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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到期

车险到期投保电话轮番“轰炸”

“我从未在这家保险公司投保,对方不仅知道我的个人信息,还连续打了好几次电话。”令张先生不解的是,类似的电话并不止一个,在此后一周内,他先后接到五六家保险公司的推销电话。“个人信息是车主的隐私,但为何这些保险公司都能轻易获取?”张先生认为,尽管当前各地保险行业竞争激烈,但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推销,往往让车主感到不舒服。实际上,怀疑个人信息遭泄露的不止张先生一人。
据了解,城不少“有车一族”都遭遇过保险公司电话的轮番“轰炸”,其中以新车主接到的投保咨询电话最多。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早在2010年,中国保监会就下发了相关通知,要求各家开展电话车险业务的公司必须建立电话号码屏蔽制度,对于客户明确表示不投保或拒绝继续接听电话的,应及时结束通话。对此,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员也表示,保险公司应当妥善保护车主个人资料,避免信息泄漏。

车险到期电话骚扰依旧一天接三家车险电话

“最多的一天我接了三家保险公司的电话,一位业务员用哀求的语气说;‘姐,让我把情况介绍一下。起初,我还很客气地表示会考虑,但是他们没完没了的打电话过来,弄得我两岁多的儿子根本无法睡觉,最后我干脆把手机关掉了。”
“这卖车险的太烦人了,每次打电话进来先报上一大堆自己的工号名字之类,然后就劈头盖脸一通介绍,也不管你爱不爱听。”另一位车主刘先生说,“我告诉他们我已经决定上别人家的车险了,可他们还没完没了问我上的是哪家的,花了多少钱。”新规电话约访客户一年只能一次针对电话车险存在的诸多问题,去年12月1日,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行为的通知》,对于明确表示不投保或拒绝继续接听电话的客户,电话营销人员应及时结束通话。保险公司须使用技术手段,对有关电话号码进行屏蔽,一年内不得对这一客户再次呼出。
“这太好了,可以避免再接到各种推销保险的电话了。”得知这个消息,不少车主拍手称赞。“作为一种投保方式,电话车险确实很方便和实惠,但一些不规范的地方确实影响了车主对电话车险的印象,如果能更规范些,肯定能赢得更多车主的青睐。”采访中,不少车主道出了心声。但也有一些车主提出了自己的担忧,“政策的初衷是不错,但就是这个政策到底能不能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是否能够落到实处呢?”
关键防止保户个人信息对外泄露记者了解到,目前由于省内车险平台资料共享,因此无论车主在哪一个保险公司投保了车险,只要车主留下了联系电话,其他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就可以查询到车主的电话等信息。对于各保险公司而言,车主的信息基本上都是公开的,正因为如此,车主才会频频遭到保险公司电话营销的骚扰。保户认为,保险公司应当妥善保护车主的信息。
车主陈先生认为,防止电话骚扰的根源应是防止信息泄露,但目前法律法规对此监管并不得力。在监管缺失的情况下,车主不要将手机号码留给保险公司,可把办公室电话留给对方。他称,车主关键是要记住保险公司以及保险代理人的电话,遇到事情时可以联系对方,而自己的手机号码没有必要告诉对方,以防日后遭到骚扰。

