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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超实用!个人社会保险的四大查询方法

按照规定,企业需要给员工购买一份社会保险,这不仅仅是给员工的一份保障,也是一份福利。但毕竟是公司代替员工去缴纳费用,当员工想要查询一些信息的时候该怎么办呢?今天就来讲一讲员工该如何查询个人社会保险。

超实用!个人社会保险的四大查询方法

社会保险包括了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一般情况下,参保人需要查询个人的社保信息可以通过四种方式进行查询,即上网查询、电话查询、社保中心查询、触摸屏查询等方式。具体如下:

1、上网查询。参保人可直接登录所在城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然后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再输入本人的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社会保险的相关参保信息。

2、电话查询。参保人可以通过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所在地区号+12333”,根据语音提示按照语音所提示的步骤即可咨询个人社会保险的相关信息。

3、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参保人对自己的社保相关信息和账号并不是很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社会保险中心的大厅进行查询相关业务信息。

4、触摸屏查询。有些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的办理大厅内会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参保人是可以根据触摸屏的相关提示输入社会保障卡号或者身份证件号,即可查询个人社保的相关信息。

个人社会保险的查询方法还是比较多的,参保人可以通过以上的四种方式方可查询个人社保的相关信息。其中,电话查询和上网查询比较方便,大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查询方式就可以了。

2021年社会保险相关疑难解答

今天给大家讲讲社会保险方面的知识,帮助大家更好的在有需要的时候能得到该有的福利。首先,什么是社保卡?

【答】:社保卡是社会保障卡的简称,是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IC卡。社保卡是参保人员参保缴费的身份凭证,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凭证,是参保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有效凭证,因此持卡人必须妥善保管好社会保障卡。

社保卡看病可以吗?

【答】:现行我国社会保障卡具有医疗保险功能,是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的重要凭证,也是参保人员支付医疗保险费用的凭证。所以社保卡可以用于看病。如需了解详情请拨打12333。

【相关业务】:社保卡办理流程、社保卡补办流程

一、公司发了社保卡,不知看病能否使用社保卡?

【回复】:社会保障卡一般具有医疗保险功能,看病时候可以使用。但具体使用范围必须根据参保险种而定。例如参加深圳住院医疗保险的,只能报销住院医疗费用和选定的定点门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二、什么是社保?什么是社保卡?

【回复】:社保简称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保卡则是市民/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也是市民/职工享受社保待遇的有效凭证。

三、社保卡是什么?怎么办理?

【回复】: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的集成电路卡。不同地方办理流程不同,一般由申请人携带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具体请咨询各地社保机构,电话12333。

社会保险补贴怎么申请呢?

社会保险是大家生活的保障,但是也有朋友是加纳不起社保的,有些自由职业者,或者年纪大了没有钱交。那么社会保险补贴怎么申请呢?

1.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对象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包括: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享受最低生活报账单、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的、特困职工家庭的、残疾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及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夫妻双方均失业的、单亲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被征地农民及困难家庭大学毕业生。

2.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资料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实现灵活就业申报就业后,本人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事务站申请办理,申请材料包括: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字、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申请表》,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等凭证材料。

3.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符合规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原则上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对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对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为1年。

4.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每年申报补贴的时间

每年的7月1日至9月30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实务站办理申报相关手续。

社会保险个人和单位缴纳比例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自己缴纳的是少的,单位缴纳大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社会保险的缴纳不同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劳动法》也明文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关保险费是有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的。职工个人需要缴纳的钱数,实际上就是缴费比例×缴费基数。

(1)缴费比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2%,失业保险各地优惠政策并不相同,个人承担一般是0.3%~1%。

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就有所差别了,各个地区相差比较大,一般在20%~30%之间。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走在前列,企业承担的养老保险负担比例也最高,目前国家已经统一到16%的水平。虽然缴费比例统一了,但还是存在以工资总额为基础和以职工缴费基数总和为基础两种情况。

(2)缴费基数。职工的缴费基数非常重要,关系着职工社保待遇的高低。正常来讲,应当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发放给职工工资总额的月均值来确定当年的缴费基数。

实际上,大约只有30%的企业合规缴纳社保,大多数企业都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给职工缴纳社保,主要是为了降低社会保险费负担。但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不合法的。

依据原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缴纳社保的基数要以1990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来进行核定。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也就是说,我们的缴费基数应当平均了加班费、年终奖,并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的全部工资总额。一般要比我们的每月到手工资要高10%~20%以上。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有哪些区别?有什么注意事项

社保和商业保险都是大家生活的一种保障方式,无论你是买社保还是买商业保险都是可以的。最好的方法就是都买,作为互补。那么,社保和商业保险到底有什么区别?

