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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老金

北京养老金是如何发放标准

北京市养老金如何放发?被保险人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是不是只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哪些参保人退休后可以享受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是如何确定的?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北京养老金是如何发放标准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下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支付项目的费用。

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各种情形下养老金的计发

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除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过渡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2006年1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005年12月31日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照原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

被保险人死亡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被保险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随本市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被保险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最低标准的,按照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发给。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北京养老金是如何发放标准的知识。

北京养老金如何补缴,北京养老金补交怎么办

有关如何在北京补领养老金的更多信息,请参见以下介绍。

一、强制报销材料:

1、劳动监察令更正通知书及报销明细表

<P>2、劳动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

<P>3、劳动局保险科补缴审批证明

4、补缴申请说明(无固定格式,说明情况即可,非必须,但是可以省一些说明的麻烦)

5、补缴期间员工在职相关证明(如工资条首、中、尾三月复印件)

6、报表:《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2份),《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5份)

7、补缴申请说明须社保审批。当日现金或支票或托收缴费;

二、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补缴社会保险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由用人单位写出的补缴申请(需明确注明补缴时间,存在的劳动关系未缴费原因)一式三份

2.工资原始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年头、中、尾三个月)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工人事档案(档案在职介、人才、街道的凭我科介绍信提阅)(此条可以忽略6.职工个人写的简历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填写《xxx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一式三份(去社保中心领)

9.报表:《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2份),《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5份)

10.补缴申请须经社会保险批准,当日的现金、支票或托收费用。

北京养老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

北京市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的缴纳比例分别是多少?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以什么样的标准缴费?个人办理社保,能不能只缴纳养老保险而不缴纳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是不是多缴多领?

社会保险包括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五险0.8%,个人不交钱。以上均为有稳定的单位并且单位给职工上了社保的情况。

若单位没有给上社保,自己打算上社保的话有下面三档(月缴893.6元,月缴601.23元,月缴455.15元),可选择其中一档到人才或所在地社保所缴纳社保费用。

个人如何缴纳社保?

个人缴纳社保只包含养老、失业和医疗,而且只能绑定缴纳,即不能只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费用而不缴纳医疗保险的费用。个人缴纳社保的费用一般情况下每年都会调整一次,上面的三档只适用于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办理的人员。的确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如您所知需要至少缴纳15年以上,多缴多领。

如果单位给您上了社保的话那么单位会替您缴纳大部分(一般为70%左右)费用,对您来说是比较合适的,但如果您自己来承担全部费用的话您就需要衡量是否值当。因社会保险是国家提供给个人的最基本的保障,它只能实现低水平的保,而不是全包。

如果按照北京一普通女性55岁退休(55岁之前个人已缴纳了15的社会养老保险)来举例的话,假如60岁时因生病或者意外身故了她只可领到5年的社会养老保险金。

但其实她已经缴纳了15年的社保费用,其余的10年的养老金是领不到的,即社会养老保险没有保证可领取10年或20年养老金的保障,这是与商业养老保险很大的一个区别。

社保的医保: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的部分报销50%,即花费3000元可以报销500元。

医保不予报销的费用如下:

1、服务项目类: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2、诊疗设备及医有用材料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3、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此外,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费用还有:就(转)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险单号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患者就医发生上述各项目费用要自付。

2014年北京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为了保障养老保险参保人年老之后的基本生活,我国每年都会对养老金金额进行调整。根据国家养老金调整方针政策,北京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形对2014年养老金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包括企业养老金调整及城乡居民养老金调整。
2014年北京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时间】:2014年1月1日起【调整对象】:领取养老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整原则:普遍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整方案:1、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目前的每人每月3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2、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从目前的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50元。企业养老保险调整原则:普遍增加,适当倾斜企业养老保险调整方案:1、每人每月增加277元,平均水平为每月每人3050元;2、2013年年底前满65周岁,再享受90元至15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增加;3、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往前办法进行调整,同时享受倾斜政策,普遍增加570元;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养老金不低于平均养老金,同时2013年年底前满65周岁享受倾斜政策。
2013年北京养老金调整方案【相关问题咨询】一、2014年北京企业养老金调整细则出台了吗?普遍增加多少?【回复】:已经出台,北京企业养老金普遍增加277元。二、今年北京居民养老金上调了吗?调整金额是多少?【回复】:2014年北京城乡居民养老金金额上调,基础养老金上调至430元每人每月,老年保障福利金上调至350元每人每月。三、今年北京企业养老金调整是根据什么原则来调整的,调整之后平均水平为多少?【回复】:2014年北京企业养老金是按照普遍增加,适当倾斜原则进行调整的。1月1日起,北京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277元,平均水平提至月人均3050元。低收入者、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将在普调基础上再获政策倾斜。www.cpic.com.cn,一个让你生活更便利的网站。

