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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保险

员工工伤保险怎么购买,购买条件和材料是什么

保险是现在考量公司的一个标准,所以对于公司来说为公司员工购买社保非常重要,其中社保包括工伤保险,如果公司员工在公司受伤,他们可以从社保处获得赔偿。那么,公司通常如何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呢?现在,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知识,小编将相关内容汇编如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一)新的职工基本劳动保险组织机构许可证或其他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二)单位新参保程序:1、填写《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单位章。2、填写《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单位章。3、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照或成立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4、本单位人员基础档案等证件和资料;在职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用人证明。5、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并建立参保单位档案。

(三)新进人员参保前置要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工表、用工劳动合同、调动介绍信等)及复印件。

(四)新进人员参保程序:1、填写《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2、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招工表、用工劳动合同、调动介绍信等)及复印件。3、核缴费基数、缴费金额;4、审核参保人员的基础资料;5、建立参保人员档案;6、缴纳审核认定的保险费;7、从次月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以上内容是工伤保险的相关答案,如果公司不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公司可以在员工受伤后对其进行赔偿。如果他们买了工伤保险,他们会有社保来补偿。他们需要符合购买工伤保险的条件,然后由公司经办人员到社保中心申请。

员工工伤保险缴费方式,工伤保险有哪些缴费方式

缴费基数:指以全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的职工个人。如果我的工资高于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按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如果我的工资低于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按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总体规划区内的工作人员。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不同行业的工伤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和工伤发生率,确定不同行业的工伤率。行业差别税率和行业内税率的等级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区域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的使用情况和工伤发生率,按照所属行业的相应等级确定单位缴费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征缴部门按参保登记核定的行业风险类别,依据分类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确定参保单位的缴费费率。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包括以下内容:

(一)缴费单位申报应缴纳数额,缴费单位应在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单位报送的申报表和有关材料。

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三)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工伤保险费全额申报,全额缴纳。未按期足额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当追缴未缴部分,并加缴滞纳金。

员工工伤保险怎么买,要准备什么

工伤保险是我国的社会保障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当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时候,仅靠员工个人是很难承受巨额医疗费的,并且可能生活也会陷入困境,所以工伤保险的存在就非常有必要了。

员工工伤保险怎么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流程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包括以下内容:

1、缴费单位在申报应缴纳数额,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单位报送报申报表和有关材料。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3、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4、工伤保险费实行全额申报,全额缴纳,对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或未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要追缴费款,并加收滞纳金。

工伤保险相关规定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的时候都要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话,单位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所以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来办理工伤保险。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员工工伤保险怎么买的知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国员工工伤保险管理是怎样做的?

我国员工工伤保险管理是怎样做的?

1、我国工伤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块形管理),不同于德国“同业公会”的管理体制(条形管理)。如果我国采用德国模式,那么,在地(市)级以上统筹层次的范围内,经过费率的调整,费率档次会以倍数增加,将不利于规范管理。如果将德国的模式加以改造,在统筹范围内,采取分层管理方式(在行业之间实行差别费率,在行业内部实行浮动费率),就能发挥促进工伤预防的效能,提高操作性,同时也能体现工伤保险的保障性和差别性。

2、要建立科学和规范的费率机制。可按行业分类标准,根据近年来发生工伤事故率、因工伤亡人数、工伤程度及支付伤亡待遇的费用情况进行测算后,研究制定全国的“行业风险费率表”。风险等级要随着风险的变化定期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3、从社会保险的发展要求看,目前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必须建立地(市)级以上的统筹层次。各地工伤保险机构可参照“全国行业风险费率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不低于15个档次的差别费率,以充分发挥工伤保险促进工伤预防的效能。

4、各地工伤保险机构,应在差别费率的基础上,建立浮动系数表。每年根据当地实际发生工伤事故频率(取死亡、重伤、轻伤中的最高值)确定浮动值,对企业费率档次进行调整,即当工伤事故率高于或低于浮动值时,对下一年的费率上调或下调1~2个档次。

