额购买社会保险的,社保经办机构发现后,会要求用人单位补缴,那么用人单位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该如何办理?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该怎样办理
提供的材料:
1、《**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报表》;
2、《用人单位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书》(加盖参保单位公章);
3、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仲裁裁决、决定、调解书;审计部门的审计结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限期改正、行政处理或者处罚决定;投诉、信访以及用人单位主动整改的,经社保经办机构查实并核定后出具的稽核书面处理决定;
4、职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
5、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由用人单位签章、个人签字确认的其他证明劳动合同关系的文件1份;
6、补缴时段对应月份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和财务记账凭证复印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补缴流程:
1、用人单位提交申报资料给市社会保险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初审(用人单位不能现场提供工资收入凭证原件资料或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提供的申报资料有疑问的,经稽核科(1号窗口)实地稽核确认属实后,再行办理);经初审符合补缴条件的,制定补缴社会保险费计划,由科室负责人复审后打印《遂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一览表》。初审不符合补缴条件的,工作人员应书面告知原因;
2、养老科工作人员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一览表》交稽核科负责人复核,复核不通过的,退回养老科,并由养老科一次性告知用人单位原因。复核通过的,报分管领导审核;
3、信息统计科根据补缴实际情况每月安排两次补缴公示,每次公示时限为5天;
4、公示结束后养老科工作人员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养老科工作人员为用人单位打印《社会保险法限期补缴通知》并请用人单位经办人员签字确认。
二、不交纳社会保险的责任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应当承担以下民事赔偿责任:
(一)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足额缴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月起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承担的费用或不能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养老待遇的损失。
(二)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擅自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患病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支付医疗费用。
(三)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擅自停止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四)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或者擅自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致使职工失业后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责任。赔偿标准为失业人员应当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一次性生活补助的二倍。
(五)用人单位不参加生育保险或者擅自停止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生育、流产等医疗费用以及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发放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待遇标准,由该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用人单位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该怎样办理”问题进行的解答,企业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时,需要向经办部门提供补缴申请书、职工工资明细等的材料。
个人社会保险如何计算个人社会保险计算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
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一、社会保险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用人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后30天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登记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证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章
二、社会保险费申报要注意什么
用人单位自获准社会保险登记后,应按下列规定按时足额申报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1、缴费基数:企业从业人员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本年度缴费基数。职工月平均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比例缴费,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
2、申报、缴费时间:用人单位应每月依法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本单位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人数和金额。经社会保险机构机构核准后,在每月1-10号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逾期不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除应依法补缴欠缴数额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从其欠缴之日起加收利息。
3、增加、减少缴费人员:按照劳动关系决定社会保险关系的原则,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及时办理增减员手续。
办理增员手续时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表》(见附录一)一式两份和新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减员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减少表》(见附录二)一式两份和其他减员证明材料,包括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调动)的人员,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停保职工解除终止合同证明书;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死亡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广州社保补缴的材料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所需材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正反两面,一式两份,原件加盖公章);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公章);
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公章);
4、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公章);
5、补缴险种不足“五险”且补缴时间为2009年10月之前的,应提供已缴费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社保网站的缴费数据,或相关的缴费凭证、或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公章)。
自2018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由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在行政机关缴纳。河南省,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纳登记、申报和征收的义务。
上述信息发布后,用人单位、灵活从业人员和城乡居民都采取了多种方式了解具体的支付方式。12月25日,河南省地方税务局下发通知,对大家关心的社会保障支付过程给予了详细的答复。
通知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无不可抗力等法律原因不得延期或者解除支付。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和缴纳,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告知本人。
同时,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中的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部分自2018年4月1日起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用人单位缴费流程包括:
1.缴费登记
