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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补交

洛阳个人养老保险补缴措施,养老保险补交有哪些措施?

如果您是灵活就业人员,如果您的养老保险曾出现过中断缴费的情况,那么您可要抓紧时间补缴了。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今年7月1日前,我市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相关规定补缴历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且不征收滞纳金和利息。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中断交费后,不能再向前补缴,只能向后顺延缴费。除此之外,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一定条件还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这也意味着我市生育保险实现全覆盖。

我市一直采取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措施。但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法规调整,从今年7月1日起,这项措施将取消。

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中断交费后,不能再向前补缴,只能向后顺延缴费,即达到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只能向后延续缴纳至满15年,才能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待遇。不过,享受过失业保险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有补缴意愿,允许补缴领取失业金期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另外,欠缴医疗保险3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将中断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缴费7个档次供选择

今后,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缴费能力,于每年6月20日前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200%、300%七个档次自行选择申报下一年度的个人缴费档次。缴费档次一经选择,全年不得更改。缴费档次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享受的养老金待遇也将越多,且每年上调的养老金部分也会越高。

灵活就业人员可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并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按月、季度、年度在银行卡中提前足额储蓄,由银行按月扣缴。未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则由本人在一个缴费年度内(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在银行自主缴费。

如何补缴养老保险费

7月1日前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到中国银行(601988,股吧)各网点缴费;档案在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并且从未办理过接续手续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失业证到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现均已搬迁至洛阳会展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后,再到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各县(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到本辖区社保中心或指定银行参保缴费。

符合条件可报销生育医疗费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只要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2个月以上并足额缴费,即可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相关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可以进行个人养老保险补交吗

养老保险,是很多人关心的话题。随着人们对保险意识的逐渐加强,个人养老保险补交的问题,也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那么,如果没有缴纳够年份,能够进行个人养老保险补交吗?答案是肯定的。

可以个人养老保险个人养老保险补交,国家规定今年个人养老保险个人养老保险补交可以免欠费部分的滞纳金。可以到当地的社会保障局去个人养老保险补交。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下:

第十九条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保险费满十五年的,从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为止。

所以,关于个人养老保险补交的问题,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视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第二十一条1998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其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按照以下规定的月标准计发:

(一)基础养老金,个人养老保险补交,以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年限计算,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

(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计发月数按照国家规定,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在按照前款规定发给基础养老金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个人养老保险补交,过渡性养老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仍然按照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实施之日起,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十五年的,职工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通过以上的讲述,相信您对个人养老保险补交的问题,有了更加清楚的了解了。我们是可以进行个人养老保险补交的。为自己美好的晚年生活一份可靠的保障。

养老保险补交需要哪些资料和费用

社保停交一段时间后若想恢复,需要补缴停交时间段的社保费用,那么社保补缴要多少钱呢?补缴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在此为各位一一解答。1、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计算办法:调入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30%+超龄年限×1%)×超龄年限。超龄年限=调入时实际年龄-规定年龄。(超龄年限中的月份数,6个月以下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获得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的人员:男50周岁、女工人40周岁、女干部45周岁;获得初级职称和未获得职称的人员:男45周岁、女工人35周岁、女干部40周岁。2、补缴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劳动或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军人配偶在异地参加养老保险且按规定将养老保险转移到军队,须提供:退出现役军人《干部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复印件、军人配偶调入本市的调动手续原件与复印件、军人配偶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

养老保险补交麻烦不在哪里办理

职工离职后,在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可能会有几个月的断保时间,这中断的养老保险费用该上哪补交呢?需不需要回到职工户口所在地办理?补交需要多长时间呢?

企业职工跳槽后,新老单位衔接过程中职工的养老保险到哪补交?昨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优化沈阳人才、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方面的软环境建设,提出了十大举措。

最迟7个工作日内解决

针对企业在社会保险方面提出的养老参保、失业保险参保、缴费、退休、养老金计发、移交失业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建立专职联络员制度的方式,公开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由专人负责及时上门服务。小型业务3个工作日内办结,大型业务7个工作日内办结。

同时,由于企业在职职工特殊原因享受两份企业养老保险缴的,必须退费一份,但以往实账期重复退费手续繁琐的问题,按照方便保户,精简办事流程,将原由到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核定再到地税退费的办理程序,改为由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核定。办理周期由过去的1个月缩短至1天。

可在两处补缴养老费

企业中个别职工因调换工作等原因需要补缴养老保险的,以往年度欠费只能在户口所在区办理,在昨日的十大举措中,也出台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企业参保职工补缴以往年欠费,不仅可在户口所在区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补缴,也可在现单位所在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进行补缴,补缴后随即再转回企业继续参保。