5、为实现“以支定收”的原则,必须改变“粗放管理”的收缴方式。国家要研究制定统一的工伤保险“准备金”制度,即制定结存一年工伤保险费用的资金比例,对工伤保险基金结余做出限定。在此基础上,实行工伤保险费用的征缴延后一年的滞后性收取模式,以上一年度的支出来决定本年度的收缴。

6、国家要制定统一的收缴率计算公式,使收缴费率规范化。各地应据此并结合实际计算出缴费费率,缴费函数应以企业工资总额、行业风险等级、分摊系数、浮动值为变量。

7、要改变将结余资金返还给企业的作法。理由是:(1)企业用返还的资金改造不安全设备,只能是杯水车薪;而且有的企业可难会把返还资金挪作他用,而不用于设备改造。(2)将部分结余资金返还给企业(如有的地区返还企业当年缴费总额的40%),说明提取的费率不合理,超过了“以支定收”的额度。这不仅会影响工伤保险机构的信誉,而且这种“奖励”的意义在“边际效益递减规律”作用下会愈来愈小。至于资金结余较多的地区,可将一定比例的结余资金作为“准备金”,这样既可解决“准备金”的筹集问题,又能减少资金结余过多。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我国员工工伤保险管理是怎样做的知识。

工伤保险的待遇有哪些吗?员工何时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呢?

通常情况下,我们员工或者公司都会为自己购买工伤保险。那么,您知道工伤保险的待遇有哪些吗?员工何时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呢?

一、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主要部分,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2、伤残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24~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其他待遇。其他待遇包括伙食补助、外地就医差旅费、停工留薪待遇等。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工亡待遇。工亡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亡职工家属可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标准为48~6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规定,报省级人民政府备案。

(2)丧葬补助金。工伤职工家属可领取专项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其标准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可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抚恤金按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支付。具体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供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只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员工何时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

工伤保险制度是以工伤职工为特定的保护对象的,目的在于使工伤职工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助。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需工伤保险制度来提供保障时,就应当停止工伤保险待遇。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不同的伤残等级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不同的。伤残等级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的确定必须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活动来确定。

3、拒绝治疗的提供医疗救治。

帮助工伤职工恢复劳动能力,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目的之一,因而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

以上就是小编搜集整理到的相关资料。通常来说,工伤保险待遇有以上几点,员工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就需要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

员工工伤保险怎么购买,购买条件和材料是什么

保险是现在考量公司的一个标准,所以对于公司来说为公司员工购买社保非常重要,其中社保包括工伤保险,如果公司员工在公司受伤,他们可以从社保处获得赔偿。那么,公司通常如何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呢?现在,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知识,小编将相关内容汇编如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一)新的职工基本劳动保险组织机构许可证或其他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二)单位新参保程序:1、填写《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单位章。2、填写《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单位章。3、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照或成立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4、本单位人员基础档案等证件和资料;在职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用人证明。5、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并建立参保单位档案。

(三)新进人员参保前置要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工表、用工劳动合同、调动介绍信等)及复印件。

(四)新进人员参保程序:1、填写《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2、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招工表、用工劳动合同、调动介绍信等)及复印件。3、核缴费基数、缴费金额;4、审核参保人员的基础资料;5、建立参保人员档案;6、缴纳审核认定的保险费;7、从次月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以上内容是工伤保险的相关答案,如果公司不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公司可以在员工受伤后对其进行赔偿。如果他们买了工伤保险,他们会有社保来补偿。他们需要符合购买工伤保险的条件,然后由公司经办人员到社保中心申请。

未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致家属索赔难,单位没买工伤保险怎么办?

