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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是怎样的?

新政策是怎样的?
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金投小编表示,对于下岗职工养老的办理主要是看下岗后其就业情况,包括下岗后失业、下岗后再就业和下岗后从商三种情况。
下岗后失业的人员,在失业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由当地申报办理退休,经批准可以享受待遇;再就业者,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会保留计算存储利息,并与再就业的个人账户合并,并由现有工作单位办理相关交接;自己从商的人员,可以通过社会机构办理缴纳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条件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那么,下岗职工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满十五年以上的,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待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女职工55岁。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岁或55岁退休。
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40、50下岗失业人员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具体业务办理机构为市劳动就业局。
新政策还规定只要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就可以购买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一部分钱,以后按年缴费至退休,缴满15年,以后就可以享受。
下岗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的新政策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013年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每年国家针对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公布以后都会引起社会上的热议,今年也是一样,2013年的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一颁布就立刻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今年的新政策相比往年有哪些利好的消息呢?对于下岗职工来说又增加了哪些人性的改变呢?

根据国家对2013年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的规定,只要参加保的人员满足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并且缴费满了15
年以上的,就可以享受每月领取国家颁发的养老金的待遇。国家规定参加社保人员退休年龄男女是不一样,其中男性规定的退休年龄是60周岁,女性职工的退休年龄是55周岁。对于那些在国有或集体企业上班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只要是本人自愿,既可以选择50岁退休也可以选择55岁退休。属于国有企业的40岁以上的下岗人员,只要符合以上条件年满55周岁和60周岁,养老保险缴费达到15年的就可以可享受和正式职工相同的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当然具体的办理流程和内容大家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在2013年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规定只要男性没有达到60岁,女性没有达到55岁是可以购买养老保险的,只需要一次性得补缴一部分钱,然后每年都缴费一直到至退休年年龄,只要缴满了15年,在退休以后就可以享受领取退休金的待遇了。


2013年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主要针对三种类型的下岗人员原来说的,主要看二个方面:一养老关系是否在户口所在地,二、缴费是否已经满了10年。如果两个方面都符合就可以直接在该地办理手续,等到年龄到了就能享受当地的养老保险待遇。如果这两个条件不符合的需要到原参保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进行手续的办理,缴费达到15年后享受当地的养老保险待遇。

当然在2013年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中仍然还有一些问题,比如在90年代就已经下岗的人来说,收入并不高,达不到进入社保的要求,这部分人就很难享受到国家养老保险的新政策带来的好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还处于一个不成熟阶段,需要商业保险进行搭配才能竟可能多解决养老保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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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有哪些,了解养老保险的最新动态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社会对职工养老保险的关注也日益增加。2015年职工养老保险的新政策是什么?以下太平洋保险供您讨论。

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一、下岗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的新政策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期限届满10年的,应当办理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由当地基本养老保险人办理。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1.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条件

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根据这项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

2.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个人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国发[1997]26号文件和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实践中,确有部分人员因种种原因,到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无法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和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对这项政策做了重大完善,一是允许个人缴费至满15年,二是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按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个人可根据自身实际,确定获得养老保险长期待遇的途径。这个规定为探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可衔接等留下发展空间,对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3.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如何计发?

对于以上的问题,我们需要一起来看看有关的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幸存者的治疗包括丧葬补助金和养老金。丧葬补助是指为减轻职工家属在办理丧事时的经济负担而给予的一次性补助。抚恤金是指为保障已故职工的直系亲属的生活来源不因其受养人的死亡而中断而提供的基本生活费用。

解读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下岗职工是一种特殊的群体,本来有非常稳定的工作,有公司帮忙交养老和医疗保险,但是突然之间,就失去了这种安逸的生活,没有了工作,没有了固定的收入,也没有人帮忙缴纳养老保险了,很多的人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都非常的恐慌,为了可以保证这些下岗职工的生活,政府采取了很多的新政策,其中的一点就是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这种养老政策帮助下岗的人们解决了一个大问题。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里面包含很多的内容。

第一、养老保险只需要最低缴纳十五年就可以享受老了之后每个月得到养老金的待遇了,为什么是十五年呢?1、养老保险金相对来说是平衡的,也就是说有人入保险,缴纳金钱。2、那些已经退休的人就可以按时拿到养老金,所以,必须要规定缴纳一定的时间才有资格领取养老金。但是,对于很多的人来说,尤其是下岗工人,没有固定的收入,有的时候即使是一笔并不是非常多的费用也会造成负担,而十五年并不是一个非常长的年限,很多的人都可以接受,也给很多的人减轻了负担。

第二、可以自由的选择退休的时间,虽然严格意义上来说养老是有一定的退休年龄的,只有达到了这个年龄之后才可以领取养老金,但是,政府特别规定,在国企下岗的人可以选择提前退休,领取养老金,这是一种非常好的福利待遇,可以保证一些人的生活。当然,如果你并没有缴纳够十五年的时间,但是已经不想再继续入保险了,也可以考虑把钱全部都取出来,不用担心之前已经缴纳的部分会有任何的损失。除了政府,保险公司们也是非常的关心下岗职工这个领域:1、由于市场的问题,下岗职工很多,所以这是一个很好的市场。2、由于人们下岗之后没有固定的收入,所以更加的需要入养老保险来给自己带来安全感,而且,保险其实也是帮助人们解决麻烦的一个项目,每个月只需要一点点的钱,就可以解决后顾之后,老了之后每个月也可以领到钱花,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的出台,帮助了很多的下岗职工,很多的人都非常的感谢政府,可以设身处地的为老百姓着想,处处造福于民,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而保险公司的产品也都非常的合算,为了人们可以拥有一个幸福的晚年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是怎样的?

