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报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对工人人身安全的保证,员工发生伤害事故,属于工伤范围的,单位或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5天内,及时与业务部联系。单位应在30日之内向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
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一、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
1.填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携带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书;
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
4.受伤人员的身份证,单位证明;
5.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证明材料;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8.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9.受伤职工个人照片1X1
二、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因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后,工伤医疗期满或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伤情稳定后,应到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评定伤残等级。评为1至4级的,享受伤定期残抚恤金待遇;评为5至10级的,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需提交材料:
1.到朝阳劳动局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张,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2.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张;
3.携带工伤职工本人《工伤证》(原件)
4.确认工伤的首诊证明(复印件);
5.工伤住院病例复印件;
三、伤残保险待遇
职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认定为工伤,劳动鉴定机构已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达到一至十级的,企业在接到劳动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受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手续。由单位负责人报送到朝阳区社保中心。
办理工伤职工的待遇核准需提交材料:
1.工伤证;(原件)
2.《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证明;
5.参统人员花名册;
6.填写工伤人员登记表。
以上由区社保中心对证明材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在三日内完成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核准的伤残待遇是根据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简明来表计算的。
怎么申报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对工人人身安全的保证,员工发生伤害事故,属于工伤范围的,单位或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5天内,及时与业务部联系。单位应在30日之内向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
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一、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
1.填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携带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书;
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
4.受伤人员的身份证,单位证明;
5.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证明材料;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8.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9.受伤职工个人照片1X1
二、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因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后,工伤医疗期满或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伤情稳定后,应到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评定伤残等级。评为1至4级的,享受伤定期残抚恤金待遇;评为5至10级的,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需提交材料:
1.到朝阳劳动局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张,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2.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张;
3.携带工伤职工本人《工伤证》(原件)
4.确认工伤的首诊证明(复印件);
5.工伤住院病例复印件;
三、伤残保险待遇
职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认定为工伤,劳动鉴定机构已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达到一至十级的,企业在接到劳动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受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手续。由单位负责人报送到朝阳区社保中心。
办理工伤职工的待遇核准需提交材料:
1.工伤证;(原件)
2.《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证明;
5.参统人员花名册;
6.填写工伤人员登记表。
以上由区社保中心对证明材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在三日内完成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核准的伤残待遇是根据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简明来表计算的。
怎么申报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对工人人身安全的保证,员工发生伤害事故,属于工伤范围的,单位或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5天内,及时与业务部联系。单位应在30日之内向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
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一、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
1.填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携带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书;
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
4.受伤人员的身份证,单位证明;
5.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证明材料;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8.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9.受伤职工个人照片1X1
二、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因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后,工伤医疗期满或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伤情稳定后,应到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评定伤残等级。评为1至4级的,享受伤定期残抚恤金待遇;评为5至10级的,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需提交材料:
1.到朝阳劳动局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张,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2.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张;
3.携带工伤职工本人《工伤证》(原件)
4.确认工伤的首诊证明(复印件);
5.工伤住院病例复印件;
三、伤残保险待遇