北京养老金补贴提至每年90元 满60岁可领取

昨天,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暨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市居民养老缴费补贴随之从30元涨至60元,最高可补90元。今年女性参保还可赶上55岁开始领取待遇的“末班车”,明年起新参保者将统一为60岁才能领待遇。
关于补贴 年缴2000元以上政府补90元
《通知》明确,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定额缴费,参保人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今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额度为1000元至7420元,个人可从中任选金额缴费,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记者了解到,为了强化多缴多得、多缴多补的制度激励机制,本市今年再次提高参保缴费财政补贴力度。在原来每人每年固定补贴30元的基础上,今后本市对个人缴费1000元至2000元之间的人员,每人每年补贴60元;个人缴费标准2000元及以上的,则每人每年补贴90元。同时,凡是今年参保缴费的本市城乡居民,包含目前已缴费的人员,缴费补贴均按新标准执行。
关于缴费 部分大龄参保者可一次性多缴
《通知》规定,对于2015年1月1日起新参保的人员,如果本市居民在2009年1月1日已经超过了45周岁,外省进京落户人员在2013年1月1日超过45周岁的,为保证他们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能享受养老待遇,允许这两类参保人在年满60岁时一次性自愿多缴保费,以增加个人账户额度,但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而对于本市居民在2009年1月1日未达到45周岁、外省进京落户人员2013年1月1日未达到45周岁的,则应按年缴费,且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另外,2015年1月1日起新参保人员,因个人原因间断缴费,到年满60周岁时缴费还不足15年的参保人,须延期并逐年缴费,直到满足按月领取待遇条件为止。
关于领取 今年参保女性仍55岁“退休”
新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本市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不过,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人员,仍按原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执行。
即女性55岁即可开始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男性则为60岁。对此适龄人群尤其是女性,应尽量在今年年底前,尽快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人社部门还介绍,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目前本市的基础养老金为每月43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相同。
此外,如果参保人在领取养老待遇前或待遇后不幸去世,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关于转移 明确保险可随户籍跨省转移
据介绍,新政实施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如果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的,包含本市内户籍迁移和省市间迁移,都需要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如果本市户籍参保人将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外省(区、市)的,需按照转入地的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但如果参保人已经按规定领取了养老待遇,那么无论户籍是否迁移,都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职工和居民两养老险可互转
《规定》还表示,今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以互转,具体分三种情况(见下表)。
不过,参保人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同时领取的,参保人可继续享受待遇较高的职工养老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将被终止并解除,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
两种养老险互转的三种情况
1京籍职工缴满15年居民险可转职工险
本市户籍的参保人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可以申请将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待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2京籍职工缴不满15年职工险可转居民险
本市户籍参保人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满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继续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规定参保缴费,等达到规定的领取条件时,再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待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3非京籍职工缴满10年可在京领取养老金
外埠户籍人员在本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0年以上,且具有永久性个人账户的,即可将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本市,可以申请将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并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也不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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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老金认证补办条件

北京市社保中心提示全市退休人员,因没有按时进行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而没有领取到本月养老金的,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补办认证手续,社保系统将补发暂停期间的相关待遇。

为了管好群众的养老钱,从去年10月20日起,本市开始社会保险(障)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向全市退休职工发信,并要求参保人员单位告知每位退休人员,并在街道、楼门口张贴相关公告等,请相关人员主动到居住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其委托的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资格认证手续。

截止到今年9月,全市已有253万享受社会保险(障)待遇人员进行了资格认证。按国家规定,本市从本月起将暂停支付未认证离退休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障)待遇。

社保中心提醒尚未进行资格认证的人员,尽快携带《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的区(县)社会保险机构或其委托的社会保障事务所补办资格认证手续。资格认证通过后,社保系统将恢复其相关社会保险(障)待遇,并补发暂停期间的相关待遇。

北京养老金如何补缴?补缴需不需要转社保关系?

据悉,在市民办理补缴业务时,最低可只补缴1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最多可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补缴过程中,个人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需要办理。

缴费断档出个人补缴办法

2017年,市人力社保局公布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实施细则》,其中规定,在存档机构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北京市城镇户籍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其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不包括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向存档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这也是北京市首次出台养老险缴费“断档的个人补缴办法。

最低可只补缴1个月

本周,申请补缴人员将进入实质业务办理期。市民具体办理养老险补缴时,最低可只补缴1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最多则可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补缴人员须填写《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和《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申报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北京市城镇人员,申请时个人的社会保险关系无需办理转移手续。

另外,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但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办文件等),以及补缴期间与参保人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等。

享失业险期间不能补缴

按照细则,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被判刑劳教收监执行期间、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四类时间段内,如果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是不能够申报办理补缴的。

据悉,个人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时,相应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分为三档:第一档为补缴年度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第二档为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第三档为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

目前,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及计入个人账户比例表已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布,市民可登录查询。

手续办理

个人委托存档的北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到存档机构申报补缴手续,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的原件及复印件。

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北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申报补缴手续,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档案原件。

北京养老金是怎么样计算的

养老保险一直是大家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因为养老保险事关于我们每一个人的终身大事。北京市新政策养老金计算公式

1、首先,养老保险金对于我们来说是最重要的,所以我们就需要了解关于月养老金计发办法

对于养老保险金到底应该怎么计发呢?关于这个问题是有具体的计算公式的。月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

2、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J=(C平+C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