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百科 保险
首页 > 保险百科 > 汽车保险 >

机动车交强险

机动车交强险必须买,交强险知识

买车后我们首先要买的是交通强制保险,没有这一保险我们的新车是无法上路的。对于车主来说,强制交强险至少可以保证他们的利益,所以强迫他们买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这个社会有很多交通事故发生。不过,强制交通保险有赔偿的细节,很多车主可能根本不理解。

现在我们来谈谈交通强制保险,它相当于一个小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基本上是补偿第三者。例如事故的所有者是责任人,此时交通强制保险可以用来赔偿。另外如果一直都没有出保险的话,第2年就可以打9折,第2年还没有出保险,第3年就可以打8折,不过最低的折扣只有7折,当然如果有一次出险了,就没有这个优惠了。

交强险的赔付条件前面已经说了,第2个是赔偿额度比较低,死伤的赔偿11万是上限,医疗的赔偿1万是上限,赔偿损失的赔偿2000是上限,全部加起来也就12万左右,稍微严重一点根本就不够用,比如说撞到劳斯莱斯这种车子,一个车标就得20万,根本就赔不起,或者里面坐了一个老人,往医院一看,一检查就要住院,住院还住了个几年,也根本是吃不消,所以很多人在买交强险之后还会买一个三者险。

交强险在这几种情况的时候是不会赔偿的,分成两类,第1种是绝对免责,就是在路上老实的开车,突然有一个电瓶车或者行人把自己的车子给撞坏了,这个时候认定责任机动车是不会赔偿的,所以就不用用到交强险。

二是相对豁免。例如如果无证驾驶导致事故,将不予赔偿。比如说,如果发生酒后驾驶事故,比如车子被偷了是车主故意制造了事故,这些事故不是在正常范围内在路上开得好造成的等等。如果发生意外不能用交强险,但说实话毕竟这些情况还是比较少的,所以有必要购买强制保险。如果发生事故,基本上可以得到赔偿。

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通知》

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除了要接受法律制裁外,还将付出更多的经济代价。根据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通知》的要求,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截至目前,北京、内蒙古、上海、福建、河南、湖北、安徽、广西、海南、四川、甘肃、青海12省(区、市)已实行新制度。
根据公安部和保监会联合发布的通知,今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浮动费率的具体标准由各省(区、市)保监局和省级公安机关在充分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确定。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将加大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是利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惩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严管酒后驾驶长效机制、预防酒后驾驶发生的重要制度。
据统计,北京3月1日实行联系浮动制度以来,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3万起,其中有2259辆机动车在购买新交强险时,因为酒后驾驶行为上浮15%的交强险费率,15辆机动车因醉酒驾驶上浮30%费率。上海4月1日实行新制度以来,共查处酒后驾驶5213起,其中290辆机动车上浮交强险费率15%,45辆机动车上浮费率30%。
2009年以来,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酒后不开车的观念也在深入人心。据统计,2010年以来,全国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交通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7.5%。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交强险承保中“即时生效”有关问题的复函

保监局:
你局《关于对机动车交强险承保中即时生效有关问题的请示》(辽保监发[2010]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保监厅函[2009]91号,以下简称《通知》)未强制要求各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实行交强险保单出单时即时生效。
二、2009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投保人在投保机动车交强险时,可提出交强险保单出单时即时生效。
根据《通知》规定,各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实现交强险保单出单时即时生效。

由从事机动车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

2007年9月13日15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副巡视员曹聪和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董波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介绍车船税相关政策。
[主持人]征收方式也确实是网民关注的热点。网友都eep1819很关心为什么要规定由保险机构代缴车船税?
[董波]其实这个问题刚才曹司长已经简要回答了这个问题,网民也很关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以后征收方式进行了较大的改革,按照条例的规定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主要是基于这样一个原因。首先机动车流动性较大、涉及面较广,比较分散,难以控制。从方便客户、堵塞漏洞、提供更快捷的方式的角度出发,条例规定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在投保交强险的时候缴纳车船税。
在2006年7月1日实行交强险之后,规定所有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都应该投保交强险,而交强险所覆盖的机动车基本上与车船税所规定的机动车范围是基本一致的。因此,为了从整合社会资源、提供更好、更快捷的服务角度出发。