职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认定为工伤,劳动鉴定机构已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达到一至十级的,企业在接到劳动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受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手续。由单位负责人报送到朝阳区社保中心。
办理工伤职工的待遇核准需提交材料:
1.工伤证;(原件)
2.《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证明;
5.参统人员花名册;
6.填写工伤人员登记表。
以上由区社保中心对证明材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在三日内完成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核准的伤残待遇是根据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简明来表计算的。
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工伤保险的赔偿过程,在遇到意外时,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工伤赔偿多久能拿到钱
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
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部分费用在完成工伤鉴定,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后,一个月左右可以到公司账户,至于公司什么时候转到工伤职工账户,要看用人单位的效率。
3、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一部分是按月支付,比如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部分费用是在受伤职工离职之后才支付的。
工伤赔偿一般是一到六个月就会拿到钱,但具体的还是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在事故发生时,我们一定要要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那样在寻求赔偿底气更足,不易产生争论,这样的话时间也会快很多
被认定为工伤之后怎么获取赔偿?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现在就来了解一下吧。
办理条件
工伤职工应当为工伤保险参保人并经认定为因工负伤/生病
办理材料
1.《合肥市企业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
2.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认定书
4.医疗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及费用清单等)
5.报销工伤医疗待遇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费原始发票及委托书、辅助器具配置清单和发票等材料;
6.报销伤残补偿待遇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7.报销工亡补偿待遇的提供工亡认定书,符合供养条件的,须提供供养直系亲属证明等材料;
8.以上待遇兼有第三者侵权所致的,还须提供民事赔偿等材料。
办理流程
职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认定为工伤,劳动鉴定机构已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达到一至十级的。
每月22日前将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转至职工所在单位;伤残待遇和工亡补偿待遇委托邮政局进行社会化发放。职工可就近到邮政储蓄网点领取。
办理地点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和生育保险处)
如果在工作中出现事故造成工伤,经过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后就可以协商进行工伤赔偿,但是普通员工一般都不知道工伤赔偿的标准和具体的赔偿项目。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2016年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具体的赔偿项目有哪些,弄明白了这些我们才可以在遇到工伤事故后知道怎么处理了。
2016年九级工伤赔偿最新标准具体内容包括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但是并不是所有每个九级伤残职工的赔偿项目都会包含以上的内容,具体赔偿哪些需要根据伤残职工的具体情况决定。
以下是2016年九级工伤赔偿最新标准的具体内容:
1.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职工需要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除外,医疗费用同时需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规定标准,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且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可以要求补助交通费和食宿费,具体费用参照当地规定标准;
3.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辅助器具,具体费用参照规定标准;
4.停工留薪工资:按照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一般不超过12个月;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标准参照当地相关规定;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工伤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部分赔偿需要参照当地的标准,每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同时解除劳动关系才可以享受这部分赔偿。
由于职业危害无处不在,任何人都无法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的范围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那么,工伤赔偿标准和待遇如何?
事业单位工伤赔偿标准:(一)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津贴,标准是:三级伤残人员20个月的工资;
(二)每月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三级伤残人员工资的80%。伤残补助金的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事业单位工伤待遇:工伤待遇拨付:⑴初审:根据工伤鉴定结论、因工死亡认定书审核工伤待遇,打印《青岛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准表(一)、(二)》。
⑵用人单位及工伤职工、家属核对,核实无误后:用人单位及工伤职工、家属在《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准表(一)、(二)》中加盖单位公章及职工或家属盖章签字,并由用人单位交回两份。
⑶处长复审:处长在《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准表(一)、(二)》中复审。
⑷财务复核:财务处对《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准表(一)、(二)》进行复核,并将工伤保险待遇划拨到用人单位帐号。
⑸归档:每季将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材料立卷归档。
工伤医疗待遇:
⑴各定点医院每月1-10日将上月医疗费结算单据报机关事业工伤处,每月12日机关事业工伤处将医院医疗费结算单据报送劳动保险待遇拨付处进行审批;各单位每月11-20日将上月需手工报销的医疗费结算单据报机关事业工伤处,每月22日机关事业工伤处将手工报销的医疗费结算单据报劳动保险待遇拨付处进行审批,并取回劳动保险待遇拨付处审核并盖章确认的医院医疗费结算单据;次月12日取回盖章确认的手工报销的医疗费结算单据。
⑵机关事业工伤处将结算单据录入微机并报财务处进行医疗费拨付。
⑶归档:工伤和医疗费用原始文件的季度审批。
一名外地来津务工人员下班回家途中摔伤,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索要工伤赔偿。天津市静海县检察院进行耐心调解,用人单位一次性赔偿其各项损失10万元。
40多岁的王某自2003年来津,在静海县一家工厂打工。去年冬季一天晚上,王某下班后骑自行车回家时,不小心轧上路边的冰块滑倒在地,头部严重受伤,经救治留下了后遗症。王某个人的生活能力受到影响,高昂的治疗费用更使其不堪重负。
王某觉得自己属于工伤的认定范围,工厂应承担相应责任。经诉讼,法院判决王某所在工厂支付其一定的治疗费用;然而,对于缓解王某的经济困境,以及维持后续治疗还有一定差距。
王某在亲属陪同下到静海县检察院进行申诉,要求工厂赔付更多的生活和医疗费用。办案检察官受理此案后,对案件进行了仔细审查,发现该案虽然有机会得到改判,但重新认定和给付赔偿费用需耗费一定的诉讼时间和经济成本,这无疑会使王某的生活雪上加霜。同时,办案检察官还了解到王某与所在工厂负责人是老乡关系,该案件存在调解的可能。
本着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的原则,办案检察官对这起民事申诉案件尝试进行调解。通过邀请王某与工厂负责人座谈,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析对比案情,并释法说理,最终促成了王某与工厂达成和解。厂方一次性赔偿王某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费、就业补助金等各项损失10万元,使王某的生活和医疗费用有了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