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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救助范围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报销范围有哪些

众所周知,我国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指的是依靠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投入稳定资金、共用资源服务以及为困难群众提供医疗资源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它主要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看病就医困难以及医疗负担过大的问题。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报销范围有哪些那么关于此项制度的救助报销范围又主要有哪些呢?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下吧!

政策规定,所有参保新农合的农民以及随参保父母享受新农合待遇的新生儿,若有符合下列3个条件之一的,都将列入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内:

1、参保人被诊断患有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宫颈癌、乳腺癌、血友病、白血病(0~14周岁)、甲亢、胃癌、结肠癌、直肠癌、重性精神疾病、脑梗死、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14周岁)、耐多药肺结核、I型糖尿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等22类重疾,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在经过新农合报销后,符合报销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和报销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

2、参保人当年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符合报销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部分和报销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0000元以上(含40000元)部分。

3、新农合报销范围外费用规定其占医疗总额费用比例上限,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10%(含10%,下同)、二级为20%、市级及市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30%,高于上限范围外的费用不在给予救助。

以上就是对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报销范围的相关介绍了,当然,相信我国在不久后,会有更好的政策出台,来为人们提供更好的医疗资源服务。

大连正制定大病保险办法将扩大医疗救助范围

“我市困难群体数量约占全市总人口的5%,但这部分困难群体的社会影响面大,他们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不但直接影响到父母子女及亲属家庭的生活,也给社会各方面带来很多不和谐因素。”在今年的市两会上,市政协委员邹志利对困难群众的关注,引起了很多委员的共鸣。一些委员表示,目前,我市的低保居民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外,还享受物价联动补贴、临时性生活补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取暖补助、节日救助、廉租住房保障等多项救助优惠政策,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救助已经比较全面。
但是,一些低保边缘家庭,因疾病或其他突发性困难,家庭生活状况甚至比低保家庭还要困难,却因为不符合低保标准而不能被纳入经常性救助范围。在实际生活中,我市的困难群体除了低保户外,还有老年贫困群体、残疾人贫困群体等低保边缘人员,甚至还有外来务工贫困群体。如何让困难群体公平合理地得到救助,委员们提出不少建议,这些建议有的被民政部门采纳。A.非低保因病致贫群体也需医疗救助委员建议市政协委员刘秀艳提出,很多非低保因病致贫困难群体,也非常需要医疗救助。建议,政府应牵头研究和建立未来我市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体系,将社会医疗保障、民政医疗救助、残联特殊人群救助及社团和民间救助项目进行整合,将救助范围扩大到低保制度未覆盖到的其他弱势群体、外来流动人口因病致贫的家庭等;将救助资金用途扩大到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及个人负担费用中。
同时刘秀艳还建议,医疗救助应改变以大病救助为主的传统思想,积极探索“大病小病都管”的综合救助模式,将“救难救急”的观念转变为“没病防病、有病治病”,推动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增强摆脱贫困的能力。市民政局答复医疗救助范围将扩大,标准将提高《大连市大病保险办法》正在制定中,待出台后将及时修订出台《大连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该办法将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解决城乡困难居民大病致贫的问题。同时,还将在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困难居民普通病医疗救助制度、重特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做好各项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全覆盖、标准高、效果好的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体系。B.缺乏统筹,救助存在重复、不平衡问题委员建议市政协委员徐广湘提出,目前,我市的社会救助资源相对比较分散,工、青、妇、残、老龄、慈善、红十字等部门都掌握着一定的救助资源,但由于缺乏统筹管理规划,存在重复救助、救助不平衡等缺乏资源整合的问题。
徐广湘建议,对现有的社会救助资源进行整合,使社会救助向统一、归口、综合的模式转变,形成社会救助合力。将原来分散在各个部门的救助资金纳入统一预算、统一安排,以增强救助资金使用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让有限的救助资源发挥最大的救助效益。市民政局答复创造条件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目前,政府多个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从不同角度对城乡低保家庭给予资金和物资扶助。由于我市未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的协调管理机构,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重复救助现象的发生,导致救助资源的浪费。
因此,下一步,民政部门将加强工作调研,积极提出工作建议,为建立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充分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发挥政府救助效能,创造有利条件。C.需要建立一个救助信息平台委员建议无论是社会救助还是医疗救助,都存在救助资源分配不公的问题。市政协委员刘秀艳提出,以医疗救助体系的建立、完善为例,民政部门对困难群众的身份确认,卫生部门的医疗救治、社保部门的医疗保险结算、商业保险及社团机构的补充办法等,都各自有一套信息库,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与各种保障制度相关联的医疗救助信息平台。刘秀艳建议,医疗救助对象的确定,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申请。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欢迎您的光临www.cpic.com.cn

