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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所需材料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所需材料,以广州市为例:、申请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须填报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及原件及复印件;
2、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3、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报告单;
4、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申请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复查鉴定须填报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原件及复印件;番禺、花都区,从化、增城市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须提供原工伤认定书、工伤鉴定结论及工伤复查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4、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报告单;
5、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申请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变化的复查须填报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伤残程度变化复查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4、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报告单;
5、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怎么鉴定一级伤残

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是应当鉴定为一级伤残的具体伤情情况,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对工伤职工进行鉴定时的重要参考。

工伤一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1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

13)小肠切除≥90%;

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5)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8)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19)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20)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21)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2)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10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707}imal/L(8mg/dL)。

注:PO2中的2是下角。

相关标准: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九级工伤伤残标准

八级工伤伤残标准

七级工伤伤残标准

六级伤残鉴定标准

什么是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情形,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十级伤残,享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注:2为平方)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cm2(注:2为平方);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Ⅱ度以上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鼻中隔穿孔;

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

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氟病I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2)减压性骨坏死I期;

53)一度牙酸蚀病;

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工伤十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亟待规范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法院受理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逐步增加,在当事人提出的伤残鉴定的申请中,鉴定机构引用的鉴定标准一般有如下几个:标准、标准、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制定的。刑事方面和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等等还有很多种。根据不同的鉴定的标准由此得出的鉴定结论就明显不同,当然伤残等级肯定会有区别,当事人获得的赔偿自然就不同。这些标准中只有标准和标准为伤残评定的国家标准,其余为部门标准或地方标准/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大家是没有争议的。一般来说适用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这种特殊的主体之间所发生的劳动关系,并且只有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受到的人身损害才能适用该鉴定标准,此外的一般的人身损害是不能适用该鉴定标准的。但一般的人身损害除了道路交通事故受到伤害,有伤残评定的标准外,其他的人身损害,国家没有规定一套相应的鉴定标准,所以很多鉴定机构在对一般人身损害进行鉴定时,全国各地法院采用的标准不一致。比如说湖南省、浙江省在非工伤、非交通事故案件中适应的是,有的法院参照进行鉴定,有的法院是参照进行鉴定。很多鉴定机构在对一般人身损害进行鉴定时,社会鉴定部门大部分适应,笔者认为适应该鉴定标准是不正确的,其理由:一是该鉴定标准只能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这种特殊主体之间;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是必须是在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损害;四是发生这种损害是由国家指定的机构,即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而非社会鉴定机构;五是该伤残等级鉴定评定等级以后,其伤残的赔偿标准远低于一般的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综上,笔者认为,对非工伤、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我们期待着一个全国、各行业统一的伤残鉴定标准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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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供货人在工地受了伤 伤残鉴定应按何标准?

给工地供石灰的卢先生在化石灰时受了伤,司法鉴定伤残等级时该按什么鉴定标准?日前,宁波三益司法鉴定所根据法院委托,对受伤的卢先生按照进行了重新鉴定。
卢先生从事石灰生意,与某建筑公司有供货关系。2005年12月,卢先生在建筑公司的工地上化石灰,石灰池围墙突然倒塌,造成卢先生双腿骨折,双眼灼伤。卢先生受伤后多次到各医院治疗,时间跨度六七年。
2011年12月,卢先生和建筑公司共同委托我市某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所根据标准,为卢先生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
今年4月,案件诉至法院后,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建筑公司的代理人提出:卢先生所提供的
鉴定意见书
是依据进行评定伤残的,适用标准错误,应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法院合议庭经讨论后,采纳了被告方的意见,于4月20日委托宁波三益司法鉴定所按照为卢先生进行伤残鉴定。
三益司法鉴定所鉴定人说,
工标

人标
鉴定标准不同,直接影响到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卢先生自己按照
工标
计算出来的残疾赔偿要求为60万元,如果按照
人标
计算,残疾赔偿金约为20多万元。
-鉴定员点评
三益司法鉴定所鉴定员周志官:目前,我省各司法鉴定机构在评残时可适用3个标准:即、和,即通常人们所说的
道标

人标

工标
。就本案例来说,卢先生与建筑公司建立的是供货服务关系,双方并没有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他的损伤不属于工伤。因此,卢先生的伤残用
工标
来评定就不适宜了。
一般来说,道路交通事故致残的,适用
道标
;因工伤致残的,适用
工标
;因人身伤害包括雇佣关系致伤的,适用
人标
。东南商报