今后一个大厅里办五险

沈阳市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楼10月8日开始试运行

本报讯记者李小杏报道想要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人得注意了,10月28日之后,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市医保中心、市失业保险中心原办公地址将不再办理相关业务(市各养老、医保分中心业务不变),而是统一集中到新地点办公,即沈阳市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楼。

十一期间,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沈阳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三个单位将搬迁到新的办公地点。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相关职能部门也将搬迁进来提供就业服务。

昨日,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给规范企业和劳动者办理就业和社会保险方面业务,经过八个月的时间,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成了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楼。10月8日,沈阳市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楼将开始试运行。10月28日,将正式启用。这标志着我市五险合一工作初步实现,届时企业和百姓将在一个办事大厅办理各种业务,多头办理真正变成了一站式服务。

沈阳市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楼地点于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养老保险补交办理流程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养老保险断交、欠费等情况,一般需要补交养老保险费用,注销欠费信息。那么,在补交欠费、注销欠费信息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养老保险补交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欠费补缴、欠费信息注销所需资料

(一)单位或职工书面申请欠费补缴、欠费信息注销的函。

(二)填报《养老保险欠费补缴/信息注销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写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三)根据不同性质提供如下资料:

(1)申领养老金,须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须提供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申请出国定居一次性退保的,须提供出国定居的证明材料。

(4)申请在职死亡一次性退保的,须提供死亡的证明材料。

(5)申请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的,须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同意转入的证明材料。

(6)经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的,须提供劳动仲裁书或法院判决书。

(7)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保的职工,须提供原在中央、省属及军队驻穗单位工作的证明材料。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二、欠费核销所需资料

(一)单位申请欠费核销的书面报告。

(二)核销欠费的人员名单。

(三)劳动保障部门所需的资料。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三、办理程序

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

四、注意事项

(一)单位或职工个人欠费补缴必须是补缴该职工全部欠费时段所欠养老保险费信息(包括单位和职工个人欠缴的养老保险费的本金和利息两部分),利息的计算截至受理单位补缴申请当月。

(二)单位或职工个人欠费注销必须是欠费企业单位已不存在,经工商行政部门核实确认已办理工商登记注销的企业单位,欠费信息注销必须是注销该职工全部欠费时段所欠养老保险费信息(包括单位缴费部分和职工缴费部分)。

(三)破产国有企业核销欠费时,欠缴的养老保险费除单位缴费中应缴入职工个人帐户部分外,其他部分可作核销处理。核销欠费相对应的个人应缴部分,职工个人可申请办理欠费补缴或者欠费信息注销。

单位和职工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形成了养老保险应缴数额,因单位未能按时缴款而形成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处理养老保险欠费,按欠费补缴、欠费信息注销和欠费核销三种办法办理。

补交养老保险骗局再现 仍有市民被骗而损失数万元

谈到“有偿办理社保业务”,许多市民表示并不陌生。
早在几年前,许多以此为由的诈骗电话屡屡出现,对此,许多市民也已有所警惕。然而,最近,昔日的电话骗局却在真实生活中上演,并有市民因此损失数万元。
目前,公安机关对上述情况已经立案调查。公安人士建议,办理业务最好亲自到指定机构咨询,不要轻易和陌生人进行金钱交易。
今年5月24日,在一次偶然机遇下,梧州市民李先生认识了陈×。陈×在聊天了解到,李先生正为“补缴养老保险”一事而烦恼,而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从2011年起,梧州市社保局已经不再受理相关补办业务。于是,陈×谎称是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并表示自己“有门路”帮助李先生办理上述业务。5月28日,李先生在陈×的带领下来到梧州市财政局。据李先生的笔录材料显示,他把身份证、个人照片和两万元给了陈×。随后,陈×示意李先生在该局大门外等候,便带着上述材料走进市财政局。过一会儿,陈×从该局里出来,再把李先生带到梧州市社保局。然后,陈×又故技重施。据李先生交代,整个过程中,陈×都要求自己在门外等待。李先生说,陈×以各种办理养老保险补缴需要为理由,分多次向自己索取钱财共计四万九千元。最后,陈×声称,整个养老保险补缴业务能够在今年7月份顺利办下来,届时,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会给李先生反馈相关信息。然而,直至今年8月,李先生都没收到任何反馈。而这时,昔日的“热心人”陈×却再也联系不上了。
此时,李先生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被骗了。梧州市社保局方面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文件规定,符合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条件参保的人员,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手续和按规定足额补清应缴养老保险费,从2011年1月1日起(含)不再受理补办业务。广大市民不要再相信类似“社保工作人员”有偿办理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的诈骗信息。

