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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险与意外险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险与意外险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大多数人其实并不是很了解。针对这一个问题,小编特意咨询了保险专业人士,为大家来解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险与意外险有什么区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险与意外险有什么区别?对于一些有需求购买保险的人来说,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险与意外险的区别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样有利于消费者在购买时可以很好地将保险组合起来,让保险发挥到最大的价值和作用。那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险与意外险有什么区别呢?业内专业人士表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险(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而意外险,又称为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另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险是属于社会保险,其保障范围比较大,比如住院、意外、大病等都可以获得理赔,其中,住院是按照a,b,c药品来报销医药费用的。而意外保险是属于商业保险,是在特定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到意外伤害时,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意外所发生的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比例给予被保险人报销。它是事故按照保额赔付的一种保险。由此可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险和意外险两者之间存在的区别还是蛮大的。但两者之间互不影响。

为了大家的保障更加全面,建议大家在拥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险的基础上,再补充一份商业意外险,让它们能发挥到最大的作用。相关推荐解析山东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范围及支付比例现如今,大多数山东城镇居民都会参加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但他们对大病医疗保险的了解并不是很清楚,对此,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有关山东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范围及支付比例,具体我们还是来看下文的简单介绍。

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政策的流程是怎样的?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保险意识非常强烈,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民也不例外。他们一般都会参加新农合大病保险,但他们对其补偿政策流程是怎样的并不是很清楚,一旦患病需要报销就不知从何开始。那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政策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来听听小编的简单介绍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简称为新农合,大多数农民为了自身的健康都会购买一份新农合。当疾病来临之时,至少可以有一份保障。但有很多农民朋友对新农合大病报销的比例并不是很了解,对此,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大病报销,其报销比例根据不同医院等级,其报销比例会有所不同。除了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按照不同范围的医疗费用,其报销比例会有所不同。一般医疗费用花费在0—4万元以下的可以报销85%;医疗费用在4万—8万元以下的可以报销90%;医疗费用在8万元以上的可以报销95%,并且在每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的限额为15万元。其中,在不同医疗机构其报销比例分别为: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了65%、75%。

2、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是不设有起付线标准的。在二级医疗机构补助的比例将会提高到75%—80%;在三级医院机构住院费用补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55%—60%;在省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所补助的比例会提高到55%。

3、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儿童苯丙酮尿症等8种大病,新农合的补助病种定额的比例为70%;肺癌、食道癌、宫颈癌等12中大病,新农合的补助病种定额的比例将会达到70%。

由此可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的报销,根据在不同等级医院,其报销比例会有所不同。另外,参保人所花费的医疗费用范围不同,其报销比例也是会有所不同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新农合给农民朋友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遇到报销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及时使用新农合。下面我们介绍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门诊补偿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 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哪些不属于报销范围

?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 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 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 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 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规范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2003年开始试点以来,快速推进,今年将实现基本覆盖的目标,令人欣喜,但又不免让人担心:太快可能会隐藏某些风险因素,从而使其稳固性不够。清醒地认识和分析这些因素,采取适当防范措施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我认为,至少在以下3个方面需要特别关注。 第一,要恰当地把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性质。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的自治组织,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府筹资额度占80%,是政府直接管理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保障农村的稳定及和谐是不可或缺的。同时,在城乡二元化的基本格局没有实质性改变的条件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在筹资水平、医疗消费习惯与水平、面对的服务系统等方面都有巨大的差异。因而,不能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成一种由政府资助的团体商业医疗保险;也不宜匆忙地把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整合在一起而挤占支付能力较低的农村居民的利益。 第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身的规范与完善。这个方面涉及4个议题。 1.管理体制的确立和管理能力的建设。管理体制上目前各地大致有3种形式:一是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二是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主管,或新组建的一个独立机构来管理;三是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管理。后两者目前的比例很小。这里主要涉及是由第三方来管理,还是卫生部门“一手托两家”的争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是刚刚建立起来的一种制度,许多事情看得不那么清楚。我认为,短期内不要匆忙改变各自的管理体制现状,可以通过观察、对比和总结,在适当的时候再出台政策,明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性质和管理体制等问题,从而免去许多不必要的摩擦。 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素质也有待提高。从长远看,需要建立专门的培养项目,源源不断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输送管理人才。管理能力的建设也包括管理手段的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完善,是保证其高效日常运行的重要工具。 2.建立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5年之中翻两番,这种增长势头令人兴奋。但是,这种增加还带有明显的人治痕迹,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缺少了这一点,作为一种保障制度的保障功能就无法稳定地得以发挥。因此,根据医疗费用、政府财政收入、农民收入的增长等因素,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增长的模式是一项亟待完成的工作。 3.科学有效地使用不断增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农民尽可能多地受益。目前农民总体上的受益水平还不算高,这一方面是受筹资水平的制约,另一方面也与科学地制定补偿方案有关。由于未能准确地测量农民疾病的风险,或不懂得如何科学地制定补偿方案,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结余过多或超支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在筹资水平很低的时候,主要分担农民较大的疾病风险,特别强调以“补大为主”是适当的。但随着筹资水平不断提高,就需要适当强调“补小”的问题,即要不断增加对门诊补偿的基金数量,以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 4.继续加强督导与评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几年来能够快速地顺利推进,也得益于有组织地、严密地督导和评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尚未进入稳定的常态运行阶段,这类督导和评估活动不应减弱。 第三,不断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外部的关系,形成良好的互动局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利益群体。可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医疗服务供给者行为的规范状况及医疗费用合理控制的状况,基本决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状况和农民的受益状况。对医院行为的规范和控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如果解决得不好,将直接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要同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若两种制度不能实现紧密衔接,贫困农民肯定会较少地利用卫生服务。事实上,至今还有不少地方存在这一问题。研究并提出有效的衔接方式,保证贫困农民公平地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也是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任务。 医改到底要不要有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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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农合制度实施时间还不长,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新农合长效稳定的筹资机制尚未形成,人均筹资水平与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差距较大,新农合经办机构建设严重滞后,农村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匮乏等。
上述问题如不能尽快得到解决,则已取得的初步成效很难持续,提出以下建议:国务院要尽快研究制订新农合管理条例。经过5年探索,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已基本形成,应该通过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将其确立下来,可先由国务院制定新农合管理条例,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以及农民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资金筹集、管理、监督和使用。
切实加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建设。建议中央编办会同财政部、卫生部尽快出台加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建设的指导性意见。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议卫生部、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借鉴稳定和培养农村教师队伍的做法,研究制定稳定和培养农村卫生队伍的政策措施,提高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工资和生活待遇。
建立稳定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财政保障机制。如不明确乡镇卫生院公益事业单位性质,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一些卫生院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就难以从根本上消除。建议有关部门尽快明确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和机构编制标准,并合理确定经费收支标准。