新政策是怎样的?
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金投小编表示,对于下岗职工养老的办理主要是看下岗后其就业情况,包括下岗后失业、下岗后再就业和下岗后从商三种情况。
下岗后失业的人员,在失业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由当地申报办理退休,经批准可以享受待遇;再就业者,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会保留计算存储利息,并与再就业的个人账户合并,并由现有工作单位办理相关交接;自己从商的人员,可以通过社会机构办理缴纳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条件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那么,下岗职工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满十五年以上的,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待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女职工55岁。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岁或55岁退休。
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40、50下岗失业人员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具体业务办理机构为市劳动就业局。
新政策还规定只要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就可以购买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一部分钱,以后按年缴费至退休,缴满15年,以后就可以享受。
下岗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的新政策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013年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每年国家针对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公布以后都会引起社会上的热议,今年也是一样,2013年的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一颁布就立刻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今年的新政策相比往年有哪些利好的消息呢?对于下岗职工来说又增加了哪些人性的改变呢?

根据国家对2013年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的规定,只要参加保的人员满足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并且缴费满了15
年以上的,就可以享受每月领取国家颁发的养老金的待遇。国家规定参加社保人员退休年龄男女是不一样,其中男性规定的退休年龄是60周岁,女性职工的退休年龄是55周岁。对于那些在国有或集体企业上班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只要是本人自愿,既可以选择50岁退休也可以选择55岁退休。属于国有企业的40岁以上的下岗人员,只要符合以上条件年满55周岁和60周岁,养老保险缴费达到15年的就可以可享受和正式职工相同的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当然具体的办理流程和内容大家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在2013年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规定只要男性没有达到60岁,女性没有达到55岁是可以购买养老保险的,只需要一次性得补缴一部分钱,然后每年都缴费一直到至退休年年龄,只要缴满了15年,在退休以后就可以享受领取退休金的待遇了。


2013年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主要针对三种类型的下岗人员原来说的,主要看二个方面:一养老关系是否在户口所在地,二、缴费是否已经满了10年。如果两个方面都符合就可以直接在该地办理手续,等到年龄到了就能享受当地的养老保险待遇。如果这两个条件不符合的需要到原参保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进行手续的办理,缴费达到15年后享受当地的养老保险待遇。

当然在2013年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中仍然还有一些问题,比如在90年代就已经下岗的人来说,收入并不高,达不到进入社保的要求,这部分人就很难享受到国家养老保险的新政策带来的好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还处于一个不成熟阶段,需要商业保险进行搭配才能竟可能多解决养老保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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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最新政策,下岗职工养老怎么做?

下岗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的新政策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下岗职工再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新政策:

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在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原用人单位将其档案等转到失业人员户籍所在的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时封存养老保险手册,中止养老保险关系。不需要在另行办理中断缴费手续。失业人员因种种原因未再就业的,在失业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相当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办理退休手续,经批准后,由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再就业人员:失业人员事业之前和再就业后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合并计算,其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失业期间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其储存额连续计算利息,并与再就业后的个人账户合并纪录,个人账户号码始终不变。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应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转移档案关系手续,重新启封养老保险手册,并在新的用人单位办理登记和申报缴费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自己从商人员:职工自谋职业或非正规就业的,可以把档案关系和养老保险关系存入本市具有代办养老保险职能的职业介绍机构,在该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委托存档手续后,可以重新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有哪些,了解养老保险的最新动态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社会对职工养老保险的关注也日益增加。2015年职工养老保险的新政策是什么?以下太平洋保险供您讨论。

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一、下岗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的新政策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期限届满10年的,应当办理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由当地基本养老保险人办理。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1.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条件

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根据这项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

2.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个人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国发[1997]26号文件和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实践中,确有部分人员因种种原因,到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无法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和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对这项政策做了重大完善,一是允许个人缴费至满15年,二是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按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个人可根据自身实际,确定获得养老保险长期待遇的途径。这个规定为探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可衔接等留下发展空间,对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3.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如何计发?

对于以上的问题,我们需要一起来看看有关的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幸存者的治疗包括丧葬补助金和养老金。丧葬补助是指为减轻职工家属在办理丧事时的经济负担而给予的一次性补助。抚恤金是指为保障已故职工的直系亲属的生活来源不因其受养人的死亡而中断而提供的基本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