个人如何补交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补缴么

个人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补缴的政策是:一次性补缴近9万元,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以每个月领1100元左右的养老金。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月的养老金还会增长。

参加保险,亏避风险,就是为自己买一份安心,为家人买一份保障。所有的假如都是两面性的,就像你说的假如到了60岁人就没有,那还有假如活到100岁呢?实际上,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假如,才有了保险这个行业的存在。

你说的这个补缴15年,不是居委会的要求,是国家在实行养老社会化统筹,现在所有的企业都在强制性的为员工缴纳,从参加工作起直到退休为止,缴费满15年,是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最低要求,一次性补缴只针对到退休年龄还不能缴费满15年实行的特殊政策。

养老保险需要缴纳达到15年后,才可以在60岁的时候领取养老金。但是有部分居民是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达到15年的。为了保障居民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未有缴纳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但是有人提出这样的疑问?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合算吗?保险就为大家详细讲述。

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合算吗?

第一种情况:如果拿九万元来投资,每年的收益率为5%,其中5%的收益是用来作为生活费用,那么在20年以内收益是多少呢?

第二中情况:把这9万元购买养老保险,每月领取养老金有5%的涨幅,随着时间的增长,居民每年可以拿到多少养老金。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不管之用来投资还是购买养老保险,大约在8之内,投资收益+本金以及领取到的养老金大约是持平的,也就是说居民在68岁左右,即可把养老金本金赚回来。

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的好处

1.目前农村居民平均寿命在75-80岁左右,10年内把养老保险赚回来是没有多大问题的。之后所领取的养老金也是自己赚到的。

2.居民每月可以领取到的养老金有1000多块,基本生活是可以保障的,儿女也不会过多的担心父母安全问题。而且养老金的收益要投资多很多。

3.居民只要不生什么大病,每个月的养老金基本可以维持日常的开销。

这种一次性补缴划不划算?如果一次性把这9万交给政府,每月领养老金,每年的养老金预计有5%的涨幅(根据历史规律)。也就是说,大约第8年的时候,投资收益+本金与领取到的养老金大约持平,也就是说个人到68岁左右的时候,可以把养老金赚回来。

政策:关于补交养老保险费用,养老保险费用的补缴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通知明确,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但补缴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按规定参保补缴后,其已办理退休手续由单位负担其养老保险费用的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统筹。

未全员参保续保和整体参保单位在进行社保登记后,可补缴至本文下发前,以后应按规定正常缴费。

未参保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现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原始证明材料和原职工档案,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可对原在企业工作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进行补缴。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其在原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连续工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后可视同缴费年限。

未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补缴。未参保人员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允许其参保缴费,从参保之月起计算实际缴费年限。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可延续缴费满15年后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2005年底以前中断缴费的,可按本文规定补缴。

补缴基数和缴费比例

未参保缴费的单位或人员和2005年底以前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可按中断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100%为基数补缴。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养老保险费的,按相应年份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其中,补缴1989年底以前养老保险费的,以1990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单位和个人按当年缴费比例补缴。

滞纳金和补缴利息

通知明确,补缴单位缴费部分加收滞纳金,补缴个人缴费部分补缴利息。补缴的1995年底以前单位缴费部分和滞纳金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补缴1996年1月至2005年底单位缴费部分,按11%账户规模将本息划入个人账户后剩余部分连同滞纳金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其中,补缴单位缴费部分按日加收2滞纳金,其中,中断6个月以内的时间,不收取滞纳金,超过6个月的时间按日加收滞纳金。

应参保未参保企业整体参保和因生产经营困难中断缴费的单位整体续保,在2009年6月底以前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根据其现经营情况,可适当减收滞纳金。

行政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判定由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按规定补缴的滞纳金,不得减收。经审计、稽核、监察发现缴费基数不实、少报缴费人数造成少缴、漏缴养老保险费责令补缴的,按规定加收的滞纳金不得减收。

需补缴的利息不得减免。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利息,按建立个人账户后历年公布的记账预期年化利率的平均值补缴。建立个人账户后按历年公布的个人账户记账预期年化利率补缴。个人补缴的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利息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补缴的建立个人账户后的利息记入个人账户。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共同补缴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建立个人账户时间起,为个人建立个人账户。

各省市的养老保险补缴具体政策不相一致,参保人可到当地社保局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