本案原告的伤情应依据何种标准进行伤残鉴定

2013年8月27日零时40分许,原告李某驾驶鲁LC1176号小型轿车与陈某鲁V30595号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原告李某治疗终结后,经鉴定机构鉴定,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原告李某为此支付鉴定费700元。原告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原告主张被告保险公司应赔偿其意外伤害保险56528元。
被告保险公司辩称:依据保险条款的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本保险合同所附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原告的残疾程度不在所附之列,被告不承担给付残疾保险金责任。

关于对原告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司法践中存在以下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适用于保险公司的内部规定,而且只规定了七级伤残鉴定标准,与国家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十级标准相冲突,同时保险人对于该免责条款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故对原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应当给付原告伤残保险金。
第二种观点认为,属于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保险合同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告李某的伤残没有达到所列情形,被告不应当给付原告伤残保险金。
第三种观点认为,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一概而论。签订保险合同时,如果保险公司已将该内容告知了被保险人,则该依法成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反之,如果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告知被保险人的内容,则该无效,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
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即对于免责条款,如果保险人已告知投保人,则免责条款有效;如果没有告知,免责条款则无效。故关于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一概而论。签订保险合同时,如果保险公司已将该内容告知了被保险人,则该依法成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反之,如果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告知被保险人的内容,则该无效,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司法实践中,保险公司是否已将的内容告知被保险人,往往成为案件争议的焦点,也是法院审理的难点。笔者认为,在审查保险公司是否已将免责条款告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有否证据证明保险公司已将免责条款告知投保人;第二,有否证据证明投保人已经知晓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告知内容;第三,现有证据能否推定保险人已告知或投保人已知晓免责条款。
本案中,原告李某向被告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使原告李某与保险公司形成保险合同关系,并且合法有效。原告与被告保险公司所签订的、、及其所附的都是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原告原、被告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告李某投保时,已声明“对本保险合同条款、费率、责任免除、退保等规定均已了解并告知被保险人,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均同意遵守”,视为被告保险公司已就及其所附的向被保险人李某进行了充分说明,该保险条款及其所附的对原告李某具有法律约束力。经鉴定,原告李某的伤残虽为十级,但没有达到所列的最低七级且原告的伤情并非依据所列伤残情形进行鉴定,故保险公司不应当给付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年内出台实施细化伤残鉴定标准

来自司法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系统的70位专家齐聚深圳,参加全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座谈会。
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在讲话中强调,司法鉴定工作要充分体现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深圳市副市长李铭在致辞中表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目标,就是让每一位市民都能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利益受到保障,生活更有尊严。 郝副部长表示,在近两年中央媒体评出的十大影响诉讼案件中,涉及司法鉴定问题的都占有一定比例,在2006年两会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中,有关司法鉴定的有12件,充分体现了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司法鉴定是诉讼的一个环节,在某些案件中起关键性作用。”他提出,要不断推进司法鉴定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建设,为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可靠保障和优质服务。 2001年深圳正式启动司法鉴定工作,并成为全国第四个有司法鉴定地方立法的省市。
记者从会上获悉,深圳市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水平在全国居于前列,全国许多地区都有案子递交深圳司法鉴定机构处理。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徐代化所长介绍说,目前深圳本地的司法鉴定案件主要是法医类案件,多为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近年来,由于黑诊所出现,非法行医类的案件的司法鉴定也呈上升趋势。 针对法医学的有关国家标准制定时间较长,条款过于简单,容易引发当事人纠纷的现状,深圳已着手制定法医类司法鉴定标准适用指导意见,分别对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标准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等四个法医类鉴定标准进行了调研和专家论证,并已基本完稿,将在今年内出台实施。

军人伤残鉴定需要注意认定标准

针对日前有部分市民向本报反映军人伤残等级证为何到衡阳市残联不认可问题,6月21日,记者专访了市残联副理事长曾东华。他说,已安排的残疾军人,经伤残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方可计入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日前,一位市民反映说,为解决残疾人就业,国家出台了一系政策,按照各地相关政策规定,一些行政、事业性单位必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这是一件好事。在他的朋友当中,有一些是从部队转业退伍的军人,他们有的在部队抢险救灾中致残致伤,当时有部队出具的伤残等级证,转业到就业单位后,就业单位将这些伤残军人名单报到市残联年检时,市残联却不认可这些伤残证。这位市民不明白的是:军人伤残等级证为何到衡阳市不认可?部队伤残证到衡阳市残联认可的标准是什么? 曾东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指用人单位将持有的残疾人安排为单位正式职工,或与残疾人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已安排的残疾军人,经伤残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方可计入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曾东华说,中国残疾分类标准与部队伤残等级标准有严格的区别,认定标准不一样,在部队认可的伤残按中国残疾分类标准不一定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