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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基数

关于陕城镇职工养老金基数确定 个人最低月缴208.48元

近日,省统计局公布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119元,我省今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随之确定。据计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月缴纳费用最低208.48元,最高不超过1042.38元;灵活就业人员(简称“个体参保者”)月缴费在347.46元至868.65元之间,年缴纳最低4169.52 元,最高为10423.8元。
?单位不缴社保可举报
?我省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范围确定后,不少职工关心单位是否给自己足额缴纳了养老保险,如果未缴纳,该如何维权?
?据介绍,查询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首先需要确定的“工资”为税前工资,而非实发工资,也不是所谓的“基本工资”。然后,按照8%比例可计算出自己每月应该缴纳的养老保险,按照20%计算,就是单位应缴纳的金额数。如果数字有出入先找单位咨询,也可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举报。

最新资讯:6月起淮安增加退休职工养老金基数

  3日,记者从淮安市医保中心了解到,从6月1日起,淮安市开始调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基数。凡是参加市直(含开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工资基数同步调整,本次调整退休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基数主要涉及机关事业单位。

  据介绍,今年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继续上调,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随着基本养老金的上调而调整。4月份,市直(含开发区)以已退休职工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标准,按比例每月划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每人平均年增加金额132元。

  市医保中心提醒称,市直各参保单位可先到市征管中心服务大厅(大治路市人社大楼四楼)、开发区各参保单位到开发区社保中心服务大厅基数申报窗口,按实调整在职职工工资基数,随后带移动U盘(自备)前往市医保中心,拷贝调整退休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基数的电子文档,调整后于6月25日前办理基数调整申报手续。切不要错过缴费基数调整申报时间,以免造成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损失。

从7月份起,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帐户按照调整后的工资基数划入金额。淮安市医保中心提醒各参保单位,不要错过缴费基数调整申报时间,应抓紧申报变更缴费基数,以免造成医保个人账户损失。

7月起各地上调社保缴费基数 自缴养老金74.7岁“回本”

按照新标准,北京职工养老金“回本周期”或将缩短半年左右,持平均工资员工将在近75岁时才能拿回所有缴纳养老金。而且,日前各地的多行业企业开始默默算起了“新账”,有企业反映,虽然我国近年一直强调要通过降低社保缴费比例为企业减负,但缴费基数上调后,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负担仍在加剧。

关于陕城镇职工养老金基数确定 个人最低月缴208.48元

近日,省统计局公布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119元,我省今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随之确定。据计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月缴纳费用最低208.48元,最高不超过1042.38元;灵活就业人员(简称“个体参保者”)月缴费在347.46元至868.65元之间,年缴纳最低4169.52 元,最高为10423.8元。
?单位不缴社保可举报
?我省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范围确定后,不少职工关心单位是否给自己足额缴纳了养老保险,如果未缴纳,该如何维权?
?据介绍,查询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首先需要确定的“工资”为税前工资,而非实发工资,也不是所谓的“基本工资”。然后,按照8%比例可计算出自己每月应该缴纳的养老保险,按照20%计算,就是单位应缴纳的金额数。如果数字有出入先找单位咨询,也可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举报。

养老金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逾期增10%

未按时申报基数在上年基础上增10%据悉,申报范围和对象为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省社保中心管理的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按`12月底实有在册人数申报,含企业内退、挂编、停薪留职、下岗等人员。从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度由原来的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调整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据了解,职工缴费基数以1月至12月个人实际收入总额申报,新增人员按个人月实际收入总额申报。在南昌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尚未公布前,缴费基数上、下限先按个人实际收入总额申报缴费基数,待正式公布后涉及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再作调整。

《申报表》的数据实行本人签字确认制度。各单位对《申报表》的数据应张榜公示,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对未按时申报的参保单位,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在上年基础上按10%增长。

工资总额包括全部劳动报酬根据规定,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包括单位支付给职工本人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含车补、房补、餐补及其他补贴)、节假日福利费、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单位缴费基数为参保单位全部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小于单位统计年报工资总额的,以统计年报数为单位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发生人员增减异动时,单位缴费基数相应增减异动人员的缴费基数。

响应省政府文件精神镇江市执行新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

省人社厅近日发布了我省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根据文件精神,镇江市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由2014年的4832元上调至5149元。

计发基数是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的,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这次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的调整仅涉及基础养老金这一部分。基础养老金又称社会性养老金,它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镇江市今年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确定

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的相关通知,镇江市今年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确定。

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镇江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确定为2.6%。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照规定推算的储存额,年利率按7.8%计息。

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指在我国现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下建立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其个人账户储存余额同银行存款一样按月生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就是专门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而单独规定的年利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按每年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据市人社局养老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记账利率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确定并每年公布一次。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新标准 将按上调基数发放
根据今年8月初省人社厅、省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市人社局对今年上半年办理退休手续的1301名人员重新计发基本养老金,并按新待遇标准一并补发今年以来的新老待遇差额。从9月1日起,新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按照新标准实额计发。

据了解,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应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基本养老金。今年8月初,省人社厅与省统计局公布了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2388元,月平均工资为4366元。

为此,今年8月底,市人社局将对本年度上半年1301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重新计发基本养老金,将原暂按201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的,按照新的待遇标准重新计发,并且将补发今年以来新老待遇的差额,补发金额共计达82.9万元,差额将于9月中旬足额发放到位。与此同时,9月1日起,市人社局将会按照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对新增的退休人员实额计发基本养老金。

最新资讯:6月起淮安增加退休职工养老金基数

  3日,记者从淮安市医保中心了解到,从6月1日起,淮安市开始调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基数。凡是参加市直(含开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工资基数同步调整,本次调整退休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基数主要涉及机关事业单位。

  据介绍,今年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继续上调,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随着基本养老金的上调而调整。4月份,市直(含开发区)以已退休职工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标准,按比例每月划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每人平均年增加金额132元。

  市医保中心提醒称,市直各参保单位可先到市征管中心服务大厅(大治路市人社大楼四楼)、开发区各参保单位到开发区社保中心服务大厅基数申报窗口,按实调整在职职工工资基数,随后带移动U盘(自备)前往市医保中心,拷贝调整退休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基数的电子文档,调整后于6月25日前办理基数调整申报手续。切不要错过缴费基数调整申报时间,以免造成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损失。

从7月份起,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帐户按照调整后的工资基数划入金额。淮安市医保中心提醒各参保单位,不要错过缴费基数调整申报时间,应抓紧申报变更缴费基数,以免造成医保个人账户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