(1)2018年1月1日前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在首次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费时,同时完成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其中,采取网上申报的,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完成社会保险缴费登记;采取到地税办税服务厅申报的,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2)2018年1月1日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3)单位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无需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可采用网上申报和在地税办税服务厅申报的方式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
2018年1月1日前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缴费的用人单位,其CA证书已由地方税务机关进行平移,缴费人可使用原有CA证书登陆河南地税网上办税平台。
2018年1月1日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如选择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缴费的,需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网上用户注册,并签订财税库银三方协议。
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15日前(法定节假日顺延),向地方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
(1)网上申报
①2018年1月1日前已办理网上办税用户注册的用人单位,如其同时是社会保险费缴费人的,可直接登陆河南地税网上办税平台;②其他用人单位如选择网上申报方式缴费的,需到地税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网上办税用户注册,并签订财税库银三方协议。登陆河南地税网上办税平台;③如申报错误,可点击“申报作废”,重新进行申报。如需查询申报缴费信息,可点击“申报查询”。
(2)在地税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
用人单位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到全省任一地税办税服务厅直接申报应缴费款。
主要适用于未开通网上申报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用人单位。
3.办理注销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前,应当向地方税务机关结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和罚款。
4.温馨提示
用人单位在办理缴费事宜时,如有疑问,可随时拨打12366咨询服务热线,或者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咨询。
用人单位对缴费事项有争议的,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也可以向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由两部门通过缴费争议协调解决机制共同商议解决。
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缴费流程包括:
1.缴费登记
灵活就业个人和城乡居民,只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其缴费登记由地方税务机关通过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信息交换自动关联完成,个人不用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方式
2018年1月1日前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灵活就业个人和城乡居民,其原有申报缴费方式保持不变。
2018年1月1日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灵活就业个人和城乡居民,采取网上申报缴费、银行代扣、银行网点实时缴费、自助终端缴费等方式的,可在缴费期内每月25日前的任何一天申报缴费;采取在地税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的,应在缴费期内每月16日至25日申报缴费。
(1)网上申报缴费
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并进行手机验证;输入身份证号码,核对缴费人信息;录入并确认密码。
短信验证支持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手机用户。
③点击“登录申报”
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验证码,进入申报系统。
④点击“社保费申报”
⑤点击“缴费”
缴费人使用开通网银的银行卡,进行缴费。
⑥如申报错误,可点击“申报作废”,重新进行申报。
如需查询缴费申报信息,可点击“申报查询”。
(2)银行代扣
①缴费人持居民身份证,可就近选择到金融机构的任一网点,签订社会保险费代扣协议。2018年1月1日前已签订社会保险费代扣协议的缴费人,无需再次办理。
②银行根据协议规定,代扣缴费人应缴社会保险费。
(3)银行网点实时缴费
缴费人持居民身份证,到上述银行任一网点进行社会保险费实时缴费,主要适用于缴费人现金缴费。
(4)自助办费
①缴费人持居民身份证,可到全省任一地税办税服务厅,使用自助终端缴纳社会保险费。
②在自助终端上根据操作提示,验证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核对缴费信息后,刷银行卡完成缴费。
(5)在地税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
缴费人持居民身份证、银行卡,可到全省任一地税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3.温馨提示
地方税务机关将不断扩展服务渠道,近期会逐步开通支付宝、微信、全民付等缴费方式,同时,也将不断增加支持社会保险费银行代扣业务的金融机构范围,为广大缴费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缴费服务。
用人单位在办理缴费事宜时,如有疑问,可随时拨打咨询服务热线,或者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咨询。
出资人对支付有争议的,可以向社会保障机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由两个部门通过支付争议的协调机制解决。
社会保险费是个人和单位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的总称,也是我国社会保险的专项基金。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和支付直接影响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过程。很多人不知道社会保险费的标准和比例。今天,我们已经安排了社会保险费的相关知识,供您阅读和参考。
社会保险费的内容是什么?社会保险费率应当根据发生风险事故的概率进行预估,支出总额应当按照支付标准进行预估。被保险人,即社会保险费缴纳人,应当承担部分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不同于一般商业保险。除了考虑风险因素外,还要考虑经济和政策的变化,以确保社会保险费不受环境影响,波动太大,影响缴费者的实际利益。社会保险费分摊的方式是国家、企业和个人承担更多的社会保险费。这三个主体根据其组合的不同,有不同的成本分担方式。
在我国,企业和个人主要承担部分责任,国家补贴部分责任。其中,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共享方式也因实际情况而异。事业单位与企业、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出资比例也有所不同。近年来,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的呼声一直不断,也是主张能够改变不同用人单位采取不同退休养老金制度的现状,保证人才无阻碍流动。
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和征缴比例社会保险费是按照社会保险来划分的,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每个险种的具体缴费比例都有区别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对象包括城镇、农村的劳动者,是国家强制要求征缴的社保费用,能够在劳动者年老的时候提供基本基本保障。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自由职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主缴费按照当地社保最低缴费标准执行。
一般来说,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比例为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解除劳动关系后接续缴费人员的费率为20%,8%计入个人账户。计费依据为本人月工资收入。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费率为8%。计费依据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核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费率在6%左右,职工个人的费率为2%。 企业缴费部分的计费依据为上月工资总额,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职工个人缴费的计费依据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核定。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各省市略有不同。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只能由有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支付,包括国有企业、城市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市私营企业和其他城市企业。工商个体和自由职业无法缴纳。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费率为2%,个人缴费部分的费率为1%; 计费依据为上月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