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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社保

什么是社保转移?社保转移相关知识

什么是社会保障转移?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了解的就是社会保障转移应注意转移、关闭和终止的区别。调动前要办理招聘、退休手续,及时办理社会保障调动手续,处理最后一名职工注意事项。

李先生是这个城市的一家咨询公司的职员。他通常负责处理一些行政事务。今年7月28日,公司与另一名员工,顾小姐的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没有续签合同,公司于7月支付了顾小姐的全月工资。由于公司规模小,没有人事部,李先生被任命为顾小姐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调动。由于李先生以前从未处理过相关问题,对具体操作流程一无所知,所以到区社保中心咨询。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接见了李先生,并告诉他在处理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时应注意的四个问题。

注意转移、存储和终止的区别。李先生负责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在社会保险业务中被称为“转移”。转移是社会保障变化最常见的程序。简而言之,转出是指职工因各种原因离开用人单位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向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为其办理在本单位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手续。

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经常会把转出与封存、终止等概念混淆,而三者在内涵、操作结果上都有很大的区别:

封存是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暂时中止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手续,如职工被司法机关拘留、逮捕后的审查期间或失踪期间,用人单位可按相关规定为其申报封存。而终止则是指因职工死亡或者出国定居,用人单位为其办理个人养老保险帐户终止的手续。

注意二 转出前先办理招退工

由于社保关系的变更均以劳动关系的变动为依据,因此退工备案登记手续必须在社保关系转移前办理。也就是说,李先生办理顾小姐的社保转出前,应先至公司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中心办理她的退工备案登记手续。

注意三 及时办理社保转出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按每一名劳动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法律在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对用人单位方的义务性规定和惩罚性措施,也是用人单位在实际操作中须谨慎处理的事项,主要表现为及时办理离职职工的退工备案登记、档案转移和社保转出等手续。

就办理时间而言,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的决定》(1998年9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9号令发布)第十四条规定,在职人员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在其每月工资中代扣。由于公司已经发放给了顾小姐7月的全月工资,因此公司也应为其代扣代缴该月的社会保险费。而作为单位经办人,李先生应在八月为顾小姐申报转出。

注意四 办理最后一位职工转出的注意事项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办理最后一名员工调动时,还应特别注意社会保险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以及企业拖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尚未注销,且仍在有效期内,暂时无人缴费,也无离退休人员账户的,用人单位应向社保中心提交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暂停结算的申请,办理暂时停止社会保险业务变更和结算的手续。

社保新政策,什么是社保新政策?

随着通货膨胀的愈演愈烈,晚年保障显得越发重要起来。为了给自己的晚年生活提供保障,很多人都选择了养老保险这一方式,这就使得养老保险的需求量增大。相关部门旨在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出了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以此保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全面了解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

社保介绍?什么是社保

五险一金是现在大家很受欢迎的,因为它是可以作为我们生活的基本保障的,它们分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五种风险是法定的,而黄金不是法定的。

街道需要小型企业为员工提供医疗和工业伤害保险。《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五险一金的保险。根据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项保险和一项养老金。

如果员工在服务中,单位将为其支付费用,支付标准如下:

养老保险:

单位交20%,个人交8%,其中8%进入到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

单位交8%或9%,个人交2%,其中2.8%进入到个人医保卡上(每月进一次)。

失业保险:

单位交1.5%,个人交0.5,供员工失业时到社会上领取失业金。

工伤和生育保险,分加是1%和0.8%,有的地方是单位全额负担,有的地方是每月扣员工1元钱,出现工伤时向保险公司理赔。生育保险则是女职工生育时发生的费用,由社保部门承担。

住房公积金:单位交10%,个人交10%,全部进入个人帐户,买房时可提取,也可用来购房贷款,是低息的。

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只有两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首先,应去社保中心办理社保登记。缴费单位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到所在地社保登记机构,出示本单位的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出示成立批文)、企业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等资料,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应届的需要就业协议,其他的员工需要带上他的就业证,公司的社会保障证,合同原件,新员工的身份证和代办人身份证.填增员表。带上公章。缴费单位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当年的社保缴费基数。

缴费单位有的时候会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来缴纳单位员工的保险,那么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缴费单位的负责人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什么是社保卡社会保障卡的介绍

