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农民工是指具有外省市农业户口,并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那么北京市农民工工伤保险如何计算?
北京市农民工工伤保险计算公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劳动保障部要求,保护外地农民工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出台后, 具有代表性的热点问题解答如下:
问:我是一名外地农民工,听说北京市出台了《关于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请问这个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答:《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在外省市注册,在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包括成建制在京承揽施工的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外地农民工。
此办法所称外地农民工,是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具有外省市农业户口,并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
问:我是一家外地注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哪里为招用的外地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缴纳工伤保险费?
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外地注册的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当在注册地为招用的外地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缴纳工伤保险费。
外地注册用人单位未在注册地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应当按照《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携带相关材料到本市生产经营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外地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缴纳工伤保险费。
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的外地注册用人单位离开本市时,应当到参加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参保手续。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可以为外地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问:应当如何确定外地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吗?
答: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费。按本办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应以外地农民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外地农民工务工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务工时间计算月平均工资;新招用的外地农民工以本人第一个月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
外地农民工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费率按照《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及相关文件执行。
问:员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答: 已参加北京市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外地农民工在北京市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外地农民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作为申请人,到参保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北京市工伤保险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问:在北京市办理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时足额缴费,发生的工伤费用工伤保险基金都支付吗?
答:用人单位在北京市为外地农民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时足额缴费,经北京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市规定执行,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招用外地农民工,应当及时向参保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人员增加手续,办理参保人员增加手续后发生的工伤费用,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终止缴费的,自终止缴费的次月起,其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的外地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问:农民工工伤治疗住院伙食补助费如何支付?
答:外地注册的用人单位办理终止本市参保手续,应当根据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外地农民工工伤治疗情况,确定一次性支付其住院伙食补助费的金额,并在办理移交参保地区县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实行社会化管理手续前支付给工伤职工。
问:农民工发生工伤后,供养亲属抚恤金或伤残津贴、护理费怎么支付?
答:被认定为因工死亡或者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残等级达到一至四级的外地农民工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或伤残津贴、护理费,由参保地的区县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按月上报支付月报,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邮寄给享受待遇的本人,并执行本市工伤保险待遇的调整政策。
问:伤残等级达到一至四级的外地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如何支付?
答:被认定为工伤且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达到一至四级的外地农民工,享受的伤残津贴、护理费,按月支付,直至丧失领取条件时止;本人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一次性支付标准按照工伤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的年龄以及伤残等级核定,具体标准为:
(1)满16周岁不满30周岁伤残等级一级的为20万元;二级为18万元;三级为15万元;四级为13万元。
(2)满30周岁不满50周岁伤残等级一级的为15万元;二级为12万元;三级为11万元;四级为9万元。
(3)满5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一级的为9万元;二级为8万元;三级为7万元;四级为6万元。
问:因工死亡的外地农民工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如何支付?
答: 因工死亡的外地农民工的供养亲属,符合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按月支付,直至丧失领取条件时止。本人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一次性支付的标准为:配偶为8万元;其他供养亲属为5万元,其中子女(含弟、妹)按照年满18周岁终止领取的供养余年计算。
供养亲属有数人的,按上款标准一次性支付总额不超过15万元。
问:可以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吗?
答:外地农民工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本人或亲属应当在申请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时确定,并由本人或亲属与用人单位和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署协议,一次性领取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后,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用人单位和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已经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不得再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问:如果用人单位在北京市和外地均未给外地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其工伤保险待遇如何支付?
答:用人单位在北京市和外地均未给外地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外地农民工在北京市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外地农民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作为申请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外地注册的用人单位,应当到本市生产经营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本市注册的用人单位,应当到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认定为工伤的外地农民工,其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费等按照本市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问:我是一名外地农民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到哪里举报?
答:用人单位未给外地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未按核定的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外地农民工可以向用人单位在本市生产经营地的区县或者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机构举报。
问: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到哪里申请仲裁?
答:用人单位未给外地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又未按照北京市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外地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因此发生的争议,外地农民工可以向用人单位在本市生产经营地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问:用人单位在外地参加工伤保险的,是否应当提交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相关证明?