青海保监局、青海省公安厅联合规定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精神,青海保监局、青海省公安厅联合发文规定,自2010年4月1日起,在青海辖内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酒后驾驶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的具体标准为: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交强险费率上浮15%,每发生一次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交强险费率上浮30%,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
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信息采集、使用方式为:全省各交警支队于每月20日前填写,以书面形式报至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并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于每月30日前将汇总后的信息转递给青海省保险行业协会,然后上传至全省交强险信息平台;各财产保险公司依据全省交强险信息平台中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信息在交强险承保业务中对费率进行浮动;其中,上个保单年度内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在给予费率浮动后自动清零,因数据报送延时等特殊原因未进行费率浮动的违法行为记录则自动作为下个承保年度的费率浮动依据。

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强险数据将向社会公布

本报北京9月5日电交强险是否存在暴利,不久后可能见分晓。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保监会将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对各公司上报的交强险专题审计报告进行行业汇总和分析,并向社会公布。
今年6月,保监会发文,要求各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做好交强险业务核算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并在2007年8月1日之前向保监会报送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业务年度的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该专题财务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审计。 该负责人今天表示,交强险业务核算管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目前各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已经完成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业务年度的交强险专项财务审计工作,并由专业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

电动轿车撞伤人 法院判决适用机动车交强险赔偿

日前,杭后法院沙海法庭审结一起电动轿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的案件,判决电动轿车所有人和驾驶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连带赔偿受害人损失共计62182元。
2013年4月8日,詹某驾驶其爷爷詹某某的电动车行驶至陕坝镇高压所路段转弯掉头时,与高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致高某某踝关节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后高某某向杭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詹某某和詹某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连带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61982.1元。庭审过程中,詹某某和詹某提出电动轿车不属于机动车,不应按交强险赔偿。法庭审理后认为,詹某某的电动轿车从设计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来看,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非机动车特征,所以,该车辆不能界定为非机动车范围。既然电动轿车不能界定为非机动车辆,就应当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国家对机动车的管理实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即机动车投保交强险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目的在于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所以,原告高某某要求电动轿车所有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损失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支持。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www.cpic.com.cn),承载希望、放飞梦想!

机动车交强险该注意什么呢?交强险购买注意事项

对于现代人来说,车已经是一种非常普及的车,可以说不同型号不通类型的车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巨大的便利。而也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所以有很多人也开始加入到有车一族,购买属于自己的车。而对于很多准备购买新车的人来说,这个时候最为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要了解相应的购买车险的类别,而其中强险就是关键要购买的保险之一。那么这个时候对于车主来说,要了解机动车交强险条款。这样才可以让强险保障我们的权益。

对于购买车的有车一族来说,机动车要交强险,那么就需要了解所谓的强制险的相关常识。也就是说国家规定在07年7月1日发布实行的强制性保险。对于购买车的人就必定要缴纳相应的强制险,而强制险就是要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为了保障任强制保险提供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损害赔偿责任风险的基本保障。这个对于车主的一种权益保障,也是为了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有效的避免经济纠纷以及减少经济负担的一种手段。而对于每一辆机动车来说,只可以购买一份强制险,不可以不买,当然也不可以重复购买。

对于很多购买新车的人来说,在了解机动车交强险条款以后,还要注意的一个问题就是在购买相应的强险的话,需要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人如实告知重要事项,而且要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而且还要有相应的机动车的相关的一些资料,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号牌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的详细资料等等,这样才可以缴纳强制险,然后签订相应的合同。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保的人,如果没有注意告知详细资料的话,或者对所有的资料有隐瞒的话,那么对保费的计算是有影响的,这点要非常注意的。

对于很多车主来说,在了解机动车交强险条款的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想要了解相应的赔付,这个才是最为关键的。也就是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涉及受害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还有相应的对于受害人来说,其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要相应的赔付的话,那么这个时候要注意有相应的医疗清单等等,这样才可以相应的赔付。当然在机动车强险的问题,还涉及到这样的一个问题就是变更的问题,在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当然前提条件下最为关键的是要在交强险的合同有效期内。当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双方持有异议的话,那么这个时候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这个对于有车一族一定要所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