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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合肥社保断缴之后要如何补缴,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合肥社保断缴之后要如何补缴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合肥社保断缴之后要怎么补缴?社保滞纳金怎么算?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

首先,社保不是你想补就能补的。很多想要补缴的人都不知道,社保断缴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

按照现行规定,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计算公式: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

值得庆幸的是,在实际执行中,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来收取的。个体参保的一般没有征收滞纳金,但是,如果个人参保人跨年度欠费,那你就必须补缴滞纳金。

补缴依照十年与十五年计算,参照城镇员工缴费水平,也就是上年度在岗员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依照20%份额进行补缴养老保险费。如部分地区补缴1年需求6295.2元,补缴10年62952元,补缴15年需求94428元。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合肥社保断缴之后要如何补缴的知识。

社保欠费了,滞纳金如何计算

在公司工,社会保险一般都是由公司进行交纳的,但是对于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就有可能出现忘了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对于这部分情况滞纳金是如何计算的?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社保欠费了,滞纳金如何计算

据相关规定,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养老保险费滞纳金计算方法是: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减免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确因特殊困难暂时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提供资产担保或者其他有效缴费担保,经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征求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意见后予以批准,可以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缓缴期满后,缴费单位应当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其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缓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在缓缴期满后不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经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依法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冻结相当于应缴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的数额,或者扣押、查封其价值相当于应缴费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社会保险在超过了六个月之后就会产生滞纳金,并且超过时间长了之后保险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很多功能将会无法使用,缴纳的滞纳金也会有最高上限。

北京社保补缴滞纳金规定和计算方法

2011年9月起,随着社保法的实施,企业欠缴社保费,社保机构将根据其欠缴金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个人补缴社保费不收滞纳金 市人社部门在首都之窗网站上透露,目前,本市没有对个人欠费加收滞纳金的规定。对在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户籍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不缴费情况除外),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向现存档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附本人签字确认的补缴工资基数,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经存档机构初审并将相关材料报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由本人到存档机构按照我市有关政策及历年缴费规定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补缴时,以本人确认的相应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市人社局还在官方网站发出《关于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用人单位违规不给员工缴纳保险费作出处罚规定,并明确了滞纳金的计算规则。 自2011年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规则自2011年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由于我市采用当月申报,次月收款的征缴模式,因此,欠缴起始之日定为收款月的次月1日。例如某用人单位2011年10月10日成功申报补缴当年7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正常的收款月应为当年8月份,则欠缴的起始之日为当年9月1日,因此用人单位除补缴7月份欠缴金额外,还应缴纳自9月1日起,至10月9日止共39天的滞纳金。 用人单位补缴2011年6月份之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仍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1号)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合肥社保断缴之后要如何补缴,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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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社保不是你想补就能补的。很多想要补缴的人都不知道,社保断缴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

按照现行规定,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计算公式: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

值得庆幸的是,在实际执行中,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来收取的。个体参保的一般没有征收滞纳金,但是,如果个人参保人跨年度欠费,那你就必须补缴滞纳金。

补缴依照十年与十五年计算,参照城镇员工缴费水平,也就是上年度在岗员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依照20%份额进行补缴养老保险费。如部分地区补缴1年需求6295.2元,补缴10年62952元,补缴15年需求944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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