山东将扩大医疗救助范围 推进大病保险工作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山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下简称《工作安排》),提出诸多惠民新举措,如扩大医疗救助范围,逐步由低保家庭向其他低收入家庭拓展。
?针对现有基本医疗保险体制分割、制度分设、管理分散等问题,《工作安排》鼓励各地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保管理体制。探索建立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制度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省政府确定,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医改办)牵头,按照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职责,由一个部门承担的思路,研究提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管理制度设计。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启动了前期工作。
?在建立健全重大疾病保障制度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方面,《工作安排》提出,组织实施好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扩大纳入保障范围的重大疾病病种,做好由病种保险向大病大额医疗费用保险过渡的准备工作。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探索建立统筹城乡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行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保险的办法,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扩大医疗救助范围,逐步由低保家庭向其他低收入家庭拓展。
?《工作安排》要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在农村原则上将不低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力争达到80%以上,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30%以上。
?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我省基本药物省级集中采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8月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金额累计96.2亿元,总到货率97.9%。《工作安排》提出,我省将开展新一轮基本药物省级集中采购工作,结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研究调整优化省级增补药物目录。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涉及多个环节,牵一发而动全身,是整个医改的难点,也是今年改革的重中之重。《工作安排》要求,总结30个试点县改革经验,适时启动第二批试点县改革。强化政策配套联动,确保实现运行机制四个到位。
?确保医保报销政策到位。调整后增加的医疗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确保患者总体负担不增加。
?确保药品“零差率”销售到位。对试点县县级医院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进行省级集中采购。试点医院药品均按购进价格销售,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压缩采购中间环节和费用,着力降低虚高价格。

大连大病保险办法正制定 医疗救助范围将扩大

“我市困难群体数量约占全市总人口的5%,但这部分困难群体的社会影响面大,他们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不但直接影响到父母子女及亲属家庭的生活,也给社会各方面带来很多不和谐因素。”在今年的市两会上,市政协委员邹志利对困难群众的关注,引起了很多委员的共鸣。
一些委员表示,目前,我市的低保居民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外,还享受物价联动补贴、临时性生活补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取暖补助、节日救助、廉租住房保障等多项救助优惠政策,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救助已经比较全面。但是,一些低保边缘家庭,因疾病或其他突发性困难,家庭生活状况甚至比低保家庭还要困难,却因为不符合低保标准而不能被纳入经常性救助范围。 在实际生活中,我市的困难群体除了低保户外,还有老年贫困群体、残疾人贫困群体等低保边缘人员,甚至还有外来务工贫困群体。如何让困难群体公平合理地得到救助,委员们提出不少建议,这些建议有的被民政部门采纳。
A. 非低保因病致贫群体也需医疗救助 委员建议 市政协委员刘秀艳提出,很多非低保因病致贫困难群体,也非常需要医疗救助。建议,政府应牵头研究和建立未来我市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体系,将社会医疗保障、民政医疗救助、残联特殊人群救助及社团和民间救助项目进行整合,将救助范围扩大到低保制度未覆盖到的其他弱势群体、外来流动人口因病致贫的家庭等;将救助资金用途扩大到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及个人负担费用中。
同时刘秀艳还建议,医疗救助应改变以大病救助为主的传统思想,积极探索“大病小病都管”的综合救助模式,将“救难救急”的观念转变为“没病防病、有病治病”,推动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增强摆脱贫困的能力。
市民政局答复 医疗救助范围将扩大,标准将提高 《大连市大病保险办法》正在制定中,待出台后将及时修订出台《大连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该办法将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解决城乡困难居民大病致贫的问题。同时,还将在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困难居民普通病医疗救助制度、重特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做好各项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全覆盖、标准高、效果好的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体系。 B. 缺乏统筹,救助存在重复、不平衡问题 委员建议 市政协委员徐广湘提出,目前,我市的社会救助资源相对比较分散,工、青、妇、残、老龄、慈善、红十字等部门都掌握着一定的救助资源,但由于缺乏统筹管理规划,存在重复救助、救助不平衡等缺乏资源整合的问题。徐广湘建议,对现有的社会救助资源进行整合,使社会救助向统一、归口、综合的模式转变,形成社会救助合力。
将原来分散在各个部门的救助资金纳入统一预算、统一安排,以增强救助资金使用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让有限的救助资源发挥最大的救助效益。 市民政局答复 创造条件整合社会救助资源 目前,政府多个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从不同角度对城乡低保家庭给予资金和物资扶助。由于我市未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的协调管理机构,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重复救助现象的发生,导致救助资源的浪费。因此,下一步,民政部门将加强工作调研,积极提出工作建议,为建立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充分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发挥政府救助效能,创造有利条件。
C. 需要建立一个救助信息平台 委员建议 无论是社会救助还是医疗救助,都存在救助资源分配不公的问题。市政协委员刘秀艳提出,以医疗救助体系的建立、完善为例,民政部门对困难群众的身份确认,卫生部门的医疗救治、社保部门的医疗保险结算、商业保险及社团机构的补充办法等,都各自有一套信息库,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与各种保障制度相关联的医疗救助信息平台。
刘秀艳建议,医疗救助对象的确定,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申请—调查—审核—审批—公示程序,医疗救助信息库既要满足对医疗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还应与医疗保险、新农合、商业保险等信息系统相关联,整合有效资源,减少财政压力,降低管理成本,且保持对医疗救助公平、公正性的监督制约。
对各种途径社会资金的救助条件和范围,通过信息平台做到不同来源资金之间和救助对象内容不重复、不遗漏。 市民政局答复 建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体系 今后将在我市已有的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平台的基础上,依托我市“金保工程”平台,整合医疗救助平台,共享职工医保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医疗保险信息,建立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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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救助范围不妨根据医疗费用划分