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应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社会保障卡卡面和卡内均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

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应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

其中,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

由于社会保障(个人)卡是目前劳动保障部有关卡规划和规范的重点,各地实际发放的也多集中于这一种卡,所以通常我们所说的社会保障卡,就是指社会保障(个人)卡。

社会保障卡卡面和卡内均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就业、失业、退休、失业等),可以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社会保障卡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

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

此外,社会保障卡还是握在劳动者手中开启与系统联络之门的钥匙,凭借这把钥匙,持卡人可以上网查询信息,将来还可以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

社会保障卡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从这一名称的含义上讲,发放的对象是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社会保障的人群;从其内容上讲,可以涉及有关个人社会保障的方方面面,既包括社会保险,也包括就业服务。

一些地区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管理需要,还将更多的社会管理事务也放入其中;从其涉及的地域上讲,这是全国范围内可以使用的IC卡,可以适应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系统联网的需要,适应人员流动的需求。

什么是社保?

社保全称社会保险,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帮助公民面对某些社会风险如:失业、疾病、事故、衰老、死亡等,或是保障基本得生存资源如:教育、医疗等。

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不相同,那是按照个人上年度平均工资做基数按一定比例计算的。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

;五险: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1%,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9%,个人2%外加10元钱的大病统筹;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0.8%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5~1.6%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各省市地区承担比例有所不同。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

1、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赢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2、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

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

什么是社保补缴?北京市补缴社保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什么是社保补缴?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个人或工作单位单方面原因造成个人社保中断个人或企业通过规定手续合理补缴中断期间社保的行为;

北京市补缴社保的主要用途:

一、达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法定缴纳社保年限(15年);根据(京老社养发【2009】24号)自2009年起,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及其招用的劳动力,可以按照183号令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外地人在北京购房、购车等达到北京市特殊要求消费资格。外地人在北京买房、买车社保需达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5年(自购车、购房向前推60个自然月)。中断补缴分为当年和非当年2中情况;补缴所在年中断的社保可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由单位提交表格补缴即可;补缴非所在年中断的社保,根据2013年市局条文,补缴的社保个人不可参加北京是购房购车消费。

什么是社保工伤险?商业意外保险的定义又是什么?

商业意外保险主要有四个保险责任:1 意外身故赔偿责任2 意外残疾赔偿责任3 意外烧烫伤赔偿责任4 特定情况双倍赔付责任。可以说意外险是购买商业保险的基础,是必买的险种。

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原因造成身体伤害或导致残废、死亡时,保险人按照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

谈到意外险很多朋友很困惑,到底什么叫意外呢?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商业意外保险主要有四个保险责任:1 意外身故赔偿责任2 意外残疾赔偿责任(按残疾级别赔偿)3 意外烧烫伤赔偿责任(按烧伤级别赔偿)4 特定情况双倍赔付责任。可以说意外险是购买商业保险的基础,是必买的险种。

社保的工伤保险主要是死亡和残疾赔付,只有有5险的单位才会有这个保障,根据工伤管理条例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提供主要生活 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由于工伤保险只有5险才有,内些只有3险的朋友,请尽快购买意外险,弥补没有意外残疾保障的缺口!对于残疾还有很细的赔付条款,因为根据阿姆斯特丹斯特拉提克斯集团的爱伦德鲁吉最近针对公司寿命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

在日本和欧洲,所有大大小小公司的平均寿命只有12.5年;而在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3-5年,所以感觉很多东西最后是没法兑现的,所以补充商业保险还是非常必要的!

什么是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

什么是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该记录单有什么用了?辞旧迎新好时节,各地区参保人员2015年社保权益记录单也正以信函的方式送递到千家万户,那么你的社保权益记录单到手了么?

1、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产生背景

2011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2、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具体内容

社保个人权益单,是由社保经办机构免费发放的记录参保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以下简称“五险”)缴费及相关待遇信息的一张“社保账单”。

账单记录内容如下: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的信息、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信息、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

3、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派送方式

中国邮政寄出派送、社保网站查询、发送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查询等方式,但是仍有部分城市没有发寄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

4、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作用

收到记录单的参保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参保缴费情况和个人账户情况,比如,详细核对自己全年的社保缴费情况,退休人员可以核对自己的到手的养老金等是否符合发放金额等,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