车险到期推销电话不断 车主:谁泄露我的信息

几天里拦截了30多个电话。快到期了,读者王先生遭到多家公司推销电话轮番“轰炸”。他不胜其扰,只好安装软件拦截这些骚扰电话,结果短短几天就拦截了30多个。昨日,王先生致电商报新闻热线8080000说:“是谁泄露了我的个人信息?我该怎么办?”记者了解到,虽然日前已正式通过评审,正报批国家标准。但业内人士认为,只是指导意见,并无强制措施,尽快立法才是解决之道。电话轰炸推销保险王先生介绍说,他的车险4月份到期,从3月初开始他就先后接到多家保险公司的推销电话。一开始,他并不在意,还耐心地告知对方,他常年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习惯了,不想变更。但随着推销电话越来越多,他招架不住了,“中午午休时,这些人还拼命给你打电话,很郁闷”。无奈之下,王先生只好在手机上安装软件拦截这些骚扰电话。
昨天早上,他打开软件一看,发现几天来拦截了30多个骚扰电话,这些电话主要来自北京和上海。据了解,车主买车时一般只在4S店、保险公司、车管所3个地方登记过个人信息,至于是哪个环节泄露了王先生的资料,那就不得而知了。其实,个人信息泄露的案例早已屡见不鲜。“龙妈妈”李小姐介绍说,自从她在我市一家大型医院接受产检后,各种推销奶粉、孕妇照的电话就找上门来,让人不得安宁。

车险到期 推销电话轮番轰炸车主

“你好,是苏先生吗?我们是保险公司的……”这两周来,几乎每天,家住九龙坡黄桷坪的苏先生都会接到这样的电话,推销各种汽车保险。有一天,这样的电话竟有13个。苏先生很纳闷:自己的车险马上到期了,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知道自己的电话? 车主被推销电话轰炸 苏先生介绍,这几天,手机响个不停,几乎都是保险公司打的,自己数了一下,起码有七八家不同的公司打来电话。有些时候,凌晨2点手机都还在响。 对此,访问身边多位车主,发现车险到期时,被各种保险推销所扰,是十分普遍的现象。
车主王女士说,这些推销电话大多不是本地电话,而是一些外地电话,或者是一些特殊的号码,开口就自称是“保险公司的”,其实大部分是一些代理机构。 车主丁先生也有类似遭遇,他说,自从买车后,推销电话就从未间断过,而且对方都能说出自己的姓名、车型、车牌号这些信息。14日,根据苏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拨向了保险公司,询问对方怎么得到车主电话的。一名女工作人员回答,是从一家汽车俱乐部得到的,却始终不肯说出俱乐部的名字。她说,公司客户资料上有苏先生的名字、车型和电话。
是谁泄露了车主信息 据业内人士分析,一方面,消费者买车尤其是贷款买车时,会在经销店留下个人信息,出于利益原因,经销商有可能将车主资料提供给保险公司。另一方面,上了车险后,车主还得为汽车购买一系列的年票,包括养路费、车船税等,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将车主信息泄露出去。 对此,重庆智圆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说,个人信息是公民隐私的一部分,未经权利人同意,泄露公民的隐私是非法行为。
由于保险公司获取车主信息的渠道属“商业机密”,因此车主要取证非常困难。胡律师说,个人信息泄露不仅在保险行业,在母婴保健、房产交易、技能培训这些行业都普遍存在,而缺乏相应法律制约和保护,是导致个人资料被外泄的主要原因。

年度车险到期 选择车险新老车主各有招

车险到期后怎么续保最划算?

现在路上的汽车是越来越多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越来越频繁了,一旦买了车的话,车主都会给自己的爱车购买保险。可是当车险到期后,怎么续保才能更划算呢?

本文就从车主的角度出发,为车主解决车险提前多久续保最合适的问题。

每个保险公司在车主保险到期的提醒方式都是不同的,一般都是短信或者电话,保险公司会询问车主是否需要续保,这一点我相信有车的车主都应该知道。

一、留心一下车险的生效时间,一般商业险都是24小时之后,而交强险一般都是及时生效的,具体的生效时间还要以大家投保车险时保单上面的条款为准。这样一来大家对续保时间心里肯定也有数了。如果有足够的空闲时间,提前一两天去续保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平常工作比较忙,提前一个月也是可以的。提前续保时间不宜太长,这样多花冤枉钱,而且在这个时间段出险,出险记录很可能被记录到第二年。

