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百科 保险
首页 > 保险百科 > 养老保险 >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肇庆出台办法 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二为一

《肇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近日出台,这意味着肇庆市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正式合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提出对特困群体按个人缴费最低档次全额给予补贴至年满60周岁。
据悉,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社会捐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各级政府共同出资建立基础养老金,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65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缴费累计达到15年、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个档次。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低档次标准(每年120元~360元)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每年480元及以上)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办法》提出,对城乡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等特困群体,由统筹地区政府(管委会)按个人缴费标准最低档次全额给予补贴至年满60周岁。
《办法》特别规定,参保人死亡的,政府向其家属发放不少于1000元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所需资金由统筹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广安提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标准

日前,广安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据悉,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制度模式、筹资渠道、待遇支付结构等方面与新农保和城镇居保保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对两项制度进行了合并实施,并从参保范围、保障水平、个人账户管理和缴费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创新和优化完善。
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首先合理确定了缴费档次,保留了除2500元外的原13个缴费档次,保持与省规定缴费档次一致,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还调整了政府补贴标准,其中按5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补贴分别由55元、80元、80元、80元调整为60元、100元、120元、160元,其余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不变。还建立了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参保缴费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正常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同时对长期缴费的,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加发标准。
提出了探索建立城乡居保丧葬补助金制度,统一了城乡居保基金管理、运营和信息化建设。将新农保基金和城镇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此外,在现有新农保和城镇居保业务管理系统基础上,整合形成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纳入“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预计到2014年底前,我市将全面完成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衔接,并通过制度的整合和深入推进,为在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新疆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二合一”养老缴费

新疆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二合一”今后在新疆,无论你是生活在城市还是生活在农村,只要你没有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再有“新农保”和“城居保”之分,两者将实现统一。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过《自治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这意味着我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全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设为14个档次,参保人可根据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按年度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逐年缴费,多缴多得。目前,我区基本养老保险针对不同人群分为三类: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都规定要有城镇户籍;农业户口中,只有外来务工人员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才能在城镇参保,而其他“农民”只能参加新农保。
我区是2011年7月1日在全区各县(市、区)启动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00元/人/月,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到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而我区新农保试点是从2009年正式启动的,个人年缴费标准也设为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基础养老金为55元/人/月。由此可见,我区新农保和城居保两种保险缴费标准已实现一体化,而且两种保险的待遇支付结构是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个人账户实行自愿缴费多缴多得,这为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合并打下了基础。两个制度合并以后,我区现存的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种,将变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种,这将让全区各族人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届时,将要做到四个统一:制度名称统一、政策标准统一、管理服务统一、信息系统统一。

2015年起新疆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并轨”

今后在新疆,将不再有“新农保”和“城居保”之分,两者将实现统一。记者20日从新疆人社厅获悉,2015年1月1日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正式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并之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哪些变化,下面记者将为您详细解读。
参保范围进一步明确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保。新疆人社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党立新表示,这样采取排除法来界定参保范围,实际上就是除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以及在校学生以外,其他所有年满16周岁的城乡居民全都包括在内。 缴费标准增至14个档次 最高三千元 据了解,原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55元,原城居保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是100元,此次合并后统一确定为100元,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统一和平等。 同时,大幅增加个人缴费档次。原新农保和城居保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1000元10个档次,《实施办法》在保留原10个档次的基础上新增加 1500元、2000元、2500、3000元4个档次,共14个档次。参保人可根据家庭经济条件和意愿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逐年缴费,多缴多补,多缴多得,给予城乡居民平等的自主选择权,为有更高缴费意愿和缴费能力的居民提供了更多选择。 此外,政府还将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缴100元补5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补贴不少于5元,以此类推。如果选最高档次3000元缴费,补贴不少于115元。
当地政府可适情增加补贴额。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每人每年按最低缴费档次100元给予全额代缴。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按年度补贴到位。 建立终身个人账户 余额可继承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并且建立了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一旦参保人因故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缴费时,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连续计算。 《实施办法》还规定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不再剔除政府补贴。
法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其死亡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一次性补助400元 《实施办法》新建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规定参保人死亡的,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金,补助标准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的4个月,即400元。这在原来新农保、城居保试点政策中是没有的。 新疆人社厅副厅长侯立贤表示,建立这项制度不但体现人文关怀,有助于减轻参保居民家庭的丧葬费用负担、有助于及时核查参保人领取待遇的信息,而且是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公平迈出的重要步伐,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

兵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增至每人每月115元

笔者从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5年,兵团将按照兵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一致的原则,确保调整资金和调整政策落实到位,将增发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一位退休人员手中。同时,我国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此次调整后,兵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增加至每人每月115元。

广安提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标准!!!

日前,广安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据悉,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制度模式、筹资渠道、待遇支付结构等方面与新农保和城镇居保保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对两项制度进行了合并实施,并从参保范围、保障水平、个人账户管理和缴费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创新和优化完善。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首先合理确定了缴费档次,保留了除2500元外的原13个缴费档次,保持与省规定缴费档次一致,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还调整了政府补贴标准,其中按5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补贴分别由55元、80元、80元、80元调整为60元、100元、120元、160元,其余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不变。还建立了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参保缴费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正常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同时对长期缴费的,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加发标准。提出了探索建立城乡居保丧葬补助金制度,统一了城乡居保基金管理、运营和信息化建设。将新农保基金和城镇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此外,在现有新农保和城镇居保业务管理系统基础上,整合形成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纳入“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预计到2014年底前,我市将全面完成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衔接,并通过制度的整合和深入推进,为在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山东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山东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齐鲁网7月15日讯据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日前发布《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山东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合并实施,实行城乡统筹一体化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可享受到同样水平的社会保障。
此前新农保和城居保作为两个险种,缴费档次和标准不一,两保合并后,缴费档次全省统一为100元至5000元12个缴费档次,并新增了500元至1000元的丧葬补助金。
山东省人社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副处长刘前进说:“在参保原则上,由过去的自愿参保,变为倡导普遍参保;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没有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全部纳入到居民保险的范畴来,保留了100元的缴费标准,主要是考虑到重度残疾人及其缴费困难的群体。”
在保障最低标准的同时,为了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和不同地方财政的支撑能力,也规定了缴费档次上限为5000元,同时,取消了新农保中的家庭联动参保机制。 刘前进说:“整合后,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在待遇上使城乡居民享受同等的待遇,多个档次的缴费设置,可以使有能力提供高水平参保的享受到更高的社会保险。”

农行安丘支行助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惠泽广大百姓

农行安丘支行积极实施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加大营销力度,与当地社保部门加强联系合作,于去年下半年取得了本市11567名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独家代理权,筹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资金378万元,为分布于各个乡镇和街办的60周岁以上城镇居民集中首批发放惠农卡1760张,到目前已累计代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120万元。
为做好代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农行安丘支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着力完善服务模式,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措施,实行规范化管理,积极向广大城镇居民推介和增加支付市场金融产品,加大了对惠农卡、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通、金穗支付通以及POS商户等电子银行客户的营销力度,方便了居民在城镇乡村中直接持卡领取养老金或者购物消费,切实为城乡居民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有效扩展了服务触角和业务领域,赢得了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