丽水市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为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近日,丽水市出台,在全市实行基本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以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是统一参合对象。凡属于农业人口的,在自愿的前提下,不论成年人还是在校学生,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包括农业户籍学生不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制度。
二是统一筹资年度。筹资结算年度与会计年度相一致,从2009年起,全市每年农民筹资统一截止时间为上年的12月15日。
三是统一筹资标准下限。逐步提高筹资标准,人均筹资额不低于上年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8%,2010年人均筹资额不低于130元,2012年人均筹资额不低于160元。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政府予以全额解决。
四是统一补偿模式。适当提高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逐步扩大受益面,2009年门诊报销费用不低于当次门诊费用的20%,年住院补偿率达到25%以上。2010年,年住院补偿率达到30%以上,门诊报销不低于当次费用的25%.
五是统一补偿标准。适当降低住院起付线,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不超过200元,县级医疗机构不超过500元,县外医疗机构不得超过1000元。提高补偿封顶线,全年累计住院和门诊指定项目医疗费用补偿封顶额不低于3.5万元。减少住院报销分段,住院补偿的分段设置为3段,实行分段报销比例先递增后递减的补偿方案。

建立“三大机制” 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

近日,安徽省政府在亳州市召开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王林建在会议上作重点发言,强调要建立“三大机制”,全面推进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
一是保证财政投入,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战略高度,自觉履行财政职责,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切实把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的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不留资金缺口,建立起稳定的新农合筹资机制;要认真核实参合农民人数和缴费资金,不得“虚增”参保人数、不得“虚假配套”、不得转移资金,防止和避免虚报参保人员、垫付个人缴费等问题发生,确保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研究和探索科学合理的筹资方式,改进和完善现行的资金筹措方式,努力提高资金筹措效率,保证新农合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最大限度地发挥制度效率。
二是确保资金安全,建立规范的监管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在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设立财政专户,不得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开设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银行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封闭运行;要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新农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透明度,确保资金更安全;要规范资金支出申报、审核、拨付等程序,积极推进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补偿费用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定点医疗机构的做法,减少资金流转环节,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全部用于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
三是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完善的补偿机制。要注重提高补偿水平,适当增加门诊补偿,建立健全完善的补偿机制,扩大参合群众的受益面;要统一规范补偿标准,新增资金应主要用于提高补偿比例,不宜盲目扩大服务包,提高农民的实际受益水平,基金年度结余控制在15%左右;积极开展参合农民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即时结算报销试点工作,实行医院垫付制度,建立简捷方便的费用补偿方式。同时,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相关制度的衔接,统筹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惠安农民九成参合

昨日,副市长潘燕燕带队前往惠安县调研农村文化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 调研组在惠安县黄塘镇科普活动室看到,通过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民能够通过这个资源共享工程学习先进的农业技术。在黄塘镇卫生院,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三分之一以上的医疗费可以获得补偿,享受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广播电视“村村通”更是让黄塘镇大坝内村村民在家里就能收看30多个频道的电视节目。 据了解,惠安县从去年起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今年参合人数已达到715249人,占全县农业人口数90.4%%。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任务全部完成,实现了50户以上43个自然村和20户以上21个自然村的村民能够收听收看广播电视。 调研组表示,近年来,惠安县经济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也同步推行,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做好科学测算,合理调整相关的补偿机制,提高农民的参合积极性,让更多的农民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