8日,记者从国务院医改办获悉,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尚未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
虽然国家在农村地区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减轻了广大农民的医疗负担,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好评。但是,由于大病保险或大病救助制度的缺失和不完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仍然很突出,不少农民甚至由于支付不起昂贵的医疗费干脆选择放弃治疗或者在家自我治疗,比如去年一河北保定农民没钱看病,自己在家锯断患病右腿。
全国在2014年6月底之前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毫无疑问,此举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和家庭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不过,从一些地方实施大病保险制度试点情况来看,目前的大病保险广度还不够,深度也没有。
众所周知,大病的范围其实很广,只要花费了高额医疗费用的疾病都能算是大病。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真正纳入大病保险范围的很少,一些少见、患病比例较小却耗费巨额医疗费用的大病并没有纳入大病保险的救助范围之中,这就导致很多患有大病的居民并不能享受大病保险的救助实惠,仍然需要个人承担大病的医药费用,导致看病贵问题仍旧很突出。
另一方面,大病之所以容易压垮一个家庭,直接原因是医药费用太昂贵,使得绝大多数家庭承担不起。而从目前实施的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来看,报销比例其实很低,不少地方只是给予最低线的50%的报销比例,这就决定大病保险很难缓解老百姓看病贵问题。因为一般而言,大病耗费的医药费用动辄上万元,乃至数十万元,只报销50%的医药费,意味着个人还才需要承担高额的医药费,大多数家庭仍然承担不起。从这个角度说,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过低,对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来说并无实际意义,仍然看不起病。
我以为,要真正彻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不只是简单的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关键是要建立既有广大又有深度的大病保险制度。一方面,大病保险救助的范围不应按照病种划分,而是根据医疗费用划分,一旦医疗费用超过当地农民年均纯收入时,就应当认定为大病,就可以按照大病保险的规定进行报销和救助。另一方面,必须提高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直接减少患者承担大病的医药费用,或者大病保险报销金额实行患者承担医药费用最高额度报销模式,即超过居民承担的最高医药费用标准之外的医药费用全部由大病保险承担报销。举个例子,比如居民承担医药费用最高标准为1万元,如果医药费用是4万元,那么大病保险报销3万元,如果医药费用是10万元,大病保险报销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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