1.保险性质

社保是强制性的。

商保是自愿性质的,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购买。

2.缴费时间

社保需要连续缴费,像养老金要连续交费15年后,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才可领取。

商保的交费时间相对灵活,时间长短由自己决定,买短期1年的就交一年的钱,也可以买10年的,甚至还可以买终身的。

3.缴费金额

社保的交费,每个月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各地的政策不同,再加上每个人工资不同,社保缴纳金额也会有所不同。

而商保是个人行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缴纳,多交多得,少交少得。

4.保障时间

社保的保障时间很长,连续缴纳到一定的年限,就可以保障至终身。

商保的保障期限灵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选1年,10年,20年,终身等等。

5.保障范围

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只针对单位内、上下班途中,如果在家里或旅游途中发生意外,都是不能报销的。

商保的意外险涵盖范围较广,可根据自身的风险状况选择不同类型的产品。

6.报销比例/范围

社保的保障范围是有限的。拿医保来说,下有起付线,上有封顶线,中间除自费药外,在报销范围内按比例报销。

商业保险一年交多少钱

具体要看缴纳的保险类型以及投保年龄,投保比例。

购买保险注意事项

1、投保顺序:先大人,后小孩。

在一个家庭中,父母是家庭经济支柱,只有保障了家长的健康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孩子的保障才不是空谈。每年为孩子交纳的保费不宜超过家长的保费,如果不能兼顾,应以大人为主。

夫妻双方购买适当保险后,还有经济实力,应首先为孩子考虑购买医疗费用类和意外伤害保险。如果经济允许,还可以考虑投保储蓄型险种、教育金储蓄类险种等。为子女购买养老金型险种应该是最后考虑的,当然越早买,成本越低。

2、缴费期间:不必太长。

家长给孩子购买的保险产品的缴费期可以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在他长大成人之后,可选择自己合适的险种为自己投保。

3、保障期限:不宜过长。

得注意的是,作为家长,孩子的保额并不需要投保那么高,科学的方法是给孩子购买一些意外险、医疗险、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教育金即可。

4、保额不要超限。

以死亡为赔偿条件的儿童保险,如定期寿险、意外险等,累计保额不应超过10万元,超过的部分将被视作无效。10万元的保额上限是保监会为防范道德风险所作的硬性规定。因此,在为孩子投保儿童险之前要先弄清楚孩子已经有了哪些保障。

补缴社会保险的申报流程是什么

社会保险如何补缴?

众所周知,社保是很重要的,一旦中断缴费便需要及时补缴。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男60岁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1、申报流程

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相关的原始资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

(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4)如果要求补缴1999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3、带上公章,前往当地社保局,填写相应表格。

怎么补缴社会保险

怎么补缴社保?

根据相关政策,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不缴费情况除外),可以按程序进行补缴;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参照相关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办理补缴手续。

方法/步骤

1、已退休人员是否可以申请补缴?

《通知》中明确,应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提出书面补缴申请,故申请人应在到达退休年龄且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申办补缴手续。

2、个人可以申请什么时间段的补缴?

按照《通知》要求,在个人提出申请,经存档机构初审材料并报请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个人可以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中断是否可以通过本《通知》补缴?

《通知》中提到,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1号)及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4、补缴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个人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时,相应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分为以下三档:

(1)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

5、补缴的比例是多少?是否涉及补缴系数?是否记个人帐户?

《通知》规定,补缴时,以本人确认的相应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即补缴系数),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

6、个人办理补缴应通过什么部门?

根据《细则》要求,已在存档机构个人委托存档的本市城镇人员,本人可向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7、如果个人档案既不在单位,也不在存档机构的,是否可以申请补缴?

根据《细则》要求,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8、那些情况下不得申办补缴?

根据《细则》要求,以下时间段内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申办补缴: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2)被判刑劳教收监执行期间;

(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9、补缴时是否需要中断在缴的保险?

根据《细则》要求,申办补缴过程中,个人的社保关系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个人补缴社会保险有哪些条件

个人如何补缴社会保险

按政策养老保险补缴只向单位开放,个人无法补缴,导致这一群体退休后可能面临缴费年限不足或年限短,领取养老金水平较低,这也成为近年来社会关注的历史遗留问题。个人如何补缴社保?

根据相关政策,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不缴费情况除外),可以按程序进行补缴;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参照相关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办理补缴手续。

1、《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涉及的人员类别为哪些?

《通知》中明确,涉及人员为“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户籍人员”,因农业户口不涉及档案问题,故应明确为“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2、已退休人员是否可以申请补缴?

《通知》中明确,应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提出书面补缴申请,故申请人应在到达退休年龄且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申办补缴手续。

3、个人可以申请什么时间段的补缴?

按照《通知》要求,在个人提出申请,经存档机构初审材料并报请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个人可以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补缴的比例是多少?是否涉及补缴系数?是否记个人帐户?

《通知》规定,补缴时,以本人确认的相应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即补缴系数),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

5、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中断是否可以通过本《通知》补缴?

《通知》中提到,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1号)及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6、补缴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个人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时,相应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分为以下三档:

(1)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

7、个人办理补缴应通过什么部门?

根据《细则》要求,已在存档机构个人委托存档的本市城镇人员,本人可向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8、如果个人档案既不在单位,也不在存档机构的,是否可以申请补缴?

根据《细则》要求,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9、补缴时是否需要中断在缴的保险?

根据《细则》要求,申办补缴过程中,个人的社保关系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10、那些情况下不得申办补缴?

根据《细则》要求,以下时间段内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申办补缴: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2)被判刑劳教收监执行期间;

(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