作为公司的正式员工,公司有责任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近日发生了一件事情,因公司未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致家属索赔难。

3月16日,在工厂当保安的廖伯泉上班过程中突然失踪。5天后在距工厂三公里远的河边发现尸体。法医现场鉴定溺水身亡。因保安公司未帮其购买工伤保险导致索赔难。死者家属将公司起诉至法院。

50岁的廖伯泉是广东梅州人,去年进入东莞市中保维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当保安员。4月25日,他被派遣到位于中堂镇的东莞市鸿业造纸有限公司上班。17日早上6点40分,同事来保安值班室交接班,发现廖伯泉没有回来签到下班。而他的家人也没有见到他回家。于是家属、同事一起到工厂附近寻找。直到3月20日,公司雇来一艘快艇,沿工厂周边水域寻找,才在距工厂三公里远的河边找到廖的尸体。法医现场鉴定是溺水身亡。廖伯泉的保安队长冯先生介绍,廖伯泉是在上班时间溺水死亡的。

公司说法将根据工伤鉴定给予补偿

廖伯泉的妻子刘美英告诉媒体,保安公司未帮丈夫购买工伤保险,导致现在索赔难。前日下午,中保维安保安公司监察室主任魏安勤向媒体坦承,该公司确实没有帮廖伯泉购买工伤保险。公司是今年2月20日改制成立的。廖伯泉去年4月25日入职,属于改制前的那一批员工,所以还未买工伤保险。目前他们正在帮员工办理购买工伤保险事宜。而廖伯泉是否工伤死亡,必须经过社保部门认定才能下结论,魏安勤说,他们将按认定结果给予补偿,建议家属走司法程序。昨日,广东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表示,保安公司未帮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属于违规行为,应按国家工伤标准给予家属补偿款。

通过以上我们可以知道,公司未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使得后期理赔困难,希望您在入职的时候一定核实自己的工伤保险是否被购买,否则后期理赔将会很麻烦。

已缴纳工伤保险,还需要为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吗?

  近年来,国内企业和员工意外伤害事故频频发生,由此,员工意外伤害和企业损失也成为广大企业主最为头痛的问题。员工意外伤害情况发生后,都需要企业承担一定的费用,而这批费用又不在少数,一般来讲,意外发生后,企业、公司的损失是惨重的。为降低企业损失、增加员工保障,投保公司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即团体意外险成为主流趋势。

  然而,一些雇主也会考虑,单位已经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等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障,还需要投保团体意外险吗?工伤保险是社保五险一金中的一险,主要责任是针对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工伤保险必须是在工作时,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且只对医疗费用予以报销,且上下班途中现在已经不算在工伤范围内。而团体意外险,则是针对所有被保险人的所有因意外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同时,如果被保险人导致残疾,还可以按比例赔偿残疾津贴。

  团体意外险是不分时间地点以及受伤原因的,全天24小时,无论何种原因,在什么地方受到伤害,只要是因为意外情况导致的(违法犯罪情况除外),就可以赔付。国家规定是必须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在进行赔付时工伤保险津贴和意外保险并不冲突,仅住院治疗费不会重复理赔。也就是说一旦遭遇比较严重的意外事故员工可获得更多的补偿,所以说,团体意外险是一种互利的保险。

  团体公司员工意外伤害保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团体保险的投保手续和灵活性高于工伤保险。不少公司希望用团体意外险来代替工伤保险。这个其实是不可行的,在《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中明确指明,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即使有了保险理赔,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中应负的民事责任也是不能免除的。团体意外保险只能作为工伤保险的一种补充。工伤的责任范围仅仅是因公事故或职业病,对日常的意外伤害是没有保障的。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则可弥补这个保障缺失,使员工的保障更全面。在发生工伤赔付时,意外险也不是无用武之地,除了不能报销医疗费用,津贴和身故残疾的保险金给付都和工伤的赔付不冲突。一旦遭遇比较严重的意外事故员工可获得更多的补偿。部分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比如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实习生等投保社保的可操作性较差)可以透过团体保险转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