答:用人单位在外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向其在北京市生产经营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相关证明。其招用的外地农民工在北京市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外地农民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到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参保地的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计算公式工伤保险计算公式(一)医疗待遇 1、医疗费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医疗费赔偿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人数×天数 工伤保险计算3、交通食宿费 交通食宿费赔偿额=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天数 工伤保险计算公式。
4、辅助器具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辅助器具费赔偿额=普通型器具的单价×数量 工伤保险计算公式(二)伤残待遇 1、工伤保险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 工伤保险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 工伤保险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40% 。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 工伤保险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0% 工伤保险计算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 工伤保险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4个月 。
(2)二级伤残 工伤保险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2个月 。
(3)三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4个月。
(4)四级伤残 工伤保险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8个月。
(5)五级伤残 工伤保险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6个月。
(6)六级伤残 工伤保险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4个月。
(7)七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2个月。
(8)八级伤残 工伤保险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0个月。
(9)九级伤残 工伤保险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8个月。
(10)十级伤残 工伤保险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6个月 工伤保险计算。
3、伤残津贴。(1)一级伤残 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90%
(2)二级伤残 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85% 。
(3)三级伤残 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80%。
(4)四级伤残 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75% 。
(5)五、六级伤残 在保留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发给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70%(五级)、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60%(六级) 工伤保险计算公式(三)因工死亡的赔偿金 。
1、丧葬补助金 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6个月。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 工伤保险每月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40%(若该配偶为孤寡老人,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
(2)其他亲属 工伤保险每月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30%(若该亲属为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48-60个月)
在工作中受了伤,如果没有买工伤保险,那么你就只有自己付医药费了。其中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各地标准不同有所差异但赔偿项目各地都相差不大,那么工伤保险赔付计算标准是什么样的呢。
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9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故2020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2359元×20=847180元。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条。
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各地不一,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等等规定决定。
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为1个月的本人工资;江苏省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为3万元。各地不同。
依据:《各省工伤保险条例》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各地不一,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条例》决定。
五、治(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真实安全,方便大家加深印象
比如:你月工资3000元,工伤鉴定为10级伤残,住院天数15天,医疗费为12000元的话。计算公式为:
医疗费(12000元)+伙食补助费(15天*50元/每天)+工伤医疗期工资(2个月*3000元/每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00元*7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他赔偿(如护理费等等)=赔偿金额。
我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第一个月就要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我不幸在用人单位遭受意外伤害,我将如何计算这项工伤保险的工资?接下来安排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P>一、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或者其遗属因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导致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在工作或者生活中死亡的,由国家和社会给予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特定的特殊情况。
二、工伤保险工资怎么提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按原正常上班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他们被认定为工伤,那么最高工资将被停薪24个月,在此期间,他们的工资照常发放,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自行辞退。
拉萨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怎样计算的?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拉萨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怎样计算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拉萨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
2、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3、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4、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拉萨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怎样计算的相关知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拉萨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怎样计算的?行业风险不同,工伤保险缴纳的比例也是不同的,因此,职工要清楚自己属于的行业,这样可以清楚核算出自己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的正确性。
六安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怎么计算的?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六安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怎么计算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六安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单位需严格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按照规定,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以上是对六安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介绍。六安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怎么计算的?综上可知,行业风险不同,工伤保险缴纳的比例也是不同的,因此职工需清楚自己行业所属风险,才能清楚工伤保险缴纳比例,以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
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医疗费用:同上(因工负伤医疗费用),丧葬费:按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计发(三)遗属抚恤金:按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8(个月)计发。领取残疾退休金期间死亡:按死亡时上年度市...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广州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方法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一)医疗费用:同上(因工负伤医疗费用)。
(二)丧葬费:按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计发
(三)遗属抚恤金:按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8(个月)计发。领取残疾退休金期间死亡:按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4(个月)
(四)供养亲属生活补助费
(1)定期抚恤费:死者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其供养直系亲属,按月发给抚恤费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①配偶、父母、子女:供养2人以上时按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供养1人时按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每年7月份根据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②孤老或孤儿:按上述标准的150%计发。
(2)一次性抚恤费:死者为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其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发给。工伤保险关系自行终止。按上两点标准计发。①父母:按定期抚恤费的标准计算至73岁,最低计发不少于10年,不高于13年;②未成年者:按定期抚恤费的标准计算至16周岁,职工死亡之时,其未成年被供养者已超过16周岁尚在读高中或职中,则计算至高中或职中毕业。
因工失踪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职工因工(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失踪,从失踪第四个月开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付失踪待遇:如有供养直系亲属则按《条例》的有关标准,发给供养亲属生活补助费;生活有困难的,可预支因工死亡遗属抚恤金的50%。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于2015年6月1日修订并正式实施,《办法》全面修订了工伤保险待遇。现在,根据新的措施,工伤保险的处理总结如下,以供理赔时参考。
一级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津贴
一级27个月每月90%
二级25个月每月85%
三级23个月每月80%
四级21个月每月75%
五级18个月不低于发生工伤时工资(不解除关系,难以安排工作)20万9.5
六级16个月16万8.5
七级13个月12万4.5
八级11个月8万3.5
九级9个月5万2.5
十级7个月3万1.5
备注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职业病上浮40%
1、上下浮动20%
2、建议退休不到五年的员工将获得80%至10%的年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