二、大家在第二年够买车险的时候保费都是会有一些浮动的,保险公司会考虑车主上一年度的行驶记录,出险情况,然后会给车主一些保费优惠,当然,出险次数比较多的车主保费也可能会上涨的,大家注意一下就可以,开车上路,一定要以安全为主,少出险,少理赔。倡导大家文明驾驶。

上述的两点建议对于有车的人来说非常重要。因为有车就得买保险,买车险是对自己的汽车和身体负责,也是对别人的生命安全负责的表现。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到大家。

车险到期未续保发生事故遭拒赔

车险到期时,车主应及时去续保,以免在期间发生事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老驾驶员老韩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是,事故中交警认定他是次要责任,法院也承认交警的认定,但是在赔偿方面,却要按照老韩全责来算。车祸发生在去年8月5日晚上9点,老韩以40码的速度过一个绿灯时,迎面过来辆摩托车,摩托车驾驶员似乎是看到协警想逃,结果摩托车一头撞上了老韩的小客车,摩托车手倒地受伤,老韩是个厚道人,把他送到了医院。事后,交警认定,这起事故摩托车手是主责,老韩承担次要责任。

按理说,这个责任比例同时也代表了相应的赔偿比例。但是,令人没想到的是此后摩托车手把老韩告了,要求医疗费、伤残费等由老韩全额赔偿。令老韩更没想到的是,原告的诉讼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原因就在于老韩的车辆在事故发生时已过期,没有及时续保。法官解释,正是因为老韩的车在事故发生时没有买交强险,所以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不分责任地由老韩方面赔偿,赔偿的具体额度则按交强险相应的限额范围来赔。

综上可以看出,车主在承担次要责任的条件下,仍需全责赔偿,这就是车险到期未及时续保的结果,对此开车的人应吸取教训,及时为关注车险是否到期,并及时续保。

车险到期何时续保?保险空档期需提防

办公室里一位同事前两天遇到了一件糟心事,车子刚续完保险,第二天就不小心与另一辆车相撞,而保险公司却说无法理赔,理由是续的保险还没生效。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新保单上标注的保险生效起始日期还要两天,而上一年的保单已经在前一天到期了。  两张保单之间出现了空档,车主却浑然不知,出了事故无法理赔,类似的遭遇其实不少人遇到过。姚太太说,很多车险投保者可能觉得所谓车险续保,顾名思义在保障期间上肯定是无缝对接的,但这里面存在认识误区。其实不光是车险,意外险、医疗费用险、家财险等多种保险的保障期限大多为一年,次年续保时一定要提前几天就办好相关手续,哪怕就是两三天的空档期,也可能因为不幸遭遇保险事故而失去保障。  听姚太太这么一说,好几个人就问,什么是空档期呢?  所谓保险空档期,就是从投保人缴纳首期保费到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单之前的这段时间。如果在这一期间出险,保险人是否应该承担保险责任,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容易引发争议和纠纷。因此,投保者一定要注意确认代理人是否已将保费及时上缴保险公司,并妥善保管已缴保费的收据。姚太太进一步解释道。  通常,消费者都会在旧保单到期之前几天就办理续保业务,续保保单的生效日期绝大多数都是承接上一份保单的,这样当然能实现车险保障的无缝对接。但是,作为一种投保行为,无论是首次投保还是续期投保,新保单的保障到底是从哪一刻开始,其实是由投保人发出要约邀请(也就是约定起讫日期),再由保险公司方面接受要约。然后,保险合同才成立。当然,在约定车险续保保单生效日期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通常会建议说,新保单的生效日期最好接着上一份保单的效力结束日期,以便无缝对接。  以健康险为例,等待期内无法提供保障一些带有医疗费赔偿的健康保险合同中,为了防范投保者故意带病投保,也为了降低保险公司风险,规定保险责任从等待期(或称观察期)结束之日起开始,如果保险事故是在等待期内发生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这样的设置,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以免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某一保险事故,而故意抓紧时间投保,以获得赔偿的行为。